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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第291章 臭佬

     拉姆斯穿着黑粉双色服饰——黑靴子、黑剑带、黑剑鞘、黑皮夹克,暗红色缎子条纹装饰的粉色天鹅绒紧身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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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右耳戴了一颗被切割成血滴形状、闪烁着红光的石榴石。

     然而,华贵的衣着却掩饰不住他丑陋的模样。

     拉姆斯骨架宽阔,肩膀倾斜,身上的赘肉昭示他日后会成为一个大胖子。

     他有蒜头鼻、小嘴巴和枯草般的黑色长发,粉色皮肤斑斑驳驳,肥厚的嘴唇殊为奇异,而任何人看到他都不可能不注意到那双眼睛:他继承了他父亲的眼睛——既小,离得又近,淡得奇异。

     有人称之为“幽灵灰”,但实际上他的眼睛几乎是无色,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话,那就像两块肮脏的冰。

     看到臭佬出现,拉姆斯绽放出湿润的笑容,“他来了,我可怜的老朋友来了。”

     他转向身边的两位领主介绍,“臭佬从我小时候就跟随我了。

     家父大人送的,以示关怀。”

     两位领主交换了一个眼神。

     “我听说你的跟班已经死了,”驼背道,“据说是被史塔克家杀的。”

     拉姆斯老爷嗤笑一声。

     “铁民有句俗话: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

     臭佬就是这样。

     不过我承认,他闻起来像是从坟墓中‘再起’的。”

     “他一身屎尿和陈年呕吐物的味儿。”

     驼背老领主说罢扔开一直啃着的骨头,用桌布擦了擦手指。

     “你为什么非得在我们用餐时召这家伙上来?”

     那个挺直了背、穿着全身锁甲的老领主用凌厉的目光审视臭佬。

     “你再仔细瞧瞧。”

     他敦促另一位领主,“瞧,他虽然头发白了,也瘦了三石,但可不是仆人。

     你认不出来吗?”

     驼背领主再度向他看去,忽然喷了口鼻息。

     “是他?

     这怎么可能?

     史塔克那个爱笑的养子,总是在笑。”

     “他现在不爱笑了,”拉姆斯老爷承认,“或许是因为我敲掉了他几颗白净漂亮的牙齿。”

     “你最好割了他喉咙,”穿锁甲的领主说,“反咬主人的狗理应被剥皮。”

     “噢,他确实被剥过皮,还剥了不止一次咧。”

     拉姆斯指出。

     “是的,老爷,都是我的错,老爷。

     我傲慢无礼,而且……”他舔舔嘴唇,努力回忆自己还干过什么错事。

     服服帖帖乖巧听话,他告诫自己,老爷就会让你活下去,还能保住剩下的身体。

     服服帖帖乖巧听话、并且记住自己的名字。

     臭佬臭佬,驯服乖巧。

     “……

     我作恶多端,我……”“你嘴上有血,”拉姆斯发现,“又咬手指了吗,臭佬?”

     “不,不,老爷,我发誓。”

     臭佬曾试图咬断自己的无名指,因为他们剥了指上的皮,他实在痛得受不了。

     拉姆斯老爷从不简单地切掉别人的手指,他只会剥干净上面的皮,好让肌肉**在外,风干、开裂,最终溃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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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臭佬被鞭打,用刀子割,又上过刑架,但没有哪种痛苦比得上剥皮之后的滋味。

     那种痛苦能把人逼疯,活人根本没法忍受,至多再多坚持一会儿,然后就会惨嚎:“求求您,停下,停下,太痛了。

     把我的手指砍下来吧。”

     到头来,拉姆斯老爷会慈悲为怀,欣然满足别人的要求。

     这是他喜欢的游戏,而臭佬理解游戏规矩。

     他怎能不理解呢?

     他的手脚都为游戏交过学费。

     只有那次、只有一次,他忘了规矩,企图用自己的牙齿终结痛苦。

     拉姆斯老爷很不满,结果让他多付出了一根脚趾的代价。

     “我吃了一只老鼠。”

     他咕哝着承认。

     “一只老鼠?”

     拉姆斯淡色的眼珠在火炬光芒中闪闪发亮,“恐怖堡的老鼠全部属于我父亲大人。

     未经我允许,你怎敢吃了其中一只?”

     臭佬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能默不作声。

     只消说错一个字,他又会失去一根脚趾,甚至一根手指。

     迄今为止,他的左手丢掉了两根手指,右手失去了小指,左脚丢掉了三根脚趾,右脚却只失去了小脚趾。

     拉姆斯老爷有时会开玩笑说要给他左右两边找回平衡。

     老爷只是在开玩笑,他试图安慰自己,他并不想伤害我,这是他自己承认的。

     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

     老爷慈悲又宽容,他本可以为臭佬知道自己名字和地位之前的胡言乱语,就剥下臭佬的脸皮。

     “太无聊了,”穿锁甲的领主说,“赶紧宰了他。”

     拉姆斯老爷给自己又倒满一杯麦酒。

     “那可不玷污了咱们的庆祝宴会,大人?

     臭佬,我有好消息通知你。

     父亲大人为我讨了一门史塔克家的好亲事,对象是艾德公爵的女儿,艾莉亚。

     你还记得小艾莉亚,对吧?”

     捣蛋鬼艾莉亚,他差点脱口而出,马脸艾莉亚。

     她是罗柏的小妹,褐发长脸,瘦得像根棍子,成天脏兮兮的。

     珊莎才是大美人。

     他记得小时候,幻想过艾德·史塔克大人把珊莎嫁给他,并认他为自己的亲儿子。

     真是孩子气的想法。

     不过,说到艾莉亚……

     “我记得她。

     艾莉亚。”

     “她即将成为临冬城的女主人,而我是她的夫君老爷。”

     她还只是个小女孩啊。

     “是的,老爷,祝贺您。”

     “你愿意参加我的婚礼吗,臭佬?”

     他犹豫了。

     “如果您要我参加的话,老爷。”

     “噢,那是自然。”

     他又犹豫半晌,不知这是否是另一个残酷的陷阱。

     “好的,老爷,只要您满意,我很荣幸参加婚礼。”

     “我们得把你从那间肮脏的牢房里弄出来,刷得粉嫩粉嫩的,给你干净衣服穿,再喂你东西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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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碗软软的、美味的麦粥,喜欢吗?

     或是搁了培根的豌豆派?

     我有桩小差事要交给你办,但你得有体力才能为我效劳。

     我相信,你是愿意为我效劳的吧?”

     “是的,老爷,全心全意。”

     他浑身颤抖,“我是您的臭佬,请让我服侍您,求您了。”

     “你这般知情识趣,我又怎忍心拒绝你一片孝心?”

     拉姆斯·波顿笑道,“我马上就要率军出征,臭佬,我得仰仗你才能把那童贞新娘娶回家门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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