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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第303章 流亡首相

     怎去了那么久?

     格里芬在“含羞少女号”上来回踱步,焦急地想。

     难道哈尔顿也跟提利昂·兰尼斯特一样跑了?

     莫非瓦兰提斯人逮捕了他?

     我该让达克菲同去。

     哈尔顿不值得信任,在赛荷鲁镇,他放跑了侏儒。

     “含羞少女号”停在杂乱的长码头某个肮脏的角落里,靠着一艘上榜出售多年却无人问津的撑篙船,以及一艘油漆得富丽而庸俗的戏子驳船。

     戏子们是喧哗吵闹的一群人,他们喜欢引经据典地彼此争论,又喝得个个酩酊大醉。

     离开伤心领以来,始终是湿热天气,此刻火热的骄阳在南方高悬于维隆瑟斯镇熙熙攘攘的水码头上,但格里芬顾不上关心这些了。

     黄金团就扎营在离镇三里的南方,比计划中的位置要靠北得多,而马拉乔执政官派出五千步兵和一千骑兵随行监视,切断了佣兵团前往河口三角洲的路。

     除此之外,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还隔着半个世界之遥,而那提利昂·兰尼斯特……

     好吧,他现在可能在任何地方。

     若诸神保佑,兰尼斯特那颗畸形的脑袋此刻已被送回了君临;但很可能侏儒就在左近,好端端地一边大口喝酒、一边实施着某些邪恶计谋。

     “七层地狱,哈尔顿死到哪儿去了?”

     格里芬向莱摩儿女士抱怨,“买三匹马能有多费事?”

     她耸耸肩。

     “大人,把孩子留在船上是不是更安全?”

     “是更安全,但不明智。

     他是成人了,而这是他注定要走的路。”

     格里芬没心情争论。

     他厌倦了躲藏、厌倦了等待、厌倦了谨慎。

     况且现在也没时间谨慎。

     “这些年,为隐藏伊耿王子的身份,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

     莱摩儿提醒他,“我知道,终有一天他会洗净头发,宣告王者归来,但不是现在,不是在佣兵的军营里。”

     “如果哈利·斯崔克兰想对他不利,把他藏在‘含羞少女号’上也于事无补。

     斯崔克兰手下可有一万佣兵,而我们只有达克。

     伊耿是个完美的王子,我们必须让他们看到这点,让斯崔克兰跟他的手下了解他,毕竟他们都是他的人。”

     “他们是他的人那是因为总督用重金收买。

     事实上,他们不过是一万名全副武装的陌生人,再加上更不可信赖的随从和营妓之流。

     万一有个闪失,我们苦心经营的一切都会付诸流水。

     如果说胡戈的脑袋可换来领主地位,想想看瑟曦会怎么奖励帮她除掉铁王座真正继承人的人呢?

     大人,你不了解这帮佣兵,你离开黄金团十多年,老朋友们都死了。”

     黑心……

     格里芬离开时,米斯·托因是那么精神抖擞,很难接受他现在进了坟墓的事实。

     他成了长杆上的黄金头骨,而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接替了他的位置。

     他明白莱摩儿的忠告很有道理,不管黄金团成员的亲属或先祖是谁,他们现在都是佣兵,佣兵是不值得信任的,可……

     昨晚他又梦见了石堂镇。

     他独自一人手持长剑,挨家挨户搜查。

     他踢碎房门,冲上楼梯,从一个屋顶跳到另一个屋顶,耳边始终回响着远处的钟声。

     青铜钟的轰鸣和银铃铛的摇晃,联合起来在他脑海里敲打,令人发狂的不谐音符逐步膨胀,直到他脑袋似被贯穿,直到他头痛欲裂。

     鸣钟之役过去了十七年,但那钟声却缠上了他,犹如一场慢性疾病。

     人们说,江山易主是因为雷加王子在三叉戟河上倒在了劳勃的战锤下,可要是狮鹫能在石堂镇杀掉雄鹿的话,后来的事根本不会发生。

     那天的丧钟为大家而鸣。

     为伊里斯及其王后,为多恩的伊莉亚和她的小女儿,为七大王国正直诚实的男男女女。

     为他的银王子。

     “按计划,等见到丹妮莉丝女王才能揭开伊耿王子的身份。”

     莱摩儿还在说。

     “计划的前提是那女孩主动西进。

     现在龙女王把这计划化为了灰烬,去感谢潘托斯的蠢胖子吧,我们只抓住了龙尾巴,却已经引火烧身。”

     “伊利里欧不可能未卜先知,知道那女孩选择留在奴隶湾。”

     “正如他不知道乞丐王会这么死去,不知道卓戈卡奥会步其后尘。

     那胖子的预言鲜少成真。”

     格里芬用戴手套的手拍了拍长剑柄,“莱摩儿,我跟着那胖子吹的笛起舞多年,有什么收获?

     现在王子已长大成人,他的时刻——”“格里芬,”耶达里用盖过戏子们铃铛声的声音大嚷,“哈尔顿回来了。”

     终于回来了。

     哈尔顿热得浑身汗湿,亚麻布薄袍的腋窝下,浸出了两个深色的圈。

     他穿过码头,来到船边。

     在赛荷鲁镇,他独自一人悻悻地回船,承认自己弄丢了侏儒,此后一直拉长了脸。

     好歹这回他弄到三匹马,算是没搞砸。

     “把孩子带上来,”格里芬吩咐莱摩儿,“帮他准备好。”

     “是。”

     她不快地答应。

     就这样吧。

     他对莱摩儿女士渐生好感,但这并不意味着作决定需要征求她同意。

     她的职责只是指导王子七神信仰的教义——这点她完成得很好——但光靠祈祷是没法夺回铁王座的。

     战争,这是格里芬的使命。

     他辜负了雷加王子,但只要一息尚存,他就决不会辜负雷加的儿子。

     哈尔顿带来的马他不太满意。

     “只买到这些?”

     他向赛学士抱怨。

     “只有这些,”哈尔顿顶嘴道,“而且你想象不到买它们花了多少钱。

     现在多斯拉克人渡了河,维隆瑟斯镇里一半的人都想逃走,马是一天一个价。”

     我应该自己去买。

     出了赛荷鲁镇那档子事,他无法再像从前那样信任哈尔顿了。

     他被花言巧语所惑,竟让侏儒单独去逛窑子,自己跟个白痴一样在广场上闲晃。

     妓院老板坚称侏儒是被人拿剑绑架走的,但格里芬持怀疑态度。

     小恶魔诡计多端,天知道这是不是他自导自演的戏,妓女们口中的醉酒凶徒完全有可能是其预先安排的亲信。

     此事我也有责任。

     在侏儒舍身挡在石民和伊耿之间以后,我便对他放松了警惕。

     看见他的第一眼,我就该割了他喉咙。

     “就骑这些吧,”他告诉哈尔顿,“反正军营就在南边三里地外。”

     乘“含羞少女号”过去比较快,但他不愿向哈利·斯崔克兰暴露他和王子的秘密基地;他也不愿带着王子涉过泥泞的水滨浅滩去会面——那样的方式也许适合佣兵父子,却与前首相及其辅佐的王子殿下全然不配。

     莱摩儿带着王子从船舱中出来,格里芬将他仔仔细细、从头到脚审视了一番。

     王子佩上了长剑和匕首,穿着擦得锃亮的黑皮靴和一件镶血红缎边的黑色大氅。

     他的头发认真梳洗打理过,再染成暗蓝色,衬得眼睛也是蓝的。

     他喉头用黑铁链串了三颗硕大的方形红宝石,那是伊利里欧总督送的礼物。

     黑与红,正是龙的颜色。

     很好。

     “你今天很有王家风范,”他告诉孩子,“你父亲也会为你骄傲的。”

     小格里芬把手指插进头发里面。

     “可我讨厌染成蓝发。

     我们应该把它洗掉。”

     “你很快就会如愿了,”格里芬自己也想回归本色,虽然他的红发已开始变灰。

     他拍拍男孩的肩膀,“出发吧!

     你的军队正等着你检阅。”

     “我的军队,我喜欢这说法,”一丝笑容在王子脸上一闪而过,“可他们真是我的军队吗?

     他们都是佣兵。

     耶罗曾警告说谁也不能信任。”

     “他说的倒在理。”

     格里芬承认。

     如果黑心还是团长就好了,可惜米斯·托因死了四年,而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完全是另一种人。

     但他不能把人心险恶讲得太透,小恶魔已在孩子年轻的头脑里种下了太多猜疑。

     “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身为王子,你完全有理由警惕……

     但另一方面,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做事却不能畏手畏脚、杯弓蛇影。”

     伊里斯王就是反例,到最后,连雷加也放弃了父王。

     “最好的方式是不偏不倚,保持折中,让别人用忠诚的服务来逐步赢得你的信任……

     同时你要大度地接纳他们,慷慨地奖励他们。”

     男孩点点头。

     “我会记得的。”

     他们把三匹马中最好的一匹给了王子,那是一匹大骟马,淡灰近乎于白。

     格里芬和哈尔顿骑在不那么优良的坐骑上,一左一右跟随王子。

     南行的路在维隆瑟斯镇高高的白色墙垒下延伸了半里多,然后沿着蜿蜒的洛恩河,经过柳树林、罂粟花田和一座高大的木制风车,风车叶片像老人的骨头一样动起来便吱咯作响。

     太阳西沉,他们来到河边的黄金团营地。

     这是一座连亚瑟·戴恩看了都会赞许的军营——布局严整,井井有条,无懈可击。

     军营周围挖了深深的壕沟,里面装上削尖木桩;军营中帐篷排列成行,留出宽阔通道。

     厕所修在水边,所有排泄物皆被水流冲走。

     马儿统一拴在北面,在拴马的地方之外,更有二十几只大象在水边漫游,用鼻子拨弄芦苇。

     格里芬满意地看着这群灰色巨兽。

     全维斯特洛找不出一匹战马能与之抗衡。

     营地周边的长杆上高高飘扬着佣兵团的金色战旗。

     甲胄在身、手执长枪和十字弓的哨兵在旗下往返巡逻,监视着附近的风吹草动。

     格里芬素来担心黄金团在哈利·斯崔克兰指挥下会变得纪律松弛——此人向来是个好好先生,对交朋友比治军在行——现下感到由衷的欣慰。

     在营门口,哈尔顿跟负责守卫任务的军士交代了几句,对方便差人去找队长。

     来人的形象跟格里芬记忆中相比并无二致,依然那么丑:这个佣兵大腹便便、一身横肉,脸上伤疤纵横交错,右耳看起来像被狗啃过,左耳则全没了。

     “当上队长了,佛花?”

     格里芬道,“我还以为黄金团的标准比较高。”

     “比你以为的更惨,”福兰克林·佛花说,“他们让我做了骑士。”

     他扣住格里芬,来了个令人喘不过气的熊抱。

     “即便以入土十多年的死人的标准,你的气色也很糟糕。

     染了蓝发,是吗?

     哈利说你要来,我差点吓得尿裤子。

     还有哈尔顿,你还带着这老小子啊?

     嘿,你个冷冰冰的臭婊子,很高兴见到你。”

     他转向小格里芬。

     “这位是……”“我的侍从。

     孩子,这位是福兰克林·佛花。”

     王子点头致意。

     “佛花是私生子的姓,你来自河湾地。”

     “对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