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搜索 繁体

291.第291章 臭佬

     带着钥匙来开门的是凯拉,她说钥匙是她偷的,她说她知道一扇无人把守的侧门。

     “大人,带我回临冬城吧,”她脸色惨白,颤抖着苦苦哀求他,“我不认得路,一个人逃不了。

     求求您,带我走吧。”

     于是他答应了她。

     狱卒脱了裤子,醉倒在一摊葡萄酒里,他们很容易就出了黑牢,而那扇侧门也果真如她所言,无人把守。

     他们直等到月亮被乌云笼罩后,方才溜出城堡,摸黑踏石涉过泪江,冰冷的激流冻得他们直哆嗦。

     等到了河对岸,他感激地吻了她。

     “你救了咱俩的命。”

     他动情地说。

     傻瓜,大傻瓜。

     这一切只是陷阱、消遣和游戏,拉姆斯老爷的追猎游戏,老爷最喜欢两条腿的猎物。

     他们两人整夜在黑林子里没命地跑,可等太阳出来,森林里远远地却能听见号角声和猎狗的吠叫。

     “我们分头行动,”猎狗们越追越近时,他吩咐凯拉,“这样至少有个人可以得救。”

     然而那女孩怕得没了主张,死活不肯离开他身边,即便他赌咒发誓说若她被人抓住,他会亲率铁民大军前来营救,也没法把她支开半步。

     结果不出一小时,他们便双双被擒。

     先是斜刺里冲出一只猎狗将他扑倒在地,凯拉慌乱地朝小丘上爬,却被另一只狗咬住了大腿。

     顷刻间狗们全部赶到,冲他们低吼咆哮,只要他们敢动便张嘴就咬。

     拉姆斯·雪诺带着他的猎人们随后骑马追来。

     是的,他那时还是个私生子,不姓波顿。

     “你们在这儿啊,”他坐在马鞍上笑眯眯地往下看,“真是太伤人了,不打个招呼就一走了之。

     怎么,嫌我招待不周吗?”

     凯拉拣了块石头,冷不防朝他脑袋掷去,偏出一尺多。

     拉姆斯笑得更欢:“该罚。”

     臭佬忘不了凯拉绝望无助的眼神,直到那时他才惊觉她是那样娇小,几乎还是个孩子。

     但他又能做什么呢?

     全是她自作自受,他告诉自己,如果她听我的话分头行动,无论如何不至于被一网打尽。

     火光是痛,回忆更痛。

     臭佬自火炬边扭头,眼眶中有了泪花。

     他又找我做甚?

     他绝望地想,他为什么不肯放过我?

     我什么也没做,至少这次没做。

     为什么他不干脆让我在黑牢中烂掉?

     他刚抓住一只老鼠,又肥又美的老鼠,扭来扭去的老鼠……

     “我们要给他洗澡吗?”

     小瓦德问。

     “老爷就喜欢这味道,”大瓦德说,“所以才叫他臭佬。”

     臭佬,我叫臭佬,臭佬臭佬,凄凉弱小。

     他必须牢牢记住。

     记住你是谁,服服帖帖乖巧听话,就不会挨罚。

     这是老爷答应的,老爷金口玉言。

     说实话,即便他想反抗,此刻也没力气了。

     他所有的力气在鞭子、饥饿和剥皮人的刀下被洗涤得一干二净。

     所以当小瓦德推他起来,大瓦德晃动火炬,驱赶他离开牢房时,他温顺得像条狗。

     假如他有尾巴的话,此刻一定在两腿间夹得紧紧的。

     假如他有尾巴的话,一定早被那私生子砍了。

     这是个不由自主冒出来的念头,也是个邪恶危险的念头。

     老爷早已不是私生子。

     他姓波顿,不姓雪诺。

     铁王座上的小国王已将拉姆斯老爷划归正统,让他有权使用乃父的姓氏。

     如今再用“雪诺”来提醒他的私生子出身,会让老爷瞬间暴跳如雷。

     臭佬必须记住这点。

     当然,他还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牢牢记住。

     慌乱中,他忽然大脑一片空白,吓得六神无主,竟绊倒在黑牢台阶上。

     石头挂破了马裤,磕出血来。

     小瓦德不得不拿火炬捅他,驱使他站起来继续前进。

     黑牢外的庭院,夜色笼罩着恐怖堡,城堡东墙升起一轮满月。

     苍白的月光将城头高高的三角形城齿投影在结冻的土地上,犹如一排尖利的黑牙。

     空气又冷又潮,带着许多几乎被他遗忘的味道。

     这是人世,臭佬告诉自己,人世的味道。

     他不知自己究竟在黑牢中待了多久,但至少也有半年。

     半年,或许更久。

     或许已有五年、十年、二十年?

     我又怎能知晓?

     或许我在黑牢里发了疯,就此被关押了半辈子?

     不,这想法太蠢了,不可能有那么久。

     这两个男孩还是男孩,若是经过十年,他们应该长大成人了才对。

     他必须记住这些事实。

     我不能让他把我逼疯。

     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脚趾、抠出我的眼珠、割掉我的耳朵,但除非我放弃,否则他不能摧毁我的神志。

     小瓦德举火炬走在前,臭佬温顺地跟随,而大瓦德在他身后压阵。

     他们经过时,兽舍里的狗们冲他狂吠。

     风席卷过庭院,穿透了他身上又薄又脏的破烂衣衫,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

     夜晚的空气又冷又潮,虽然没有下雪的迹象,但冬天毫无疑问就要来了。

     臭佬怀疑自己能否活着看到下雪。

     到那时,我还剩几根手指?

     几根脚趾呢?

     他抬手查看,震惊地发现自己的手如此苍白枯瘦。

     名副其实的皮包骨头,他心想,我有一双老人的手。

     他是不是认错了这两个男孩?

     搞不好他们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这两个男孩的子孙后代?

     大厅昏暗,烟雾缭绕,左右两边墙上各有一排火炬,火炬台为人手的枯骨。

     头顶高处是被烟熏黑的木制房梁,更高处,拱形天花板隐没在阴影里。

     这里的空气充满了浓重的葡萄酒、麦酒和烤肉的香味,闻到这香味,臭佬的肚皮咕咕叫唤,他嘴里也流出唾沫来。

     他一路踉跄,被小瓦德推过守卫们吃饭的长桌,感觉到守卫们都在看他。

     前方靠近高台的好位置被留给拉姆斯的亲信,所谓私生子的好小子:骨头本,这老家伙负责照顾老爷宠爱的猎狗们;舞蹈师达蒙,一头金发,模样姿势都带着孩子气;咕噜,他因为说坏话不小心被波顿公爵听见,所以丢掉了舌头;此外还有酸埃林、剥皮人、黄迪克等人。

     大厅外围是一些臭佬眼熟但说不上名字的人:誓言骑士、士官、士兵、狱卒和打手。

     还有一些脸孔他很陌生,从没见过。

     有人见他经过便皱紧鼻子,更多的人朝他哄笑。

     这些是客人,臭佬心想,老爷的朋友。

     老爷是要用我来取乐大家。

     想到这里,他怕得直哆嗦。

     波顿的私生子坐在高台上他父亲大人的宝座里,正用他父亲的酒杯喝酒。

     两个老人跟他同席,臭佬只消一眼就看出这两个老人都是领主。

     其中一位身形憔悴,眼睛犹如燧石,留着一束长长的白胡子,面孔跟冬天结冻的土地一样坚毅。

     此人身穿褴褛的熊皮旧夹克,夹克上满是油污。

     即便在宴席上,他也套着全身锁甲;另一位领主同样很瘦,但不若前一位那么体形笔直。

     他身材扭曲,一边肩膀高出另一边很多,而他就着餐盘驼背用餐的样子看起来好像秃鹫在享用尸体。

     此人有一双贪婪的灰眼睛、一口黄板牙,银白色分叉胡须十分纠结。

     他布满老人斑的头顶只剩几根白发,但他披的是柔软的上等灰羊毛披风,披风边缘镶嵌了黑貂皮,并在肩头用银箔日芒搭扣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