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起身,“赶紧写信给道朗亲王。”
“遵命,大人。”
那晚琼恩·克林顿住进了领主的卧室,睡在父亲的**,头顶是一块灰尘仆仆的红白天鹅绒遮罩。
第二天早晨,他被雨声吵醒。
一位紧张的男仆轻轻敲了敲门,想知道新老爷喜欢什么样的早餐。
“几颗煮鸡蛋,炸面包和豆子,外加一壶葡萄酒。
我要地窖里最劣的葡萄酒。”
“最……
最劣的葡萄酒,老爷?”
“我说过了。”
食物和酒都送来后,他闩上房门,将壶里的酒倒进碗,用来泡手。
莱摩儿女士为预防侏儒染上灰磷病,曾用醋为他清洗,还给他洗醋澡;但他人在军中,若每天要壶醋,迟早会暴露。
葡萄酒应该也能见效——而且他觉得没必要浪费陈酿。
现在他右手除拇指外四根手指的指甲都已变黑,中指上的灰皮肤已爬过第二指节。
我早该砍掉那两根指头,他心想,但如何解释呢?
感染灰磷病的消息决不能传出去,人们对它怀有病态的恐惧。
他的部下现在可能乐于赴死,也会奋不顾身地保护他,但若知道他患病,只怕眨眼间就会走得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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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任侏儒淹死就好了。
当天晚些时候,克林顿穿戴整齐、戴好手套后巡视了一遍城堡,接着派人把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及其他军官找来书房开会。
与会者一共九人:克林顿、斯崔克兰、赛学士哈尔顿、黑巴曲、福兰克林·佛花爵士、莫罗·杰恩、本内德·贝雷恩爵士、迪克·科尔和莱蒙·比兹。
赛学士有好消息:“马柯·曼达克送信到营地,说瓦兰提斯人把他错送上伊斯蒙岛。
他依靠手边近五百名士兵,拿下了绿石堡。”
伊斯蒙岛位于风怒角外海,本非目标。
“该死的瓦兰提斯蠢货急于脱身,看到陆地就把我们往上扔,”福兰克林·佛花说,“我他妈敢打赌,现在石阶列岛一半的地儿上都有我们的好小子。”
“还有我的大象。”
哈利·斯崔克兰悲哀地说,无家可归的哈利最心痛他的大象。
“曼达克没有弓箭手,”莱蒙·比兹道,“绿石堡沦陷前有没有放出乌鸦?”
“我估计肯定有,”琼恩·克林顿说,“关键在于能送出什么消息?
仓促之间,恐怕只能说海盗来袭。”
早在自维隆瑟斯镇出发以前,他就对众位队长三令五申,行动初期不准亮出旗帜——既不准打伊耿王子的三头龙王旗和克林顿家族的狮鹫旗,也不准打佣兵团的镀金头骨战旗。
必须迷惑兰尼斯特家族,让他们以为这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派出的奇兵,或是石阶列岛的海盗,再或是森林土匪。
若君临接到的报告自相矛盾,那对他们最有利,多拖延朝廷一天,就多了一天用于积聚力量和争取同盟。
对了,伊斯蒙岛应该有船。
“哈尔顿,送信给曼达克,让他留下守备队,将其余部队连同所有的贵族俘虏尽快转移到风怒角。”
“遵命,大人。
伊斯蒙家族跟南北两个国王都有血缘关系,他们将是很好的人质。”
“可以赚到高额赎金。”
无家可归的哈利兴奋地说。
“我们还要转移伊耿王子,”琼恩伯爵宣布,“他待在鹫巢堡比待在营地安全。”
“我这就派信使。”
福兰克林·佛花说,“但我告诉你,那孩子不会满足于在安全的地方干等,他想建功立业。”
我们在那个年龄不都一样?
琼恩伯爵思慕地想。
“现在可以亮出他的旗帜了吗?”
比兹想弄清楚。
“还不行。
姑且让君临方面以为这仅是一个流亡多年的领主不甘心,所以雇了队佣兵回家来硬抢。
这是大家都熟悉的剧本。
我甚至会给托曼国王写封亲笔信,在信中宣扬自己的权利,恳求对方赦免,并要对方归还属于我的头衔和封地。
这封信应该会让他们琢磨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我们秘密联络风暴地和河湾地的诸多潜在盟友,并跟多恩领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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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项是决定性步骤,地方诸侯可能因为恐惧或贪欲加入他们,但只有多恩领亲王才有与兰尼斯特家族抗衡的实力。
“不惜一切代价争取道朗·马泰尔。”
“希望不大。”
斯崔克兰认为,“这个多恩人杯弓蛇影,连自己的影子都怕。”
你是在形容你自己吗?
“道朗亲王确实谨慎小心,在确信我们有能力胜出前,他不会贸然加入。
要争取他,就得拿出底气。”
“如果培克跟河文都能成功,我们等于控制了大半个风怒角,”斯崔克兰争辩,“数日之内取下四座城堡,这是个很好的开始。
但另一方面,本团只有一半官兵上岸,其他人还在途中,马匹和大象更是严重缺乏。
我以为为今之计应是就地休整,补充力量,争取一些地方贵族,同时让兰索诺·马尔派出间谍先摸清敌情再说。”
克林顿冷冷地看了团长一眼。
这家伙不是黑心、不是寒铁、不是马里斯。
只要能让他那双脚不长水泡,他宁可在这里等到七层地狱都结冰!
“我们穿越半个世界可不是为了过来等的。
抢在君临做出反应前迅猛出击,是上上之策,所以我把目标定为风息堡。
它不仅是国内著名的坚城,还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在南方最后的据点。
拿下此城,我军进可攻退可守,且不容他人小觑。”
黄金团的队长们互相交换眼神。
“风息堡迄今仍属于史坦尼斯,我们下手抢夺,对兰尼斯特没有丝毫损害。”
本内德·贝雷恩反对,“何不拉拢史坦尼斯共讨兰尼斯特?”
“史坦尼斯是劳勃的弟弟,他们联手叛乱篡夺了坦格利安王朝。”
琼恩·克林顿提醒对方。
“关键在于,他身处千里之外,身边只有一支可怜的小军队,而跟他取得联系恐怕都要半年时间。
他没有拉拢价值。”
“风息堡难攻不破,你又怎生奈何它?”
莫罗问。
“我有一计。”
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继续反对。
“我们还是该等。”
“我们现在做准备,”琼恩·克林顿起身,“给大家十天时间,不会更久。
第十一天早上,进军风息堡。”
王子四天后赶到,带来一百名骑兵和三头大象。
莱摩儿女士跟他一起抵达,她重新换上白色修女袍。
当先开路的是罗利·达克菲爵士,雪白披风在他肩头飞扬。
他正直、可靠,克林顿看着达克下马,但不配作御林铁卫。
他尽力劝阻王子,不要将白袍赐给达克菲,应把这份荣耀留给武艺更为高强、能为主子的事业增光添彩的战士,或大贵族的小儿子们,以笼络感情。
男孩拒绝接受。
“达克会不惜性命保护我,”他解释,“对我的御林铁卫,这是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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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那些话弑君者都符合,他武艺高强,又出身豪门。”
至少我劝说他暂时保留了其他六个名额,没在达克之外再多出六只蠢笨鸭子,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护送陛下到我的书房,”他下令,“我们马上会谈。”
伊耿·坦格利安王子没有小格里芬听话,将近一小时后,他和达克才到书房。
“克林顿大人,”王子宣布,“我喜欢你的城堡。”
“你父亲的领地真美。”
王子说,海风吹乱他的银发,他那双深紫的眼睛啊,比这小子更深。
“这是我的荣幸,陛下,请您就座。
罗利爵士,你可以走了。”
“不,我要达克留下,”王子说着落座,“我们刚刚跟斯崔克兰和佛花谈过,他们说您打算攻打风息堡。”
琼恩·克林顿勉强按捺住怒气。
“无家可归的哈利可有劝说您推迟这次行动?”
“是的,他的确说了。”
王子道,“但我不答应。
哈利就像个老女人,对不对?
大人,我完全赞同您的计划,这次行动决不能推迟……
但它需要做一个小小的改变:我要亲自带兵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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