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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第235章 布蕾妮(第1页)

有几个男人拿着斧子,更多的拿粗糙的木头棍棒。

他们中间有一辆用灰色碎木头做的双轮拖车,上面高高地堆满骷髅头和零零星星的断骨。

看到雇佣骑士,乞丐帮兄弟们停下来,唱诵声渐渐平息。

“穷鬼”伊利佛爵士亮出他那把伤痕累累的剑,勒马等待。

“他们靠近了。”

虔诚的唱诵声逐渐充斥树林,如同闷雷。

至少没跟我说。

布蕾妮相信那女孩已离开了都城。

假如她仍在君临,无疑会被金袍子们揪出来。

正午时分,布蕾妮听见光秃秃的棕色树丛中飘来唱诵。

“什么声音?”

克雷顿爵士问。

看样子是群野汉子,亡命徒,但没有野到小看我克雷顿·朗勃爵士的地步。”

是啊,布蕾妮心想,没到那种地步。

她侧过头,以遮掩微笑。

“比方说十三岁、枣红色头发的少女?”

“穷鬼”伊利佛道,“不,小姐。

没有。”

他承认伊利佛爵士也在此役中英勇奋战。

伊利佛本人什么也没说。

继续上路时,两个骑士分别走在她两侧,就像卫士保护贵妇人……

她的腿被冰冷的地面冻得像木头一样僵硬,但人没受骚扰,物品也没被动过。

雇佣骑士们已经起床,伊利佛爵士在宰杀一只松鼠当早餐,克雷顿爵士则面朝大树撒一泡长尿。

雇佣骑士,她心想,尽管一个年迈而自负,一个肥胖又近视,但他们是好人。

如果她真的向乔佛里国王下毒,一定受到小恶魔的胁迫。

毕竟她在宫中孤身一人,无依无靠。

在君临城,她追查到一个名叫贝蕾娜的女子,珊莎的侍女之一。

这是她在高庭城下学到的教训,和詹姆一起落入“勇士团”手中时又学了一次。

泥地的寒气透过毯子渗入布蕾妮的骨头。

没过多久,上至下巴,下至脚趾,每块肌肉都绷得紧紧的。

总的来说,守夜还算容易,等伊利佛爵士醒过来替换她之后,才是最困难的。

布蕾妮将毯子铺在地上,蜷起身子,闭上眼睛。

尽管已疲倦到骨子里,她仍告诉自己,我不能睡。

“第一哨归你。”

雇佣骑士们睡觉时,布蕾妮不安地绕着小营地转圈,听着火堆的噼啪声。

我应该尽快赶路。

“就一个女孩来说,她发起誓来倒有模有样的。”

克雷顿爵士承认。

“对。”

也为了您。”

高尚的言辞,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她在城中逗留得太久,打听到的消息却少之又少。

“骑士才凭宝剑起誓。”

克雷顿爵士说。

“以七神的名义起誓。”

由于公爵的榜样,其他人也纷纷前来邀请她。

自那天起,她便只想待在蓝礼大人身边,为他效力,保护他的安全。

但到头来,她仍然辜负了他。

当这位悠闲从容的公爵为履行成年仪式,第一次来到塔斯时,她就爱上了他。

她父亲举办欢迎宴会,并命令她参加,要不然她会像受伤的动物一样躲在房里。

当时她跟珊莎差不多年纪,害怕窃笑更甚于刀剑。

只怕就是新近的事。”

他拔出匕首,那是一柄难看的廉价铁家伙。

“一个高大强壮的怪女人,又掩藏自己的真实身份。

克雷顿爵士顽固地说。

伊利佛爵士浑不理会。

“赤脚的人找靴子,受冻的人寻斗篷,但谁会甘愿让自己蒙羞?

我祖父的祖父帮忙击杀了最后一个罗斯坦家的人,此后没人再敢亮出那只蝙蝠,因为他们家族所干的事跟那蝙蝠一般漆黑。”

这面盾牌是詹姆爵士从赫伦堡的军械库挖出来的。

布蕾妮在马厩里发现它跟那匹母马在一起,外加许多装备;马鞍,辔头,锁甲,带护面的全盔,两袋金银币,还有一张比金银更珍贵的羊皮纸。

她这种人不需要我们做伴。”

“我这种人?”

布蕾妮不大确定他是什么意思。

“我在那儿大开杀戒,还赚了十几个人的赎金。

赫伯特·波林爵士你熟不熟,小姐?

你再也见不到他了,因为我把他当场击毙。

“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跟女士争执是很无礼的。

我们会把你安全地送到暮谷城,三人同行比独自一人更安全。”

我们从奔流城出发时也是三人,然而詹姆失去一只手,克里奥·佛雷丢了性命。

“我坚持意见。

真正的骑士会保护柔弱的女性。”

她摸摸剑带。

我还没问他话,她心想,但不等过去,那男孩就消失在圣堂背后了。

她没费力去追,多半他知道的也不比其他人多。

罗斯比村几乎只算是大路旁的一片开阔地,珊莎没理由在此停留。

此刻,鲑鱼已烤得松松脆脆。

克雷顿爵士递给她一条鱼,她盘腿坐在地上大啖。

“我们去暮谷城,女士,”朗勃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撕开自己的鲑鱼,“你跟我们同行比较好。

布蕾妮比他俩都高一头,坐骑与装备也比他们精良。

要我怕这样的人,除非长剑换成缝衣针。

“非常感谢你们,尊敬的爵士,”她说,“我很乐意分享鲑鱼。”

“我是有幸被歌手们传唱的克雷顿·朗勃爵士,”大肚子道,“也许你晓得我在黑水河上的事迹。

我的伙伴是‘穷鬼’伊利佛爵士。”

即使真有关于克雷顿·朗勃的歌谣,布蕾妮也没听过。

你饿不饿?”

她确实肚饿,但不敢放松警惕。

雇佣骑士名声不佳。

近视眼的雇佣骑士挠挠头。

“我不记得有这样的少女。

此外,什么样的颜色算是枣红?”

“怪胎”是她一生中听得最多的词。

她肩膀宽,臀部更宽,腿长臂粗,胸肌比**发达,手掌脚掌也大得不像话。

除此之外,她还很丑,长了一张布满雀斑的马脸,牙齿在嘴里显得太大。

“一位女士,对吗?

全副武装的女士?

诸神慈悲,伊利,看看她的个头。”

这不是布蕾妮头一次被错认为男人。

她摘下全盔,让头发坠落下来。

她的头发是黄色,像肮脏的稻草,而且同样脆弱干枯。

两个人坐在火堆边烤鲑鱼,他们的武器防具堆在一棵树下。

其中一个是老人,另一个没那么老,但也不算年轻。

相对年轻的那个站起来跟她打招呼。

无论如何,这不是决定性因素。

关键是她向凯特琳夫人发过誓,要把她的女儿们带回来,没什么比对死者的誓言更庄严的了。

据詹姆说,那个妹妹老早就死了,兰尼斯特家送去北方跟卢斯·波顿的私生子结婚的艾莉亚是冒牌货。

这是到暮谷城的捷径,布蕾妮告诉自己,假如珊莎去那边寻求庇护或者坐船,一定会打这儿经过。

在城堡门口,她询问两个长矛兵,他们的纹章是貂皮上三条“人”字红杠,属于罗斯比家族。

“这年头,她要是在路上走动,早就不是什么处女了。”

在维斯特洛大地上寻找一个失踪的女孩,犹如在秋风中寻找一片落叶。

她不由得怀疑,詹姆给她的任务是不是一个残酷的玩笑。

也许珊莎已因与乔佛里国王之死有染而被悄悄处死,埋在某个无名墓地,然后再派塔斯的大块头蠢女人去找她,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来掩盖谋杀呢?

没人看见。

她又问了前方的路况。

“从这到暮谷城还算安全,”有人告诉她,“但过了暮谷城,林子里就是土匪和残人的天下。”

旅人比她预想的多。

乞丐帮的人们缓步而行,脖子上用绳索吊着碗。

一个年轻修士飞驰而过,他的坐骑可以跟贵族领主的相媲美。

退一步说,即使珊莎·史塔克想回家,该怎么走呢?

国王大道不安全,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铁民占据了横亘颈泽的卡林湾,孪河城为佛雷家族的地盘,他们是杀害珊莎的哥哥和母亲的元凶。

假如她有钱,可以走海路,但君临的港口仍是一片废墟,黑水河内杂乱无章地塞满了支离破碎的木堤和焚毁沉没的战舰。

她扪心自问。

我会去哪里?

对她来说,答案很简单——回塔斯找父亲。

“我在寻找一位十三岁少女,”她在村子的水井边对一名灰发主妇说,“非常美丽的贵族处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

她可能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岁的骑士一起赶路,也可能跟一个小丑在一起。

你有没有见过她?”

她一定得逃……

但逃去哪里就很难说了。

假设我是个月经初潮的少女,孤独恐惧,又处于极度危险之中,会怎么办呢?

“尊敬的骑士,”其中一个乞丐说,“愿圣母爱怜你们。”

“圣母也爱你,兄弟,”伊利佛爵士道。

突然间,声音的源头出现在道路前方。

一群肮脏邋遢的乞丐帮兄弟当先领头,他们留大胡子,穿粗布长袍,有的赤脚,有的趿便鞋。

后面走着大约六十个衣衫褴褛的男人、女人和小孩,还有一头花斑大母猪,几只绵羊。

“人,有人在高声祈祷。”

布蕾妮熟悉这些颂词。

他们祈求战士保护,恳请老妪照亮前路。

幸亏克雷顿爵士太专注于叙述他与红鸡骑士之间史诗般的战斗,因而没留意到她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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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有人结伴同行感觉很好,即使是这样两个家伙。

“我守夜时有一些,”克雷顿插话。

“有个农家小子骑一匹花斑马经过,一小时后,又有六七个步行的男子,拿着棍棒和镰刀。

他们看到了我们的火堆,停下来盯着我们的马打量许久,我稍稍亮了亮铁家伙,叫他们继续赶路。

只是这位贵妇人的个头比两个卫士更高,武器与盔甲也比他们的好。

“你们守夜时有人经过吗?”

布蕾妮问。

发现世上仍有好人,让她感到欣慰。

他们早餐吃烤松鼠、橡果面饼和腌菜,与此同时,克雷顿爵士喋喋不休地向她介绍自己在黑水河的英勇事迹,他杀死了十来个布蕾妮从没听说过的可怕骑士。

“哦,那是场罕见的大战,女士,”他说,“一场罕见而血腥的厮杀。”

我早该动身……

但天海茫茫,往哪里去找?

珊莎·史塔克在乔佛里国王死去当晚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即使后来有谁见过她,或者略微知晓她的去向,也没有说出口。

那女人告诉她,珊莎跟侏儒之间毫无感情可言。

或许她逃跑既是因为乔佛里的谋杀案,也是为了逃离他。

黎明将布蕾妮唤醒,她做过梦,但梦境都不记得了。

她心想,不知珊莎·史塔克身在何处,是否也感觉到冷。

凯特琳夫人说过,珊莎是个小淑女,随时随地都有礼貌,喜爱柠檬蛋糕、丝绸长裙和歌颂骑士精神的歌谣,然而这女孩目睹父亲的头颅被砍下,之后又被迫嫁给凶手之一。

假如传说有一半属实,这个侏儒就是兰尼斯特家族中最最残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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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男人的地方,她从来不能安心睡觉。

即使在蓝礼公爵的营地,也总有被强暴的危险。

这两个人她不熟悉,然而在他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她无法撇下他们不管。

因为在漆黑的夜晚,路上也有骑马的人,树林里也有各种动静,或许是猫头鹰,或许是游**的狐狸,或许都不是。

因此,布蕾妮来回踱步,保持长剑能随时出鞘。

“穷鬼”伊利佛爵士耸耸肩。

“嗯,假如她撒谎,诸神自会处理。”

他将匕首收回去。

“穷鬼”伊利佛爵士催促。

“那好,我以七神的名义起誓,并未伤害蓝礼国王。

以圣母之名,倘若我口吐谎言,便永远无法获得她的仁慈;以天父之名,请求他给予我公正的裁判;以少女与老妪之名,以铁匠与战士之名,也以陌客之名——倘若我所言有假,愿即刻被他掠走。”

蓝礼死在我怀中,但他不是我杀的,她心想,这些雇佣骑士永远不会明白。

“我愿为蓝礼国王献出生命,愉快赴死,”她说,“我没有伤害他。

我凭自己的宝剑起誓。”

他们会知道玫瑰的事,她告诉塞尔温大人,他们会嘲笑我。

但“暮之星”不肯让步。

蓝礼·拜拉席恩对她彬彬有礼,当她是个正常的美丽少女,他甚至与她共舞,在他臂弯中,她感觉优雅高贵,双脚踏出流畅的舞步。

克雷,瞧好了,此乃割开蓝礼殿下喉咙的‘塔斯之女’。”

“那是谎言!”

蓝礼·拜拉席恩对她来说不只是国王。

‘皮条客’卢卡斯伯爵的徽纹是这只蝙蝠,他儿子‘黑帽’曼佛利的也是。

我不由得扪心自问,为什么你要佩戴它?

除非你的罪行更加丑恶……

于是布蕾妮重新上路,经过苹果园和大麦地向东北方前进,很快便将村子和城堡甩在了身后。

到暮谷城才见分晓,她告诉自己,假设对方确实是往这个方向走的话。

“我会找到那女孩,护得她周全,”在君临,布蕾妮曾答应詹姆爵士,“为了她母亲大人。

“我丢失了自己的盾。”

她解释。

“真正的骑士就是女士的护盾。”

伊利佛爵士弯起一根瘦骨嶙峋的手指头,指了指她的盾牌。

尽管盾牌的涂料碎裂剥落,图案还是很清楚:金银对角斜分的底面上一只大黑蝙蝠。

“你拿着说谎者的盾牌,它不属于你。

记住,当刀剑相交之时,克雷顿·朗勃爵士决不会躲在后方。”

他的同伴咯咯干笑。

“克雷,算了吧。

“你们的坐骑跟不上我。”

克雷顿爵士的棕色骟马衰老羸弱,眼神迷离;伊利佛爵士的马则看上去骨瘦如柴,一副没吃饱的模样。

“在黑水河,我的战马表现得相当出色,”克雷顿爵士坚持。

“这个可以保护我,爵士。”

“剑的作用取决于挥它的人。”

“我的剑术相当不错。”

路上很危险。”

关于路上有多危险,布蕾妮可以告诉他更多详情,而且他听了决不会喜欢。

“谢谢你们的好意,爵士先生,但我不需要你们的保护。”

布蕾妮甩腿下马。

她先将鞍配从母马背上卸下,然后喂它喝水,再拴好绳索放它吃草。

她把武器、盾牌和鞍囊堆在一棵榆树下。

对她来说,他们的名字跟他们的纹章一样陌生。

克雷顿爵士的绿盾顶部有一道棕色横幅,上面还有战斧劈出的深深裂痕;伊利佛爵士的盾牌上则画着黄金与白貂,然而看他的样子,估计不曾拥有过真正的金子或者貂皮。

他少说有六十岁,脸又瘦又窄,头戴兜帽,连着一件打补丁的粗布斗篷,身穿的锁甲上斑斑点点的锈迹就像雀斑。

人们常说:“雇佣骑士和强盗骑士乃是同一把剑的两面。”

这两个人看起来不太危险。

“对不起,该怎么称呼,爵士先生们?”

“红棕色吧,”老人道,“不,我们没看到她。”

“我们没看到她,女士,”较年轻的人确认。

“来吧,下马来,鱼快好了。

年长的那个说,年轻的则想知道,那女孩两腿间的毛发是否也是枣红色。

我在这儿得不到帮助。

布蕾妮跨上马背时,瞥到村子尽头有个瘦瘦的男孩骑在一匹花斑马上。

这些,她都无须别人提醒。

“爵士先生们,”她说,“你们在路上有没有看见一个十三岁少女?

她有蓝眼睛和枣红色头发,她或许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岁的红脸男子在一起。”

“我也以为她是个骑士。”

年长的骑士一边说,一边翻转鲑鱼。

若布蕾妮是男人,也称得上大个子;作为女子,她就是个巨人。

长而稀疏的发丝在她肩头飘**。

“感谢你,爵士。”

那雇佣骑士眯起眼睛仔仔细细地打量她,布蕾妮意识到对方一定是近视眼。

他穿一件镶钉鹿皮上衣,系带紧绷在大肚子上,乱蓬蓬未加修整的胡子覆盖了脸颊和下巴,颜色犹如陈旧的黄金。

“我们的鲑鱼足够三个人吃,爵士。”

他大喊。

这样就只剩下珊莎。

布蕾妮必须找到她。

黄昏时分,她看到一条小溪边上燃着篝火。

不会的,詹姆不会这么做。

他是个真诚的男人。

他给了我这把宝剑,并将其命名为“守誓剑”。

郊外的士卒松和哨兵树仍有绿意,阔叶树则已披上褐色与金色的斗篷,甚或脱去了长袍,**的褐色枝干像爪子一样伸向天空。

每当有风吹过,压满车辙的路面上便激**起无数盘旋的枯叶。

枯叶沙沙地从马蹄底下掠过,这匹大母马是詹姆·兰尼斯特赠与她的。

稍后,她遇到一群静默姐妹,布蕾妮开口询问,但她们全都摇头不知。

一队牛车隆隆南行,满载着谷物和一袋袋羊毛,后来她又经过一个赶猪群的猪倌,还有一个坐马车的老妇人,由一队骑马的卫兵护卫。

她也向他们提问,是否看到一个十三岁的贵族少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

布蕾妮沿码头询问,没人记得乔佛里国王死的那天晚上有船离开。

少数几条商船泊在海湾里,用小舟卸货,有个人告诉她,更多船只沿着海岸继续前进,去往暮谷城,那里的港口从来没有这么繁忙过。

和詹姆说的不同,布蕾妮的母马外表其实不赖,并且它的确能保持相当快的步伐。

然而珊莎目睹自己的生父被斩首,母亲大人也在孪河城遭遇谋害,史塔克家的根据地临冬城已被洗劫焚毁,居民屠杀殆尽。

她无家可归,没有了父亲,没有了母亲,没有了兄弟姐妹。

她也许就在下一个镇子,也许在前往亚夏的船上,一切皆有可能。

“我不见得见过他们,爵士先生,”主妇一边说,一边用指节叩了叩额头,“但我会留意,我会的。”

铁匠也没见过,乡村圣堂的修士、养猪的猪倌、菜园里拔洋葱的女孩都没有见过,罗斯比村中到处是木条泥土搭成的小屋,塔斯之女在这里没有找到一丝线索。

然而她坚持不肯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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