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头,然后便无言以对,之前她来找我,希望我能救她一命时,生命里还有新的希望。然而现在却再没出口,就像置身于一片纯白的光里,虽然明亮,却和黑暗并无区别。
“我会尽力用最好的姿态活下去,”她似乎看出我的想法,忽然开口,“看最漂亮的风景,听最美的音乐。”
最后一句话,被咬得轻轻地,语气柔软,珍重的仿佛对待天下最昂贵的无价之宝:“爱最好的人。”
我问她:“为什么?”
季妩笑了笑:“我是个言情作家,但是我再也写不出比这更好的爱情故事,不及时封笔,难道要等读者说我江郎才尽了才依依不舍地告辞么?”
我本来就不擅长安慰人,此刻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只好徒劳道:“不要难过了,生活总是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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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长眠,你却长生。”
第二年盛夏的时候,季妩的最新长篇《战袍》出版,虽然是个古典的名字,却讲了一个现代的故事。文风一改平日的梦幻空灵,变得安稳而朴实,虽然是一篇带了玄幻色彩的文章,可玄幻的那一部分被处理的相当巧妙,平静而自然。以第三人称叙述的故事,丝毫没有感情上的渲染夸张,文笔冷漠的犹如一个毫不相干的旁观者,却因为这样冷而直白的句子,而让故事更加撕心裂肺。
——第二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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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冶没有答话,眼睛盯在我脸上,仿佛在研判什么,良久,斟酌着语气道:“那你的意思是?”
我有点窘迫,脸上发烧,连连摆手:“没什么意思,就是随意感慨一下。那什么,你今儿过来是因为……”
朗冶说:“因为你的长生劫,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呢,一天到晚操心别人的事,让别人一天到晚操心你的事,还是你真不打算活了准备找死?这样的话我建议你去找季家的道士,正好了却人家的百年心愿,从此也好换个新目标。”
“女性朋友,简称女朋友,”他把书放在桌上,似笑非笑地看我,“我的人生里,异性只有我媳妇和别的女人两种分类,没有暧昧的女朋友这一说法,所有的女性朋友都可称作女朋友。”
我鄙夷的瞟他一眼:“第一个分类里至今都是空白,按你这个说法,简直女朋友遍天下。”
朗冶道:“空白是因为我对爱情的态度很慎重,不跟你似的,一点原则都没有,谁对你好就跟谁走了。”
朗冶用莫名其妙的眼神看了我一眼:“什么怎么样?”
我说:“就是进展到哪一步的意思?你上次还跟我说,我们这样的因为不会有人能天长地久,所以感情会控制住,现在这个情况,是想通了么?”
他做了个沉思的表情,沉思了一会,恍然大悟:“哦,你是说那天我在中友接的那个女人。”
“明珠,你知不知道,看到他自愿结束生命的时候,我忽然很厌恶我自己,为什么那么贪生怕死,如果我安于天命,他便不会因此丧生,会娶一个很好地妻子,安稳地渡此一生。”
宋秦的碑文,是季妩亲手撰写,明明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却在石店里呆了两个多月,每一个字都是她亲手凿刻,写在小说里应该是感天动地的事情,在他的性命面前,却是那么微不足道。
“最初,我想离开你,可是我不敢。我怕我离开你,便再也找不到像你一样,对我这样好的人。”
我惊讶:“你们雄性也爱看这些句子?”
朗冶的目光移到我脸上,又微笑一下:“男人又不是没有七情六欲,自然会被这些代表感情的句子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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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面你就不带钱,你是故意的吧!”
季妩笑出声来,爽朗又妩媚:“那就下次见面再补上吧,我这么大一作家,还会欠你区区六块钱么?”
她捏捏我的脸,语调轻快:“我走了。”
夏弥从取食窗口递出一份提拉米苏来,我接过来塞到季妩手里:“吃你的,那么多话。”
她不再顶嘴,慢条斯理的把东西吃完,站起身准备告辞:“我本来朋友就奇缺,现在更少了,所以我希望你们每个人都能过的好,感情的事情,只有你知道他到底好不好。”
我点点头,握着她的手:“我会留心的。”
我忍不住扶了一下桌子才站稳身形:“可能都没什么关系,你想多了也说不准。”
季妩道:“我想多了没关系,怕就怕他们两个都想多了,我看肖铉是没戏了,不过朗医生倒是挺有希望的。”
我连连摆手:“那个更没希望,那个是纯洁的友谊,超越性别的那种。”
我将用我全部的力气,活出生命最精彩的姿态,我将攀爬最高的山峰,看最浩瀚的海洋,观赏最神奇的美景,因为我爱上了举世无双最美丽的人。谢谢你让我相信,那些在故事里传说的爱情,果然存在。
“以后可能不常来看你了,”季妩眉眼弯弯,握了一下我的手:“不过会给你寄明信片的,你的手机不要换号哦。”
我无言以对,憋了半天,道:“那……你还吃不吃提拉米苏……”
唯有宋秦,从头到尾,都是微笑而洒脱,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做出的这个决定,当他决定从容赴死的时候,可有过一丝一毫的纠结,这三千浮华世界,竟然没有一个理由能够牵绊住他,能抵抗过求死的欲望。
“或许会有很多理由吧,但是都抵不过那一个人的生死。”朗冶说,“虽然不是为了所谓的民族大义,但他的确是我这几百年来,见过的第一个可以这样轻易又郑重地决定自己生死的人,和陈家山墓园里的先烈没有区别,都是英雄。”
“我先前,的确是有些看不起因为男女情爱而要死要活的人,这样旁观过他们之间的纠葛,却有些被震动,先前他们两个在一起,也没有让人觉得有多么刻骨铭心,竟然可以促使他做出这个决定,或许别人的爱情,作为旁观者,我们永远无法明白。”
曾有一人爱她如生命,给她最绚丽的过往,自始至终留下的都是最开心的回忆,我爱你三个字,被他坦坦****的用生命的姿态演绎出来,就像她刻在他墓碑上的那句话,我已长眠,你却长生。
请让我用我的全部生命,献上我对爱情最崇高的敬意,那些我曾经玩弄于笔尖,挂在嘴边的伟大感情,现在才让我明白它最真实的含义,我将活在我们两个人专属的世界里,为我们两个人的地老天荒,你从未离开,我也从未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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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妩笑意不减,盛夏天光里蓦然有种光芒万丈的明亮妩媚:“我不难过啊,我现在背负另一个人的生命,怎么敢让他整日沉浸悲哀呢?”
我看她的表情神态,的确是没有任何哀戚之意,便放下心来,又问她:“那接下来的你打算怎么样呢?”
“最近这段时间,应该会到处走走吧,然后找一份工作。”她挑起眉,沉思一下,“之前总是商量要一起出去玩,然后读我的小说给他听。”
书的扉页上印着两句她亲笔写下的句子,秀气的小楷有简单的连笔,每一个字都饱含深意:爱情本不夸张,故也无需渲染。
《战袍》出版后,季妩来了一趟店里,亲手给我送了一本,她的气色很好,想必是缺失的灵魂已经开始慢慢补养,那些能够预示未来的梦境已经不复存在,她的生活将回到正常的轨迹,安安稳稳地渡此一生。
“我封笔了。”她穿着黑裙子,裙上绣着银色的花蔓,丝绸料子在日光下反射出滑腻的光,衬得愈发肤白如玉,凌厉又风情。
“然后,我想离开你,可是我不敢。我怕离开你,便再也找不到像你一样,与我的生命如此契合的人。”
“后来,我想离开你,可是我不敢。我怕离开你,便再也找不到像你一样,让我如此深爱的人。”
“现在,我想离开你,可是我不敢。我怕我离开你,你的眼睛便不能再看这三千浮华,你的耳朵便不能再听这六方浮世,你的身体便不能再经历高山大海,你的感情便不能再经历喜悦悲哀。”
我瞪他一眼:“那我就义之前一定会把你供出来,让你成为他们的新目标。”
朗冶“啧”了一声:“蛇蝎美人,这句话果然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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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又想讽刺我那一次惨淡的婚姻,急忙截住他的话头:“我那会不是年纪小么,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后来不就改了么,你至于讽刺我几百年吗!”
朗冶摆了摆手道:“没有没有,也就是闲着无聊的时候随意讽刺一下,你今天忽然对爱情如此有感悟,看上谁了?”
我说:“没有看上谁,只是季妩跟我说了些话,觉得挺有感触的,如果能像她这样,能用尽全力爱一个人,想必也是很不错的经历。”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对啊,你以为是谁呢?”
朗冶道:“那是科里同事的媳妇儿,我要是想和她天长地久,同事非拿手术刀捅死我。”
我心里竟然有松一口气的感觉,急忙用愤怒的表情来掩饰:“那你干嘛说那是你女朋友!”
我想起季妩白天告诉的话,心里哆嗦了一下,愈发觉得朗冶看我的目光脉脉含情,不由得咳了一声,结结巴巴道:“那个……朗医生,我有个问题想问问你。”
朗冶翻着那本《战袍》,语调上扬“嗯”了一声。
这样公然问别人是不是喜欢自己的行为实在是太不要脸了,我憋了半天,憋出来一句:“你和你女朋友进展的怎么样?”
我点头:“一路顺风。”
那袭黑裙子移到门边,旋开一朵银色的花,消失在门外的阳光之中。
晚上朗冶过来,我把那本书拿给他看,告诉他季妩已经离开这座城市,他凝神看了看扉页上的两句词,微笑了一下:“写的真好。”
季妩笑了一下,在身上摸了摸,动作一时僵住:“糟了,没带钱。”
我:“……本店扫码和刷卡都可以……”
季妩道:“没带手机……”
季妩意味深长道:“这可能是你美丽的误会,我一早就发现朗医生看你的眼神如狼似虎,还有你俩站一起时他那个宣告占有的姿势,绝对不能是纯洁的友谊。”
我说:“那是你美丽的误会,我俩认识几十年了,要勾搭一早就勾搭上了,怎么可能到现在。”
季妩道:“量变引起质变嘛,有一种感情叫日久生情。”
季妩愣了一下:“那就……来一块吧,这个小姑娘的手艺没有肖铉好,肖铉那真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提拉米苏。”
我说:“那是因为心里因素也说不准。”
季妩用右手撑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我:“我说你和朗冶和肖铉到底是什么关系呀?脚踏两只船可不是美德。”
“人生百世,能被一个人用生命来爱,虽然沉重,可的确是人之幸事,他从未告诉季妩勿忘我之类的话,可是有了这样的经历,终其一生,季妩都不会再爱上别人。”
“爱上过太阳的人,怎么会眷恋夜晚的流萤。”
说这些话的时候,宋秦的骨灰已经入土为安,季妩倾尽家产,为他在滨海的万寿山墓园里买了一块她能买到的最好的墓地。墓碑上并排刻着两个名字,已亡人的白字和未亡人的红字,虽然并列,可两个名字中间隔着一段不近也不远的距离,就好像是他们之间的爱情给我一直以来的印象一样,明明没有刻骨铭心,实际却是生死之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