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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第264章 詹姆

     “我的斥候报告说河间地各处高地夜晚会有火光,多半是信号……

     这帮家伙简直把我军给反包围了。

     村庄内夜里也在烧火,似乎用来表达对某位新神的崇拜……”并非什么新神。

     “索罗斯追随唐德利恩,就是那个以前常跟劳勃对饮的密尔胖和尚。”

     金手放在桌上,詹姆伸手碰了碰它,看着黄金反射阴暗的火光。

     “情非得已的时候,我们可以发动大扫**,把唐德利恩揪出来,但首先得解决黑鱼。

     必须让他搞清楚,他的事业已经失败。

     你没和他谈判吗?”

     “莱曼爵士自告奋勇去谈过。

     他喝得半醉,骑到城门前,大声叫嚣威胁。

     黑鱼往城垛上站了站,但不愿在这么个蠢人身上浪费时间,他一箭射中莱曼**战马的屁股,马儿把佛雷甩在泥地里,笑得我喘不过气,连尿都快笑出来了。

     哈哈,我在城上的话,一定会射穿莱曼那只懂得撒谎的喉咙。”

     “看来去谈判时我得戴上护喉甲了,”詹姆似笑非笑地道,“我准备提出优厚条件。”

     倘若他能不流血地夺取奔流城,便算不上拿起武器反对徒利家族。

     “你尽可以去试,大人,但我认为只是浪费口水。

     我们别无选择,唯有强攻。”

     从前,或者说不久之前,詹姆会毫不迟疑地赞同表弟的办法。

     毕竟,他不可能坐等两年,以便把黑鱼饿出来。

     “无论怎么做,都得立刻动手,”他告诉达冯爵士,“我需要尽快返回君临,回到国王身边。”

     “是,”表弟道,“我知道你姐姐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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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怎么把凯冯赶走了?

     我一直以为她会任命他当首相。”

     “他不肯接受。”

     他不像我,他不是瞎子。

     “论资格,凯冯或者你才该担任西境守护。

     我提醒你,这并非说我不喜欢这份荣誉,但表叔的年龄有我两倍大,指挥经验也远远比我丰富。

     我希望他弄清楚我从未争夺过这份荣誉。”

     “他很清楚。”

     “瑟曦怎么样?

     还像以前那么标致吗?”

     “她美丽动人,”反复无常,“金光灿灿,”然而虚伪。

     昨晚他梦见姐姐跟月童**,于是便宰了弄臣,还用金手把姐姐的牙齿打成碎片,就像格雷果·克里冈对可怜的皮雅干的那样。

     在梦中,詹姆总是有两只手,其中一只虽是金制的,但运用自如。

     “早一天解决奔流城,我便能早一天回到瑟曦身边。”

     到时候该怎么做,詹姆便一点头绪也没有了。

     在西境守护告辞之前,他们又谈了一个钟头。

     谈完后,詹姆戴上金手,披挂褐色披风,前去视察营地。

     说实话,这才是他喜欢的生活。

     在沙场上,走在士兵中间,比待在宫中舒服多了。

     部下都很爱戴他。

     一堆营火前,三名十字弓兵邀他共享逮住的野兔,一名年轻骑士则请他指导如何防御战锤攻击。

     他沿河向下游漫步,看见两个洗衣妇骑在两个大兵肩上,于浅滩上比武。

     那两个女孩喝得半醉,衣裳不整,嘻嘻哈哈笑着去抓对方凌乱的衣服,而其他十几个士兵围着加油助威。

     詹姆为甜嘴拉夫背上的金发女子下注一个铜星,结果这对组合颠覆在芦苇丛中,使他输了钱。

     河对面,狼群仍在嗥叫,凛冽的秋风穿过柳树丛,枝条翻腾,低语沉吟。

     詹姆发现伊林·派恩爵士独坐在帐篷外,拿油石磨剑。

     “来。”

     他说,沉默的骑士便站起来随他走,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

     他享受这样的时刻,詹姆意识到,每天晚上都能羞辱我,他感到很满意,甚至比杀了我更满意。

     詹姆相信自己正在提高,然而进度过于缓慢,代价十分高昂。

     在铁甲、羊毛外套与皮甲下面,詹姆·兰尼斯特的肌肤就是一面由创口、割痕与淤伤拼成的织锦。

     他们牵马离开营地时,哨兵上来盘问,詹姆用金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好好站着,外面有狼。”

     接着两人沿红叉河骑到一个被烧毁的村落,他们下午曾于此路过。

     就在这里,两人进行日常的午夜比剑,周围是烧焦的石头和冷硬的灰烬。

     有一段时间,詹姆竟然占到上风,似乎从前的技艺又统统回来了——他允许自己这么想,或许今天该轮到派恩遍体鳞伤地回去睡觉。

     伊林爵士似乎读到了他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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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懒洋洋地挡下詹姆的攻击,随即迅猛反击,把詹姆驱进河里,后者的鞋子陷进湿泥,踩掉了。

     于是须臾之间,詹姆便已双膝跪地,剑被打飞,沉默的骑士则用剑抵住他咽喉。

     月光照耀下,派恩脸上的麻子活像一个个坑,他又发出那种似乎是嘲笑的粗嘎声音,把剑往上抬,一直抬到詹姆的嘴唇。

     最后才退开一步,收剑回鞘。

     我倒不如背个婊子,去跟甜嘴拉夫比武,詹姆一边把金手上的泥巴抖掉,一边想。

     他心里有股冲动,直想把这只没用的手扯下来,狠狠地扔进河里,丢个无影无踪。

     但这没用,也不可能让左手变强。

     伊林爵士走回马儿旁边,留他一个人找鞋子。

     妈的,至少我不是瘸子。

     最后一天的路程阴冷多风,秋风一刻不停地刮,光秃秃的褐色树林里枝丫婆娑,红叉河边的芦苇被压弯了腰。

     即便穿着御林铁卫那套白羊毛的冬季服装,詹姆仍能感觉到寒风冰冷的利齿。

     表弟达冯爵士骑在他身旁,一直走到太阳快落山,方才看见位于腾石城注入红叉河的三角洲尖端的奔流城。

     徒利的家堡犹如滔滔江水中劈波斩浪的巨型石船,砂岩墙垒沐浴着金红阳光,似乎比以往更高大更厚实了。

     固若金汤,他郁闷地想,但若黑鱼不肯谈判,他又只能打破对凯特琳·史塔克的誓言——无论如何,他对国王的誓言在先。

     拦江堤坝和围城大军的三座营寨正如表弟描绘的那样。

     莱曼·佛雷位于腾石河北岸的营地规模最大,然而也最混乱。

     营区之上高耸着一座灰色绞架,像投石机那么高,一个孤独的人影站在下面,脖子套着绳索。

     艾德慕·徒利,詹姆忽然觉得很悲哀,让他日复一日、套着绳索站在那里……

     倒不如砍头来得干净。

     然而绞架之下,帐篷与营火是如此无序,四散蔓延,佛雷家人和他们麾下的骑士把自己的营帐舒舒服服地搭在便池上游,下游则尽是污秽不堪的小帐篷、马车和牛车。

     “莱曼爵士不忍心教自己的兵过无聊的军旅生活,因此特意准备了营妓、斗鸡和野猪游戏,”达冯爵士解说道,“他甚至为自己找了个该死的歌手。

     你相信吗?

     就因为咱们的姑妈把‘白色微笑’渥特从兰尼斯港带来,他便要攀比一番。

     咱能不能放水淹死这帮佛雷啊,老表?”

     詹姆看见城齿间有弓箭手来来回回,徒利家的旗帜迎风飘扬,银色鳟鱼毫无惧色地腾跃在红蓝条纹之上。

     然而在最高的塔楼,却飘扬着另一面旗——长长的白色横幅绣有史塔克的冰原奔狼。

     “我头一次来奔流城时,还嫩得像夏天的青草,”詹姆告诉表弟,“老萨姆纳·克雷赫差我去送信,他说这封信关系重大,不能信托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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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送到后,霍斯特大人以仔细回复的名义拖拉了半个月,每次用餐,都让他女儿莱莎坐到我身旁。”

     “难怪你会披上白袍,换我也会的。”

     “噢,当年的莱莎和现在不一样。”

     她那时很漂亮,精致的脸庞上长着酒窝,还有长长的枣红秀发。

     然而她太害羞,不爱说话,只会偷偷嬉笑,丝毫没有瑟曦的**。

     她姐姐凯特琳更有吸引力,然而却已许配给了北方人,临冬城的传人……

     不过在那个年龄,詹姆对任何女孩的兴趣都不如对霍斯特那成名的弟弟的兴趣大,布林登·徒利刚在石阶列岛的九铜板王之战中建功,于是乎餐桌上,詹姆一直忽略可怜的莱莎,一直追着布林登询问“凶暴的”马里斯和乌木王子的故事。

     当年的布林登爵士比现在的我年轻,詹姆忆起,而当年的我比现在的小派更小。

     红叉河最近的渡口在城堡上游,要达到达冯爵士的驻地,先得经过艾蒙·佛雷的营区,经过那些屈膝回归国王治下的三河诸侯们的帐篷。

     詹姆发现了莱彻斯特、凡斯、鲁特和古柏勒的旗帜,还有斯莫伍德家的橡果与派柏伯爵的舞蹈少女,但他真正在乎的是那些没看到的纹章:梅利斯特家族的银色飞鹰、布雷肯家族的红马、莱格家族的垂柳和培吉家族的缠绕双蛇。

     虽然这些家族一再重申效忠铁王座,但均不愿派兵参与围困。

     詹姆知道,布雷肯家族在跟布莱伍德家族打仗,脱不开身情有可原,但其他的……

     我们的新朋友根本不是朋友。

     他们的忠诚只浮于表面。

     奔流城必须尽快拿下,拖延就是鼓励反抗,鼓励泰陀斯·布莱伍德这类人。

     到了渡口,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吹起赫洛克之号。

     这大概能引得黑鱼上城头观察吧。

     雨果爵士和德莫特爵士走在最前,踏过浑浊的红褐河水,高举御林铁卫的纯白旗帜和托曼的雄鹿狮子旗。

     詹姆紧随其后,接着是大队人马。

     兰尼斯特军的营地充斥着木锤敲打声,一座崭新的攻城塔正在建造中。

     另有两座已建立起来,用生马皮半掩。

     在这两座塔之间,还有一根撞锤,以大树树干制成,铁索固定,顶端削尖后用火淬硬,上面铺有木制顶篷。

     看来,老表并未无所事事。

     “大人,”小派问,“您在哪里搭营?”

     “这里,这个高地上,”他用金手一指——虽然它不太适合这任务,“把辎重和马匹分开,妥善利用我好心的表弟为我们挖的便池。

     亚当爵士,扎营后仔细检查外围,不得有任何疏漏之处。”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呓语森林的事决不能再发生了。

     “要我召唤黄鼠狼们来开作战会议吗?”

     达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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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等我和黑鱼谈了再说,”詹姆招呼“没胡子”琼恩·本特利,“打上和平的旗帜,去城堡送信,转告布林登·徒利爵士:明天一大早,我与他谈判。

     我会亲自来到护城河边,跟他在吊桥上会面。”

     “大人,城上的十字弓手……”小派警告。

     “没事。”

     詹姆翻身下马,“升帐,立起我的大旗。”

     我们来看看谁会先到,到得有多快。

     没让他久等。

     皮雅取出火盆,正忙着点燃煤炭,小派跑去帮她。

     最近一段时间,伴随詹姆入睡的往往是他俩挤在帐篷一角**的声音。

     当加列特为他解开护胫甲时,帐门被掀开了。

     “你终于来了,对吗?”

     姑妈大声说。

     她的身躯挤满了整个门,而她的佛雷丈夫凑在后面偷偷往里瞧,“久别重逢,你就不想给你肥胖的老姑妈一个热情的拥抱吗?”

     她边说边张开双臂,詹姆只能接受。

     吉娜·兰尼斯特年轻时是个相当有形的女人,最爱开玩笑说自己有朝一日定会长胖。

     今天她的体形业已四四方方,脸庞宽阔平坦,脖子犹如粉色梁柱,胸部高耸。

     总而言之,她的体重应有她丈夫的两倍之多。

     詹姆尽责地抱着她,等待姑妈捏自己耳朵,从有记忆开始,姑妈就喜欢捏他的耳朵。

     不过今天她忍住了,只在他脸上印下潮湿柔软的吻。

     “对你失去的,我感到很遗憾。”

     “我有了只新手,纯金打造。”

     他展示给她看。

     “好看得很,不过你能用纯金为自己打造一个新父亲吗?”

     吉娜姑妈尖刻地问,“我指的是泰温。”

     “泰温·兰尼斯特是千年一遇的传奇,”姑丈宣布。

     艾蒙·佛雷是个神经兮兮的人,一双手总是不安地扭动。

     他的体重最多十石……

     而且还要在浑身甲胄,被水浸过的前提之下。

     穿羊毛衣的他仿佛一根芦苇,没下巴,突出的喉结十分可笑。

     三十岁之前,他一半头发便已脱落,现在他年满六十,头顶只剩几根稀疏的白丝。

     “最近有很多奇怪的谣言,”詹姆遣散皮雅与侍从们之后,吉娜姑妈说,“教我这个老妇人难以置信。

     提利昂怎么可能害了泰温?

     是不是你姐姐的诽谤中伤?”

     “事情是真的。”

     金手越来越沉,他摸索向手腕处固定用的皮带。

     “儿子谋害父亲,”艾蒙爵士道,“滔天大罪啊。

     如今是维斯特洛最黑暗的时代,泰温大人不在了,我真替大家担心。”

     “若他此刻在这里,你才该替大家担心。”

     吉娜把丰满的屁股摆到一张折叠椅上,椅子顿时发出危险的“吱嘎”声,“侄儿,讲讲我们的儿子克里奥爵士,讲讲他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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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姆解开最后一个索扣,把金手放下。

     “我们路遇土匪,克里奥爵士挺身而出,企图引开对方,不料出了意外。”

     谎言很容易出口,尤其是它明显安慰了面前这对夫妇。

     “孩子很勇敢,我一直这么说。

     这来源于他的血脉,”艾蒙爵士说话时溅出粉红唾沫,他喜欢咀嚼酸草叶。

     “他的尸骨应该埋在凯岩城下的英雄之厅,”吉娜姑妈宣布,“他究竟安息于何处呢?”

     无处安息。

     血戏子们剥了他的尸体,把血肉留给乌鸦享用。

     “一条小溪旁,”他撒谎道,“等战争结束,我便会带他回家。”

     这些日子里,只有骨头没人要。

     “战争结束……”听见这话,未来的艾蒙老爷顿时来了精神,他清清嗓子,突出的喉结上上下下,“你看见外面的攻城器械了:撞锤、投石机、攻城塔。

     不能蛮干啊,詹姆,达冯要破坏我的城墙,砸毁了我的城门,他还说要把沥青火桶丢进去,点燃城堡。

     那可是我的城堡啊!”

     他伸手进衣袖,取出一张羊皮纸,凑到詹姆眼前。

     “我有王上签署的授予状,看看,上面是托曼的亲笔签名,国王的印章,雄鹿和狮子。

     我是奔流城的合法领主,我不允许任何人损坏我的财产。”

     “噢,把这蠢东西拿开,”他夫人叫道,“只要黑鱼还在城内,你就只能拿这张纸揩屁股。”

     吉娜姑妈虽嫁到佛雷家五十年了,但骨子里仍是个兰尼斯特。

     不折不扣的兰尼斯特。

     “詹姆会把城堡交给你。”

     “那当然,那当然,”艾蒙老爷承认,“詹姆爵士,你父亲大人信任我是很有道理的。

     你看,我会把封臣牢牢掌控住,但不会太过严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