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子团虽无黄金团的赫赫声名,但几世纪来仍可谓战功标榜。
“团里还有其他老爷吗?”
“都是些没领地的老爷,”棕人本道,“跟你一样,小恶魔。”
提利昂跳下凳子。
“我以前的兄弟太让我失望了,希望我的新兄弟们能跟我团结友爱、共同进步。
我现在可以去取武器和盔甲了吗?”
“是不是还得给你找头猪骑?”
卡斯帕罗问。
“我真是孤陋寡闻,竟不知尊夫人在随团慰安。”
提利昂道,“好意心领喽,我觉得还是骑马比较方便。”
刺客涨红了脸,墨水瓶纵声大笑,连棕人本也忍俊不禁。
“墨水瓶,带他去武器车,选套‘佣兵装’。
女孩也带去,给她搞顶头盔,配上锁甲啥的,说不定别人会把她当男孩。”
“提利昂公爵,请随我来,”墨水瓶为他拉开帐门,他蹒跚着走出去,“我叫拐骗带你去货车边。
叫上你的女人跟拐骗在厨帐外碰头。”
“她不是我女人。
或许该你去找她。
她只知道睡,不睡就朝我怒目而视。”
“你教训她狠一点、操她猛一点,就没这些烦恼了。”
财务官热心地建议,“算了,带不带她随你便,拐骗也不在乎。
你穿好盔甲再来找我,我教你管理账目。”
“好的。”
提利昂在他俩共享的帐篷的角落找到分妮。
她蜷在铺了薄薄一层稻草的小**睡觉,盖着脏污的铺盖。
他用靴尖捅捅她,她翻过身,朝他眨眨眼,打着呵欠问:“胡戈?
什么事啊?”
“我们再谈谈,好吗?”
她今天的态度好过平日里闷闷不乐的沉默。
她恨我抛弃了狗和猪。
我让咱俩获得自由,却没得到应有的感激。
“你这么睡下去,就要睡过整场战争了。”
“我伤透了心,”她又打个呵欠,“而且我累了,累死了。”
累了还是病了?
提利昂在她的小床边跪下。
“你脸色不好。”
他说着伸手摸她额头。
帐内太热,还是她发烧了?
这个问题他问不出口。
次子团这帮亡命徒对苍白母马也是避之唯恐不及。
假如他们断定分妮有病,那不管是什么病,都会毫不迟疑地把她丢出营外。
他们甚至可能把我们交还给亚赞的继承人,我签得手发麻的那些凭据届时起不了半点作用。
“我在他们的名册上签了名,并遵照传统,以鲜血写就。
我现在是次子团团员了。”
分妮坐起来,揉揉惺忪睡眼。
“那我怎么办?
我也得签名吗?”
“我想不必。
有的自由佣兵团会吸纳女人,可是……
好吧,他们团毕竟不叫次女团。”
“是我们团,”她纠正他,“你加入了次子团,就该说我们团。
有人找到美女猪了吗?
墨水瓶说他正派人去找。
还有嘎吱,有嘎吱的消息没?”
如果卡斯帕罗的话能信,确实有它的消息。
普棱身边这位自诩狡诈的团副说有三个渊凯捕奴人在营地四处搜查,找一对逃跑的侏儒,捕奴人举着的长矛上插了一只狗头。
想哄分妮起床,这样的消息还是守口如瓶的好。
“暂时没消息。”
他撒谎,“快起来吧,找件盔甲给你穿。”
她警惕地看了他一眼。
“穿盔甲?
做什么?”
“我家老教头说‘千万别**上战场’,我把这句当作金玉良言。
再说,我现在是佣兵了,没装备当什么兵?”
她还是没起床的意思。
提利昂干脆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下床,再将一堆衣服丢到她脸上。
“穿上,套好兜帽斗篷,把头低着。
如果碰巧撞上捕奴人,我们就装成是一对孩童。”
两个侏儒披着兜帽斗篷现身时,拐骗正在厨帐外嚼酸草叶。
“听说你两位要入团当兵,”军士道,“弥林人不吓得尿裤子才怪。
你两位杀过人吗?”
“我杀过,”提利昂抢答道,“我杀他们就像拍苍蝇一样。”
“用什么拍?”
“哦,斧头、匕首,不过我最最拿手的是十字弓。”
拐骗用他的钩子挠了挠短胡须。
“用十字弓,真是个坏蛋。
敢问你用十字弓杀了几个人?”
“九个。”
父亲一个人至少可以当九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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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瞧:凯岩城公爵。
西境守护。
兰尼斯港之盾。
国王之手。
丈夫。
兄弟。
父亲。
父亲。
父亲。
“九个。”
拐骗哼了一声,吐出一大口鲜红唾沫。
或许他瞄准的是提利昂的膝盖,不过射偏了,喷在了侏儒双腿之间——但总之明确表达了他对“九个”的看法。
军士的手指被酸草叶汁染成斑驳的红色,他又撕了两片叶子丢进嘴里,吹声口哨。
“凯姆!
你这把该死的夜壶,给我滚过来!”
凯姆跑步过来,“带公爵夫妇去货车边找锤子,搞两套佣兵装。”
“锤子多半醉了。”
凯姆小心翼翼地提示。
“那就尿他脸上,把他弄醒。”
拐骗转向提利昂和分妮。
“我们没有让天杀的侏儒入团的先例,但团里男孩不少,要么是婊子生的野种,要么是背井离乡外出冒险的小傻瓜,还有跟班、侍从之类。
他们穿的狗屎也许能给猴子穿。
他们穿着狗屎去送死,但你两位杀人如麻的小崽子不怕讨这点晦气,对不对?
九个?
操。”
他摇头走开。
次子团的公用盔甲装在六辆大车里,停在营地中央。
凯姆当先带路,他像挥拐杖一样挥着手里的长矛。
“君临的小子为何来海外当差呢?”
提利昂问他。
那小子警惕地看了他一眼。
“谁说我是君临人?”
“没人说。”
你吐出的每个词都散发着跳蚤窝的臭味。
“是你太聪明,藏都藏不住,大家都说君临人脑筋最灵光。”
他似乎很惊讶。
“谁说的?”
“大家说的。”
自然是我说的。
“什么时候说的?”
显然是我刚才编的。
“代代相传咧,”他撒谎,“连我老爸都常念叨。
你认识泰温公爵吧,凯姆?”
“他是首相大人,有一回我见他骑马上山,他的士兵披着红披风、头盔上有小狮子。
我喜欢那种头盔。”
他嘴巴一抿。
“但我不喜欢首相大人。
他不仅洗劫过都城,还在黑水河上让我们吃了大败仗。”
“你在场?”
“我在史坦尼斯那边。
泰温公爵跟随蓝礼的幽灵,从侧翼突袭我们。
我扔下长矛就跑,谁知跑到船边那天杀的骑士却朝我吼:‘你的长矛呢,孩子?
我没有空位给懦夫。’
说完他们就把我抛弃了,还抛弃了其他几千名士兵。
后来我听说你爹要把俘虏送去长城继续找史坦尼斯的麻烦,便逃过狭海,加入了次子团。”
“你可曾想念君临?”
“有一点。
我念着一个男孩,他……
他是我朋友。
我还想我哥肯内特,可他在船桥上战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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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有很多好汉死去。”
提利昂的伤疤痒得厉害,他用指甲挠了挠。
“我还想念君临的食物。”
凯姆憧憬地说。
“你老妈会做饭?”
“耗子都不吃她做的饭。
我说的是食堂,天下什么比得上褐汤美味啊?
汤熬浓了,勺子插进去都不倒,里面啥玩意都有。
你喝过褐汤没,半人?”
“喝过一两次。
其实该说那是歌手汤。”
“为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