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石公子。”她低着头,细声细气。
朗冶毕竟在官场混,忍耐力比我强一点,还能耐着性子微笑:“京城石家的公子吗?”
石公子笑容满面的拱手作揖:“家姐瓜尔佳氏。”
那时候皇帝还不爱下江南,广陵县虽然有个瘦西湖,但吸引的还是文人墨客比较多,宦官权贵都偏爱金陵城。再加上她的样貌已经被挡住,上街没那么多回头率了,放出去玩玩,应该不会出什么事。
为了以防万一,最打头的那几天,我还天天跟着,她走到哪我走到哪,比侍女都尽职尽责,后来实在没什么意思,我就懒得往外跑了。
这一懒就懒出了问题,三百年白驹过隙,到现在了,我想起这件事来,还是忍不住哀叹一声,要是当时不那么懒就好了。
我在朗冶府上住着的时候,为了不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茶余饭后的谈资,对外便假借了夫妻的名义,任夏算是我的娘家表妹,跟我住在一起,听我给她讲一些修炼的诀窍法门。大家都知道,狐狸这个物种,原身就长了一副妖妖调调的样子,化出人形后就更别提了。那时任夏法力低微,不会易容之术,本来就风华绝代,还傻乎乎的学人家化妆打扮,每次出门都能引起聚众围观,我在那住了没几个月,任夏的名声混的比朗冶还大。
朗冶觉得很危险,正好是当时的圣祖康熙皇帝推行满汉一家的时候,后宫里不乏汉族妃嫔,万一任夏艳名远扬,被皇帝听见了,往后宫里那么一收,那我们就哭了。便给任夏造了一张面具,用灵力融在她脸上,挡去了她的真实容貌。我觉得她那会心智尚未开化,加之以前一直住在山林里,也没见过世面,虽然长了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可智商实在是有点抱歉,就给她搜罗了一堆典籍,把她放家里开化心智。那时候她好骗,我们说什么她就听什么,乖乖地带上面具在家看书,再也不随意出门。
姑娘的智商在未经开发的时候,的确是有点和长相成反比,但是狐狸天生七窍玲珑,记忆力和理解力都惊人。这个姐妹看完我给她搜罗的一屋子典籍之后,居然成功安装了升级补丁,从艳丽妖靡的花瓶女转化成了书香缭绕的气质女。
“我对他还没有死心,所以我不能走,”她站在窗边,逆着光对我说,“如果我走了,一辈子都会挂念他,我还有那么长的时间要度过,我不想永远都记着他。”
曾经萦绕周身的书卷气已经不复存在,她现在表情疲惫,常常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就像平常人家操持生活琐事的女人,岁月把赐给她的青春年少全部拿走了,只留下衰老和颓败。
“嫡福晋常常让我去侍奉,”她说:“她怀孕后脾气暴躁,每次都要拿我出气,她恨我,就算鄂莫不在我身边了,她依然恨我。”
他把我拉起来,走到门边:“今日之后,我不会再来看你。”
我忍不住埋怨他:“她化形没多久,本就心智不开,你何苦那样对她?”
朗冶在冬日凛冽的阳光下眯起眼,沉默很久,道:“这些事情,她一日不亲历,就一日不会明白,与其日后头破血流,不如现在提早知晓了,日后才能长这一智。”
朗冶站在床边,表情冷漠:“他也未必爱你。”
任夏激动起来,猛地站起身,失控的抬高了声音:“他怎么不爱我?他肯定爱我,不爱我的话,为什么会让你们来看我!”
情这一字,当局者迷。
第四年盛夏的时候,瓜尔佳与赫舍里两大家族联姻,都是出自满蒙的贵族,赫舍里的女儿还曾经是皇帝原配皇后,这两大家族的联姻,让所有人都津津乐道。他迎娶了他的正妻,在这场婚礼举办之前,瓜尔佳氏的少爷专宠一房侍妾早已经在八旗中传开,作为这些年鄂莫身边唯一的女人,又是在她们看来卑贱的汉裔,任夏当仁不让地成为嫡福晋在府内立威的垫脚石。
这一年年关,朗冶回京述职的时候,接到了鄂莫的请帖。
“她与嫡福晋发生了点口角,被福晋用了家法,正在养伤,既然朗大人来到京城,还请去看看她,虽然不是族亲,可到底是从小养大的亲眷。”
美人当然就是任夏,那时她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刚刚修出人形的小狐,待人接物总是怯怯的。朗冶说:“路过涂山的时候捡到她,既然是同为妖类,就顺路捡过来了。”
我正取笑他手气好,随手一捡也能捡着个大美妞,小狐狸却看着我,眼睛里蓄了些水汽,嗷呜一声就扑到我身上:“恩人,恩人请受小狐一拜。”
我被结结实实吓着了。
任夏似乎是没想到我们会这样轻易地松口,脸上浮现出显而易见的喜悦之情:“朗冶,明珠,我……”
朗冶站在门外,着了一袭宝蓝色常服,身后映着满院清辉,表情随意,无悲无喜:“就这样吧。”
任夏和鄂莫的婚礼定在三月春开的时候举行,和朗冶说的一模一样,鄂莫的父母接纳了作为侍妾的任夏,因为是汉族包衣,又是嫁给贵族而非皇族,所以连抬旗的资格都没有,因而,也没有做侧福晋的资格。
朗冶扭过头去,轻笑了一声,又扭回来看着她:“你若是执意如此,我自然不会多加阻拦,毕竟你我非亲非故,当初我捡你在身边,不过是看在同族情谊罢了,本没有指望你报恩,但是,也希望不要因为你,而为我和明珠带来无妄之灾。”
任夏没有答话。
朗冶又道:“你知道高门贵族最讲究门第,如果你嫁给他,我一届小小县令,又是汉姓,必然不能为你提供母族的庇护。瓜尔佳氏乃名门望族,他的正妻,必然也是满蒙贵族,哪怕是做妾,你也心甘情愿?”
朗冶道:“你知道他是太子妃的胞弟?”
任夏继续点头。
朗冶又问:“当初我封印你的容貌,就是怕你和权贵牵扯到一起,你也知道,我们三人情况殊异,若是被人察觉,将会招来大祸。”
任夏道:“他要我嫁给他,我也愿意嫁给他。”
自古狐妖易惹情事,因着多情,更易悲情。
朗冶在府衙内给客人安排了住处,慢悠悠地踱过来,靠在门上听我俩对话,听了到这,低笑了一声:“他的确是向我提了提,想要娶你的意思。”
任夏不满道:“人家有名字的,人家叫鄂莫。”
我扶了回额,低低道:“你还记不记得,朗冶当初为什么要把你的容貌藏起来?”
任夏点头:“我知道,怕我的容貌招致大祸,可是明珠,他不是大祸,他是我的……我的……”
我摇摇头,慢慢夹了一筷子鱼肉,放进嘴里,却觉得味同嚼蜡。
三百年前……
其实我第一次见任夏时,她还是只白色的小狐狸,不过白的不是很彻底,雪一样的皮毛上撒了星星点点红痕,犹如冰天雪地中盛开的傲雪红梅,漂亮的简直是专门为做围脖而生的。那时她已经很有灵性,虽然不能吐人言,可神态表情,一举一动都有了修妖的迹象,我觉得她是个可造之才,就在她居住的山洞里摆了一个可以吸纳天地灵气的简单阵法,打算助她一臂之力。
朗冶站起身来:“原来是太子妃的胞弟,下官有失远迎。”
我也跟着站起来,狠狠瞪了任夏一眼,给力呀姑娘,害怕你招惹上权贵,你还真招惹上一个权贵。
晚间朗冶在外面宴客,我提着任夏的耳朵回屋,先灌了自己一杯冷茶:“你和那个姓瓜什么什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自古文人墨客都爱往南方跑,一来是江山水乡景色怡人,方便他们领略山河后诗兴大发,二来是水乡妹子样貌漂亮,方便他们软玉温香后诗兴大发。而水乡的妹子也奇葩,大众审美都爱那种白白净净的男人,穿一袭白袍,执一柄折扇,绘一幅山水,再秃半个头,总之就是看起来文文弱弱,手无缚鸡之力的那一种。
可想当任夏把这么一个白袍男人带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是有多么的惊吓惊恐惊心动魄。
百年狐妖任小夏同学穿了一身青色旗装,款款坐在梨花木的椅子上,微低着头,颊上颜色嫣红,虽然容貌平平,可身上一改平日的书香盈袖,周身盈满了缠绵迤逦的气息,一看就知道芳心**漾,心有所属。我和朗冶板着脸坐在上座,一副死了爹妈的表情。
气质女安安静静地坐在我和朗冶面前,檀口轻启,吐气如兰:“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如今万卷书已经读完了,我想出去四处走走,见识见识风土人情,何况成日里闷在家里,着实有些透不过起来,还请大人允准。”
我和朗冶都目瞪口呆。
任夏以为我俩不同意,急忙又道:“也不会走远,就是白日里出去。”
她一边抹眼泪一边颠三倒四地叙述,我却听得云里雾里,她说到激动处,摇身一变显了原型,我看见这只身上洒了点点红痕的小狐狸,恍然大悟,没想到百年前的一面之缘,居然还能再见。
朗冶对我们这桩奇缘有些惊讶,打着扇子笑道:“那既然这么有缘,你就给她起个名字,当妹妹养着吧。”
因为小狐狸是在夏天修出人形,我便很没有文化素养的随口诹了个任夏,后来因为这个没涵养的破名字,任夏还跟我闹了好多次,却始终没有改。
我问她:“如果你动用法力,虽不至于要了她的命,却能让她尝点苦头,为什么不这么做?”
一年之后,鄂莫又娶了富查氏的庶女。又过了两年,赫舍里福晋怀上身孕,诞下瓜尔佳府的嫡孙。
在那一面之后,我曾经幻出猫的形状,见了任夏一面,那时她已经彻底失宠,一个没有门第背景的女人,又不能为丈夫诞育子嗣,单单靠着诗词歌赋琴棋书画,自然不能拢住男人的心。狐族的女子本应漂亮骄傲的活着,就像妺喜和妲己一样,进入朝堂就要红颜倾国,哪怕隐于民间,也应该集万千宠爱。
然而任夏为了她的那个梦想,隐去绝代风华,藏起深厚妖力,甘于屈从于一群胭脂俗粉之间,唯唯诺诺,只为了当年瘦西湖便惊鸿一瞥,他手里摇的那幅山水,还有隔着山水投来的那个眼神。
朗冶道:“你应该知道妖与人相恋,天理难容,我听说你与他相守的这些年,并没有生子,算你聪明,没有为自己造成一桩罪孽。”
任夏凄然,全然不复最初的狡黠灵动:“是啊,如果我为他生子,生下一个半人半狐的孩子,恐怕我现在,早就死了吧。”
朗冶点头:“任夏,你以动物之身修得道缘,本就不易,不要执迷不悟,为了虚假的情分而葬送性命,这条路是你自己选的,前日的快乐是你应得的,今日以以后的苦楚,也是你应得的,不管你最后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都把它当做个教训,牢牢记住。”
皮肉上的苦楚,只要没有封住灵力,对于妖族来说,还真不算什么。我和朗冶去看她的时候,任夏身体还好,可表情上已经显出疲态,她姿容倦怠地靠在枕头上,用依然是朗冶给她做的那张假脸。
我问她:“为什么不显露真容呢?以你的颜色,必然能让他重新回到你身边。”
她却没有回答,反而撩起衣袖,给我看她青紫交叠的手臂:“福晋对我上了家法,下手很重,她恨我,因为鄂莫爱我,不爱她。”
朗冶以非族亲为由拒绝参加她的婚礼,也没有让我去,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朗冶在我面前,表露出狼天生的冷漠残忍:“从此之后,她的死活,都与我们无关。”
那语气肃杀,仿佛是预料到了不可避免的灾难,因而严阵以待。
或许鄂莫对她,是有些许真情存在,然而这真情实在太浅薄,在关系繁杂的高门深庭里,最可怜,反而是这样微不足道的感情,鄂莫并没有为她抛弃一切的勇气和打算,所以他们能相守三年,已经是上天垂怜。
任夏深深吸了口气,犹如飞蛾扑火,决绝道:“他是我的梦想,我的决定,和所有人都无关。”
我冷笑一声,想说什么,然而朗冶的眼神压过来,最终都没有说出口。
朗冶点点头,后退一步:“那你好好休息吧,明日,我会与他议亲。”
任夏固执地看着我们:“我会很小心,我不会让他发觉什么。”
朗冶双手抱臂,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即便是有可能为我和明珠招来大祸,你也愿意嫁给他吗?”
任夏愣了一下,犹豫道:“我不会为你们招来大祸。”
任夏转头看他,双眸闪闪发光。
朗冶道:“你告诉他父母早亡,自由跟着表姐生活,因为姐夫来此做官,才搬到广陵,是吗?”
任夏点点头。
我盯着她,问道:“你的什么?”
任夏梗着脖子,一脸无所畏惧的样子:“我的梦想。”
我:“……”
那时我还没有嫁人,还在那条小巷子里住着,做了个傀儡丫鬟,每天都不敢出门,后来,就出了那场变故。
变故之后,我在苗寨隐居了将近百年,身上的伤休养了个七七八八。正犹豫是隐居还是出界时,正巧朗冶心血**去考官,竟然考中,他不耐烦从小吏开始做,便给吏部的大老爷塞了点钱,到扬州下面一个无灾无难的小县广陵县当了七品县令,日子过得十分逍遥。于是千里迢迢给我送了个信,说我若是在苗寨呆腻了,不妨出界游玩。
由此可见朗冶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跨专业复合型人才,我乐滋滋地揣了帖子去找他,却在他府上见了个千娇百媚的玲珑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