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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家法(第1页)

然后他听见瑞塔跟他有些担忧的嘟囔了一句:“对了,你的阿瞳呢?我给他买了礼物,找了一圈儿也找不到,听说有奴隶在后院的狗舍领家法,你要不要去看看呀?”

后院。

烈日高照。

“我学刑侦,我要去当警察。”

林锐目瞪口呆。

他看见瑞塔居然握紧拳头给自己秀了一下她的肌肉:“我今年还报名了野外拉练集训营,我厉害吧!”

“瑞塔回来了。”达邦看着瑞塔露出了长辈一般的笑容,对林锐介绍道:“瑞塔说,你是研究生了,她也得念念书好配得上你,现在正在美国上学呢。”

“啊。”林锐点点头,他觉得瑞塔多读点书终归是好事:“学什么?”

“学……学金融呢。”瑞塔吐了吐舌头,林锐看出了这句话是假话,瑞塔将林锐拉到了一边,达邦调侃着小两口久别胜新欢,瑞塔拉着林锐,让他弯下来听自己说悄悄话。

如果那些是林锐做的,那他又是谁。

他是奴隶27.

一条不服家法的狗。

“啊——”沈夜喊出了声,他疼的将身体蜷缩起来。有人将他的肩膀按住,让他将胸膛重新抬高,原本做到这个地步,已经让人觉得吃惊。

他的惨叫声惊动了在牢笼里休息的奴隶,其他正在打扫房间的工作人员也忍不住把目光转过来。有人嘲讽似的说了句东南亚的语言,行刑人生气的顶了回去,沈夜听不太懂太多,只知道有几个词是“奴隶”“没规矩。”

“看来老爷是对的,不能让奴隶学会穿衣服和走路。”行刑人说出一句英文,这句话说给沈夜听。他的手臂也被死死抓住,第三鞭交错在胸口的伤痕上。

没有人想到一个二十九岁的奴隶会反抗到这种地步。

行刑人与旁边的人耳语了两句。鞭子换成了一条更黑更粗的,在浸满盐水的桶里泡了一下,微微压弯,能感受到惊人的韧度。

“什么时候学会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我们再开始算。”同样是告知,并不需要沈夜表明自己听到或者没听到,鞭子落下来,正好压在了刚才那条檩子上。

不停的喘着气,全身都在抖。

他想吼出声,胸口一股沉闷的气,就只想

“说谢谢。”行刑人不耐烦的声音传过来:“你不会想重新学规矩的,奴隶。”

就算他能保住自己,沈夜也容易被当成清君侧而出局。

来日方长,何况好日子将近。

他最多再跟沈夜熬一个月多月,有些事情就能够柳暗花明。

“呃!”

他没有忍住,身体颤抖,发出一声声响。

疼。

规矩很熟了,那种东西他没有少坐。

要在以前,有人愿意这么对他,他会很开心。

可他现在微微皱着眉,只觉得心跟被人挖了一样难过。

他下意识抬起头,对上了行刑人锐利的眼神,又听见了救命一般的后半句话:“但你记在六少爷名下,我们不会碰你。”

他恍惚间喘了口气,然后继续低下了头。

林锐在庇护他,跟他在任何地方一样。

“27.”对面的声音传来,行刑人果然用这样的声音喊他,沈夜的身体顿了一下,他意识到在登记购买的档案上。写的也是这个名字。

阿瞳或者沈夜,只是一种主人赋予的爱称。

“奴隶外出归来,二十鞭,每一次道一声谢,你是你主人得宠的奴隶,应该知道规矩,是吗?”行刑人问他。

院落中间就是刑房,在这里施刑并不需要任何遮掩,说不上是达邦还是公主的意思,也或是来自两者的共识,他们用这种方式扞卫着皇权与奴隶岛双重秩序。

沈夜跪在院落的中央,阳光从头顶照下来。

他没有穿衣服,有些恍惚,在见到拿着鞭子的人时,他下意识将双手放在身后,两腿分开与肩同宽,抬起胸但低着头。

家宴预计在半小时后举行。

目的是为给林锐接风洗尘,由于瑞塔来得晚一些,因此还得再有半小时开宴。

在这之前,林锐在达邦的带领下拜见了名义上的母亲,他的三哥四哥冷着脸寒暄了两句就转身出了门,名叫昆的大哥跟他表面温和的握了手,说了句:“以后就麻烦弟弟了。”

东南亚向来阶层分明,在这个世界,保持着跪拜礼和严格贵族等级制度仅此一家,达邦的夫人作为名正言顺的皇家公主,在内宅,与达邦将这一切规则发挥到了极致。

主人、家仆、奴隶。

严格的等级链控制着一切,所有人都试图对下发散着自己的权威。食物链最底层的奴隶在达邦的家宅偶有可见,大部分是用来接待客人。他们居住在最边缘的东南角,一片同样压抑的椰林后面竖立着两座二层的小楼,如同监狱一样被围在带电的栏杆内。

“厉害啊。”林锐不由得鼓起掌来。

“不过别告诉别人哈,我跟他们说,我是跟新认识的同学去参加名媛舞会了。”瑞塔对他眨了眨眼:“他们才不会让我去参加那种活动呢。”

“放心。”林锐跟瑞塔对了个拳:“我支持你。”

“我骗我爸爸和达邦叔叔说,我在哈弗学金融,其实根本不是,你千万不要告诉他们呀,秘密我就告诉你。”林锐听着想笑,点点头问:“那你学什么?”

“我学刑侦。”

“啥?”林锐觉得自己耳朵可能耳鸣了,看着面前这个小姑娘想了半天。

他正盘算着什么东西,就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奔了进来:“林锐哥哥!”

一身明黄色的小裙子,手上提着一个不知道什么牌子,但一看就贵的离谱的包。

瑞塔像个小鸟一样哒哒哒的跑了进来,伸手挽住了林锐的手,小半年不见,瑞塔看起来微妙的黑了一点儿,也胖了一点儿,头发剪成了短发,显得更加活泼,但从观感上看,比以前似乎更漂亮了。

火灼一般的疼。

沈夜的眼泪涌了出来,他看见地面上滴下一滴血。

他想起了伦敦散着雾冷清的天气,皇家医学院高高的讲台,他想起与副院长的沟通,以及那一页页自己的学术报告。他不在乎这些东西被冠以林锐之名,但他忘了。

一条血痕。

刚才其实只是家法,而现在已经变成了刑罚。

拒问不答,对奴隶而言是不服调教的重罪。

沈夜知道规矩,但那句话就是卡在喉咙里说不出来,声带振动,只发出了一个声音:“啊。”

啊。

情况似乎特殊了起来。

怎么会这么疼。

皮肤撕裂的痛楚从胸口传来,一道红色的檩子浮现,细长的鞭痕并不严重,明明不应该疼的。

但他现在疼的发抖。

为什么呢?

他知道自己是奴隶,这种事他经历了几百上千次,为什么现在开始会难过了?

“做这些事,是为了防止你恃宠而骄。”行刑人说完,一鞭用力抽在了他的胸口。

他只是一个得宠的奴隶27号而已。

“然后是两个小时木马,规矩你熟的对吧?”

“是。”他回答。

“是。”沈夜点头,他是得宠的奴隶,他意识到好像的确只是这么一回事。

“按理二十鞭以后,绕场爬三圈,请所有人用你一次。”

规则安排下来,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规矩,但沈夜的神经绷紧了。

受过训练的动作刻在骨头里,在环境得宜的时候就会彰显出来。不知道什么人在他面前站定,用蹩脚的英语对他开口。

“你为家族立了功,这很好,但是你不能忘记自己的身份。”没人会告诉他自己到底是谁,告诉他为什么要挨打已经算行善。

“是。”沈夜低着头,嘴也比大脑动的更快,他后穴的按摩棒在所有人面前震动,b510627几个字比阿瞳或者沈夜更显眼。

但如果真相信这句话带着善意,林锐就是傻子。

他现在担心的只有沈夜,下车后他只看见后备箱打开,沈夜从里面爬出来,说是阿东把人接走,送到他的小院里去,但他怎么都不放心。

可确实没道理为一个奴隶强行出头,他暂时还得当达邦的二十四孝好儿子,而按老大看他的那个眼神,他相信自己但凡有一点儿绯闻,明天就会变成重磅炸弹让他名誉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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