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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第155章 琼恩

     世界一片灰暗,松木和苔藓的味道和着一丝寒意,飘**在风中。

     黑土地上升起苍白的迷雾,骑手们在碎石和乱木中费力地穿行,直下河谷,朝如珍珠般散落的温暖火堆奔去。

     火堆很多,多得让琼恩无法计算,数百数千的篝火组成一条摇曳的光带,伴随着冰冻的白色乳河,看起来就成了两条河。

     此情此景,让他右手五指不自禁地开开合合。

     他们骑下山脊,没有举旗也没有吹奏,一片死寂中,只听见远方河水的潺潺流动,马蹄的嘚嘚声,以及叮当衫身上骨甲的碰撞。

     头顶某处,老鹰展开灰蓝的巨翅,俯瞰着下方的人、狗、马和白色冰原狼。

     马蹄踢动碎石,石块滚下斜坡,琼恩看见白灵扭头过去搜寻这突兀的声响。

     他一整天都远远跟着他们,这是他的习惯,而当月亮在哨兵树梢升起时,他就会睁大血红的眼睛跑来了。

     一如既往,叮当衫的猎狗们朝他齐声哮吼狂吠,但冰原狼漠不关心。

     六天前的晚上,他们扎营后,最大的那条猎狗试图从后方偷袭他,不料白灵比它更快,打得那狗满身伤痕、落荒而逃。

     从此以后,狗群始终和他保持距离。

     琼恩·雪诺的马轻声嘶鸣起来,但抚摩和软语很快让它恢复了平静。

     我自己的恐惧能这么轻易平复就好了。

     他一身漆黑,这是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可他却骑行在敌人之中。

     我跟着他们,跟着这些野人。

     耶哥蕊特穿着“断掌”科林的斗篷,朗尔要了他的锁甲,他的手套被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拿走,而某个弓箭手得到了他的靴子。

     相貌平庸的矮个子“长矛”里克赢得了科林的头盔,但这头盔并不适合他那颗窄头颅,所以他把它送给耶哥蕊特。

     叮当衫将科林的骨头装进口袋里,放在伊本那颗血迹斑斑的头旁边,琼恩正是跟随这几位游骑兵来到风声峡的。

     死了,他们都死了,而全世界都知道我也完了。

     耶哥蕊特骑行在他身后,他前面的是长矛里克。

     骸骨之王让这两人看住他。

     “如果让乌鸦飞走,我就把你们的骨头给煮了。”

     出发时他告诫两名守卫,透过用作头盔的巨人头骨,歪曲的牙齿下露出得意的笑。

     耶哥蕊特斥骂他:“你想自己看住他么?

     如果要我们来做,就少废话,我们自己会做。”

     他们是真正的自由民,琼恩发现,叮当衫可以领导他们,却无法凌驾于他们之上。

     野人头目转而恶狠狠地瞪着他。

     “乌鸦,你骗得了其他人,骗不了曼斯,他一眼就能拆穿你的伪装。

     然后呢,我会把你那只狼的皮拿来做斗篷,接着划开你柔软的肚腹,缝只黄鼠狼进去。”

     琼恩用剑的手开开合合,手套下灼伤的指头蠢蠢欲动。

     长矛里克在一旁笑道:“这么大的雪,你上哪儿去找黄鼠狼呀?”

     头天晚上,经过整日骑行,他们在一座无名的高山顶上找到一处碗状浅石滩,就地扎营。

     雪花飘飞,人们蜷缩在火堆旁,琼恩看着吹雪降落到篝火上空,迅速融化消解。

     尽管他穿着层层羊毛衣、毛皮和皮甲,仍旧感觉寒冷彻骨。

     用餐以后,耶哥蕊特一直坐在他身旁,她拉起风帽,手掌缩进袖子里以求温暖,“等曼斯听到你对断掌的所为后,他会立刻接受你的。”

     “接受我?”

     女孩轻笑道:“接受你成为我们中的一员。

     你以为自己是头一只飞离长城的乌鸦?

     我知道,你打心底渴望自由飞翔。”

     “我可以自由加入,”他缓缓地说,“也可以自由离开吗?”

     “当然可以,”她的笑很温馨,唯独牙齿有些歪斜,“而我们也有猎杀你的自由。

     自由是危险的,但人人都渴求它。”

     她把罩着袖子的手掌放在他膝盖上。

     “你什么都不懂。”

     是的,我还不懂,琼恩心想,但我会去看、去听、去学,探明底细就奔回长城。

     野人们把他当做背誓者,可他在心底仍是守夜人的汉子,执行着断掌科林交给他的最后使命。

     在我杀他之前,他的最后托付。

     他们下到斜坡底部,面前是一条流下山峦注入乳河的小溪,看似纹丝不动,反射着光芒,但坚冰下传来水流的响声。

     叮当衫带他们渡过溪流,踏碎水面的薄冰。

     接近营地时,曼斯·雷德的斥候靠过来。

     琼恩瞥了他们一眼:八个骑兵,有男有女,全穿着毛皮和皮衣,手执长矛或用火淬过的枪,但只装备了几顶头盔和几副破烂的盔甲。

     对方首领有些特别,胖乎乎的,水汪汪的眼睛,满头金发,提一柄锋利的钢铁巨镰刀。

     这是哭泣者,他立时反应过来。

     黑衣兄弟们经常谈论他。

     和叮当衫、“狗头”哈犸和“猎鸦”阿夫因一样,他是出了名的掠袭者。

     “骸骨之王,”哭泣者招呼道,一边打量琼恩和他的狼,“那是谁,就那个?”

     “一只逃来的乌鸦,”叮当衫说,他喜欢被人称为骸骨之王,那件叮当作响的骨甲是他的骄傲,“他怕我像趴断掌的骨头一样趴了他。”

     他提起那袋战利品,在野人斥候们面前摇晃。

     “是这小子杀了断掌科林,”长矛里克说,“他和他的狼。”

     “他把欧瑞尔干掉了。”

     叮当衫说。

     “这小子是个狼灵。”

     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插进来,“他的狼咬下断掌一截小腿呢。”

     哭泣者用那对红润潮湿的眼睛又瞄了琼恩一眼。

     “是吗?

     哦,他有狼的特质,我现在瞧见了。

     带他到曼斯那儿去!

     由他发落。”

     他调转马头,绝尘而去,他的手下紧跟着他。

     他们排成单列,在乳河河谷的营地里穿行,寒风又湿又重。

     白灵紧随琼恩,他的气味如同传令官,宣告了他们的到来。

     不一会儿,野人们的狗全部聚集而至,咆哮、吠叫。

     朗尔嚷着让它们安静,但不起作用。

     “他们不喜欢你的伙伴呢,”长矛里克对琼恩说。

     “一边是狗,一边是狼,”琼恩说,“它们不是同类。”

     就像我不是你们的同类。

     但我必须暂时抛开这些,去履行责任,履行最后一次和断掌分享营火时科林交给他的责任——伪装成背誓者,去找出野人们在阴冷荒芜的霜雪之牙挖掘的秘密。

     “某种力量,”断掌科林对熊老断言,可他在找出真相之前就死了,甚至不知道曼斯·雷德是否挖到了“它”。

     沿河都是篝火,点缀在板车、推车和雪橇旁。

     野人们用兽皮和羊毡匆匆搭起无数帐篷,也有些人就着大岩石建个窝,或睡在车子下面。

     琼恩看见男人在火堆旁淬着长木矛的尖头,一边还掷矛试手;两位穿皮甲留胡须的少年用棍棒互相击打,跳过篝火追逐对方,口中呼喝不断;十来个女人坐成圆圈,给弓箭上羽毛。

     这是为我的弟兄们准备的箭,琼恩心想,为我父亲的人民准备的箭,为临冬城、深林堡和最后壁炉城准备的箭,为北境准备的箭。

     可眼前并不都是战争气象。

     他也看见跳舞的姑娘,听到婴孩的哭闹。

     一个裹着毛皮的小男孩从马前跑过,因为嬉闹而气喘吁吁。

     绵羊和山羊自由漫步,牛群在河岸边搜寻青草,羊肉的香味自营火处四溢开来,一整头公猪被穿在木叉上熏烤。

     骑到一处由高大葱绿的士卒松围成的空地时,叮当衫下了马。

     “就在这儿扎营,”他告诉朗尔、芮温勒和其他人,“将马、狗,还有你们自己都喂饱。

     耶哥蕊特、长矛,把乌鸦带走,让曼斯好好瞧瞧,接着我们就来剥他。”

     剩下的路他们步行,经过更多的篝火和更多的帐篷,白灵依然在后紧跟。

     琼恩没见过这么多野人。

     他甚至怀疑是否有人曾见过这么多野人。

     这片营地无边无际,不,这不是一片营地,而是上百处,每一处都易受攻击。

     由于分散在好几里格的空间里,因此根本谈不上防备,没有陷坑,没有削尖木桩,只有几小队斥候在四周巡逻。

     各个团队、氏族和村落看中什么地方,就直接扎营下来,丝毫不管别人。

     这就是自由民。

     如果他的弟兄们抓住机会,这里的很多人就得为自由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他们虽人多势众,可缺乏守夜人军团的纪律。

     纪律严明,十战九胜,父亲曾教导过他。

     国王的帐篷十分醒目,比他刚才所见最大的帐篷还要大出两倍,音乐声从帐内传出。

     它虽和别的帐篷一样是用兽皮缝制,但材料是雪熊的纯白毛绒。

     帐篷顶立着一对巨鹿角,想必是从先民时代曾驰骋于七大王国的巨驼鹿头上采到的。

     直走到这里,他们才碰到守卫;两名卫兵站在帐篷门口,拄着长矛,手臂上捆了圆皮盾。

     看到白灵,其中一名守卫放低长矛,“野兽不能进。”

     “白灵,停下。”

     琼恩命令。

     冰原狼听话地坐下来。

     “长矛,看好这家伙。”

     叮当衫掀开帐门,打手势让琼恩和耶哥蕊特进去。

     帐内酷热,充满烟雾。

     四角都搁着装烧炭的篮子,放射出暗淡的红光,地面则铺了厚厚的兽皮作地毯。

     一身黑衣地来此地,静待那个自称塞外之王的变色龙处置自己,琼恩感到无比孤单。

     当眼睛适应这团弥漫的红色烟雾后,他发现里面共有六人,但没人关注他。

     一个黝黑的青年男子正与一位漂亮的金发女郎分享一角杯蜜酒;一个怀孕的女人站在火盆旁烧烤一串小鸡;一位穿着褴褛的红黑斗篷的灰发男子盘腿坐在枕垫上,边弹竖琴边唱:多恩人的妻子像艳阳一样美丽,她的亲吻比阳春还暖意;多恩人的刀剑却是由黑铁制成,它们的亲吻则恐怖无比。

     琼恩听过这首歌谣,不过在这里——在长城以外的兽皮帐篷中,在离拥有赤红山峦和温暖煦风的多恩十万八千里的地方——听着它有些异样。

     叮当衫拉下发黄的头骨盔,等待歌唱结束。

     脱掉骨甲和皮甲之后,他其实很瘦小,容貌平凡,下巴多节,短胡须,面颊扁平而灰黄,眼睛则是一条细线,眉毛横贯前额,尖尖的秃头上有几丛稀薄的黑发。

     多恩人的妻子洗浴之际会唱歌,像蜜桃一样甜美的声调;多恩人的刀剑却有自己的歌谣,如水蛭一般锋利和冷傲。

     火盆边的凳子上坐了一个矮小却非常粗胖的男人,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串烤鸡。

     热腾腾的油脂流过下巴,淌进雪白的胡子里,而他欢快地嬉笑着。

     他粗壮的胳膊上,戴着雕刻有符文的厚重金箍,身上穿的则是沉重的黑色环甲——那只能得自于死去的游骑兵。

     几尺之外,另一名高瘦男子正对着地图皱眉,他穿着缝有青铜鳞片的皮衫,背上横挎一把皮制剑鞘的双手巨剑。

     此人像矛一样笔直,身上有长条的肌腱,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却秃了,他还有硬朗的直鼻子和深陷的灰色眼眸。

     若有耳朵的话他的样子算得上潇洒,可惜他一只耳朵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