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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酒癫道人之天书传奇》楔子(第1页)

石头不会躲,而脑袋可以,尤其是“要饭人”的脑袋。刀劈在了木桌上,脑袋轻易地躲开了那一刀。

第二刀如此,第三刀也是如此,当曹可勤正要劈下第四刀的时候,却被朱老七呵止住。

可他不是个要饭的,因为他身上穿着的是道士的衣服。

然而他的确又是来要饭的,他正是闻到了酒肉的香味才进了寨子。

敢到山匪的窝巢里要饭的人,要么是饿得要命的人,要么根本就是来送命的人。

今日的鸭嘴山格外的忙碌,他们忙碌的不是别的,而是做饭。他们要备一桌酒席,而且是上等的酒席。既然是酒席,那一定是有客人。

他们的确是有客人的,但他们的客人还没有来,却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没有人看到他是何时上的山,也没有人看到他是如何进的寨,等人们看到他的时候,他就坐在了桌子前,似乎在等待着山匪们为他端上那馋人的酒和可口的菜。

如果山匪也算是一种职业,那么它就是和官一样,最是让老百姓痛恨的职业了,而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官,老百姓是一边痛恨又一边向往。

朱恨天就是让老百姓痛恨的人,因为他是山匪,不仅是山匪,而且是山匪里的总瓢把子。“恨天”是他成为山匪之后为自己取的名字,没有人知道他原本叫什么。他恨的也不是天,而是天底下的人,包括他自己。

可渐渐的,“朱恨天”这个名字也不为人所熟知了,取而代之的是“朱老七”。“老七”之意,并不是他在家里排行老七,而是两个数字取其之和得来。那两个数字便是“三”与“四”,因为朱老七是“眼观三路,耳听四方”之人。

他当然不是来送命的,也没有谁能够要了他的命,他的命似乎比谁都大。

但有一个人不这么认为,那人不是朱老七,而是风平寨的二当家曹可勤。他就站在“要饭人”的身后,手里的刀已经高高举起。

那是连石头都可以劈开的刀,没有谁的脑袋会比石头还硬。

数几山匪握着长刀跑进屋内,把桌子连同那人一起围了起来。

“看哨的都死了吗?”坐在高座上的朱老七皱着眉头大声呵道,“连一个要饭的都可以随随便便进我风平寨!”

鸭嘴山风平寨,山叫做鸭嘴山,寨叫做风平寨。风平寨里的大当家朱老七,怒眼盯着那个不修边幅、衣着邋遢的男子,他的确像是个要饭的。

不应该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吗?是的,但朱老七做不到,而且永远做不到了,他只能观三路、听四方,因为他少了一只耳朵,瞎了一只眼!

他的耳朵是被人割掉的,眼睛是被人刺瞎的,而割他耳朵刺瞎他眼的人,竟还是同一个人。那个人是让朱老七耿怀于心的人,却也是最让他害怕的人。

朱老七是鸭嘴山的山匪,所以又被人称作“鸭嘴老七”。山匪自然要劫道,可朱老七却劫了他最不该劫的人,而且还是两次。于是,第一次他丢了一只耳朵,第二次他没了一只眼。之后他便学会了让道,每当那人经过鸭嘴山时,山匪们都会老老实实地窝在山寨里他们不但不劫道,有时还会捧出好酒好肉去款待那人。久而久之,很多新入的山匪们,都以为那人是他们大当家的一位朋友,而非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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