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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第301章 提利昂

     他梦见了父亲大人和裹尸布大王,在梦中他们是一体。

     父亲用石化的手臂搂抱他,想给他一个灰吻。

     他骤然惊醒,口干舌燥,满嘴血腥味,心脏在胸腔内咚咚狂跳。

     “死侏儒复活啦。”

     哈尔顿宣布。

     提利昂摇摇头,试图挣脱梦境的缠绕。

     伤心领。

     我淹死在伤心领。

     “我没死。”

     “这可难说,”赛学士居高临下站在他面前,“达克,当个好鸭子,煮些肉汤给咱们的小朋友喝。

     他一定饿坏了。”

     提利昂发现自己竟躺在“含羞少女号”上,盖着有浓浓醋味的烂毯子。

     船已过伤心领,之前溺水的记忆是一场梦中之梦罢。

     “我怎么闻起来像恶心的醋坛子?”

     “莱摩儿用醋为你洗过身子。

     有人说这样就能预防灰鳞病——我对此深表怀疑,但试试总没坏处。

     格里芬把你捞上来后,正是莱摩儿为你清出肺里的积水。

     你当时冷得跟冰块似的,嘴唇发紫。

     耶达里要把你扔回去,但男孩坚决不许。”

     王子救了他。

     回忆如潮水般涌来:石民伸出伤痕累累的灰手,血从指节处渗出。

     他犹如沉重的压箱石把我拽向深水。

     “格里芬把我捞上来的?”

     他一定是恨我入骨,否则怎不让我死掉呢?

     “我昏迷了多久?

     船现在到了哪里?”

     “赛荷鲁镇。”

     哈尔顿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小刀,“给。”

     他朝下扔给提利昂。

     侏儒往后一缩,小刀插在他**的甲板上,嗡嗡颤动。

     他把它拔出来:“干吗?”

     “把靴子脱了。

     拿刀戳每根手指和脚趾。”

     “这……

     很痛啊。”

     “希望如此。

     快脱。”

     于是提利昂依次脱下左右脚的靴子,再褪掉长袜,仔细打量脚趾。

     在他眼中,指头还是老样子,不好也不坏。

     他试探性地戳了戳大脚趾。

     “用点力。”

     赛学士哈尔顿敦促。

     “要见血吗?”

     “必要的话。”

     “我是不是每个脚趾都得留道疤?”

     “叫你做这个当然不是数脚指头,而是确认你还有痛觉。

     戳下去会痛,可谓不幸中的万幸;如果什么也感觉不到,那你就惨了。”

     灰鳞病……

     提利昂情不自禁地畏缩。

     他苦着脸刺向另一根脚趾,眼看着一串血珠子沾在小刀尖端。

     “痛极了。

     你满意了?”

     “我高兴得想跳舞咧。”

     “你的脚比我的还臭,耶罗,”达克端来一杯肉汤,“格里芬警告过你别碰石民。”

     “没错,可惜他忘了警告石民别碰我。”

     “你边刺边注意有没有小块坏死的灰皮、指甲有没有变黑。”

     哈尔顿说,“如果发现这样的迹象,千万别犹豫,失去一根脚趾总比失去一只脚要好,失去一条胳膊也好过终日在梦想桥上嚎啕。

     方便的话,现在刺另一只脚。

     然后还有手指。”

     侏儒盘起发育不良的短脚,开始刺另一边的脚指头。

     “我那话儿需要扎吗?”

     “刺一刺没损失。”

     “是你没损失。

     嗨,想想我用它干过那么多坏事,真不如切掉算了。”

     “你随意。

     等你切下来,我们会把它晒干、填满,拿出去当幸运符高价售卖。

     侏儒的**据说有魔力唷。”

     “说得好,多年来,我可是跟各路美女大力宣扬过它的疗效呢。”

     提利昂用小刀刺向大拇指,血珠子一下冒了出来。

     他赶紧拿嘴吮吸。

     “还要我自虐多久?

     如何确定我完全没事儿了?”

     “要我说实话?”

     赛学士道,“没法百分百确定。

     你喝了一肚子河水,很可能已经开始变灰——从内部器官开始,首先是心和肺。

     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么扎脚指头或拿醋洗澡都毫无意义。

     你刺完了,喝点肉汤吧。”

     肉汤滋味不错,但提利昂注意到用餐期间赛学士横了张桌子在他们之间。

     “含羞少女号”目前停靠在洛恩河东岸一个风化的码头墩上,往下两个墩子的地方,有艘瓦兰提斯河上战舰正在卸下士兵。

     商店、摊贩和仓库都挤在河边的砂石墙下,墙后隐约能看见城市的塔楼和圆顶,夕阳为它们镀上了一层红光。

     不,这不是城市。

     赛荷鲁镇乃是古瓦兰提斯治下的一座镇子。

     这里不是维斯特洛,在这里,这还算不上一座城。

     莱摩儿带着王子登上甲板。

     她看见提利昂,便冲过来拥抱他。

     “圣母慈悲。

     我们一直在为你祈祷,胡戈。”

     至少你祈祷了。

     “这回我不反对祈祷。”

     小格里芬的情绪就没那么高了。

     他闷闷不乐,为自己被强留在“含羞少女号”上、不能与耶达里和耶利亚一起上岸而愤愤不平。

     “我们是为你安全着想,”莱摩儿劝慰王子,“局势动**啊。”

     哈尔顿解释道:“从伤心领南下至赛荷鲁镇这段路,我们曾三次看见游牧骑兵沿河东岸向南奔驰。

     都是多斯拉克人。

     有一次他们离得如此之近,我们甚至听得见发辫的铃铛声。

     入夜后,在东方的丘陵背后还能看见他们的营火。

     河上出现了满载奴兵的瓦兰提斯战船和河上战舰。

     显然,执政官们担心赛荷鲁镇会遭到多斯拉克人的攻击。”

     这不难理解。

     沿河各大镇子只有赛荷鲁镇坐落于洛恩河东岸,对马王们而言,它是最容易到手的猎物。

     但这里没什么好抢的。

     如果我是卡奥,我会佯攻赛荷鲁镇,吸引瓦兰提斯人来援,然后兼程南下,全力进攻瓦兰提斯城。

     “我懂得如何使剑。”

     小格里芬不服气。

     “在动**的时代,连你最勇猛的祖先也会依靠御林铁卫来保护自身安全。”

     莱摩儿已换掉修女袍,转而装扮成富商的妻女。

     提利昂仔细打量着她。

     迄今为止,他轻易破解了格里芬和小格里芬的蓝发之谜,而耶达里和耶利亚似乎只是船夫,达克更是为人单纯,只有这莱摩儿……

     她到底是谁?

     为什么加入这个团队?

     依我判断,肯定不是为了钱。

     王子跟她有何关系?

     她真的是修女吗?

     哈尔顿也注意到她的装扮。

     “咱们要突然放弃诸神的眷顾了么?

     莱摩儿,我更喜欢你穿修女袍的样子。”

     “我更喜欢你**身子。”

     提利昂说。

     莱摩儿谴责似的瞪了他一眼。

     “讲这种话的人太不纯洁了。

     修女袍是维斯特洛人的特有打扮,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注意。”

     她回头望向伊耿王子,“你不是唯一一位需要隐藏身份的人。”

     男孩不吃这套。

     看来,他虽是众人呵护下的完美王子,却仍旧未脱稚气,对这个世界和世上的危险懵懵懂懂。

     “伊耿王子,”提利昂提议,“既然我俩都被困在这条船上了,可否有幸与您来一盘席瓦斯棋,以打发时间呢?”

     王子兴趣缺缺地看了他一眼。

     “席瓦斯我玩腻了。”

     “受够了输给侏儒,是吗?”

     不出提利昂所料,激将之计果然奏效。

     “去拿棋盘棋子,我要给你点颜色瞧。”

     他们就在甲板上、舱房背后盘腿下棋。

     小格里芬以攻势开局,他的龙、大象和重骑兵一股脑儿都摆在前面。

     这是年轻人的阵法,大胆而愚蠢,一心求胜却不顾后果。

     他让王子先走。

     哈尔顿站在后头,远远地观战。

     王子伸手去拿他的龙,提利昂清了清嗓子。

     “换成我,我不会走那一步。

     把龙太早释放出来将是着臭棋。”

     他无辜地笑笑,“你父亲很清楚盲目冒进的下场。”

     “你认识我的生父?”

     “是的,我见过他二三回。

     不过劳勃杀他的时候我才十岁,而平素家父把我小心翼翼地藏在凯岩城里头,不拿出去献丑。

     我不敢声称自己跟雷加王子有多亲密,不像你的‘义父’。

     你知道的吧,这位克林顿大人是王子最好的朋友?”

     小格里芬扫开眼前一髻蓝发。

     “他们曾一起在君临当侍从。”

     “克林顿大人是你们家真正的朋友,否则怎么解释他居然会如此忠心耿耿,拼命保护剥夺了他领地和头衔、并将他流放海外的国王的孙子?

     你祖父做的事实在令人遗憾,若非他把雷加王子的好朋友赶走,当年家父洗劫君临时,这位好朋友不正可以保护雷加的宝贝小王子,阻止那桩脑袋砸墙、脑浆满地的惨祸么?”

     男孩脸一红。

     “我说了,那不是我,是从臭水湾找来的皮革匠之子。

     他母亲生他时难产而死,而他父亲为一壶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就把他卖给了瓦里斯伯爵。

     毕竟,他有很多儿子,却从没尝过金色葡萄酒。

     瓦里斯把那个臭水湾的崽给了我母亲大人,把我带走了。”

     “这样啊,”提利昂移动大象,“臭水湾的王子死翘翘以后,太监又把你偷运过狭海,交给他的大胖子朋友奶酪贩子。

     接着奶酪贩子把你藏在撑篙船里,再找来一位流放在外的伯爵作你义父。

     这是个精彩的故事,将来你夺回铁王座,歌手们必定要绘声绘色地描绘你的流亡经历……

     当然啦,前提是美丽的丹妮莉丝肯与你结为连理。”

     “她会的。

     她必须这么做。”

     “必须?”

     提利昂啧了啧嘴,“这话作女王的可不愿听。

     你是个完美的王子,无可挑剔,阳光勇敢,一张俏脸蛋儿能让七国随便哪个黄花闺女怀春;可惜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不是黄花闺女,她是多斯拉克卡奥的遗孀、龙的母亲和奴隶城邦的梦魇,是长了**的征服者伊耿。

     她可不像你想象的那么温顺。”

     “可她会答应的。”

     伊耿王子的声音有些惊惶,很显然,他没考虑过未来的新娘拒绝自己的可能性,“你又不了解她。”

     他抓起重骑兵,狠狠地落子在棋盘上。

     侏儒耸耸肩。

     “我了解她整个童年时代都在四处逃亡,缺吃少穿,复仇的梦想和愿景支撑着她活下去。

     我了解她从一个城市逃到另一个城市,满怀恐惧,终日担惊受怕。

     除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哥哥,她举目无亲……

     最后这个哥哥还为一支多斯拉克军队就把她给卖了。

     我了解到在大草原上的某个地方,她的龙诞生了,她也获得了新生。

     她一定很骄傲。

     她怎么可能不骄傲?

     除了骄傲,她还剩下什么?

     她也一定很强大,她怎么可能不强大?

     多斯拉克人鄙视弱者,丹妮莉丝若是个弱女子,早就落得跟韦赛里斯一样的下场。

     她一定还很凶狠,阿斯塔波、渊凯和弥林就是最好的证据。

     她穿越了大草原和红色荒原,经历了刺客、阴谋和巫术的轮番袭击,她失去了兄弟、丈夫和儿子,她用穿着凉鞋的纤纤细足,把奴隶贩子的城市踏在脚下。

     好了,当你捧着乞丐碗来到这样一位女王面前,你觉得她会怎么看你?

     你又该怎么说呢?

     ‘早安,姑姑,我是你死而复生的侄儿伊耿,这辈子都躲在撑篙船上。

     可我现在洗掉蓝发,决定做真龙了。

     我请求你……

     哎呀,我忘了提,关于铁王座的继承顺位我可比你靠前哟。’

     ”伊耿气歪了嘴。

     “我才不会像乞丐一样去见我姑姑。

     我会亲提大军、以血亲的身份去会她。”

     “你没有大军,只有偏师一支。”

     很好,这番话果然刺激了他。

     侏儒不由得想起乔佛里。

     我真是有激怒王子们的天赋啊。

     “丹妮莉丝女王才拥有真正的大军,而她的军队与你无关。”

     提利昂移动十字弓兵。

     “随你怎么说,反正她一定会嫁给我。

     克林顿大人早有安排,我把他当家人一样信任。”

     “那你或许比我更像个傻瓜弄臣。

     谁也不能信任,我的好王子,你既不能信任没颈链的学士和你义父,也不能信任英勇的达克、可爱的莱摩儿或是其他把你从豆荚里呵护长大的好朋友,而你最最不能信任的是奶酪贩子、八爪蜘蛛和你一心想娶的龙女王。

     你要让怀疑在心底生根,怀疑能让你在夜里保持警惕。

     睡得不沉总比长眠不醒要好。”

     侏儒将他的黑龙推过山脉,“我是没资格指点江山的,毕竟,你义父是声名赫赫的诸侯,我不过是畸形小魔猴。

     只能说若我们地位互换,我会剑走偏锋。”

     这话让男孩来了兴致。

     “怎么个剑走偏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