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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第308章 戴佛斯

     即便在阴暗的狼穴里,戴佛斯·席渥斯也觉察出这个清晨不太寻常。

     他被说话声吵醒,蹑手蹑脚爬到牢门前,但木板太厚,一句话也听不清。

     太阳出来了,加尔斯却没照例送来麦片粥给他吃,这让他有些惶恐。

     狼穴里的日子千篇一律,任何改变都是不祥之兆。

     或许今天我的死期已至,或许加尔斯正在磨刀石上磨着“卢小姐”。

     洋葱骑士忘不了威曼·曼德勒最后的命令。

     将这家伙带到狼穴,剁掉脑袋和双手,晚餐以前我要见到这两样东西。

     我发誓,看不到这走私贩的人头插在枪上、他满嘴谎言的口中塞进洋葱,我就一口晚饭也不吃。

     每晚入睡戴佛斯都想着这番话,每天早上他都被这番话吵醒。

     加尔斯则乐于提醒他这番话的真实性。

     他叫戴佛斯作“死鬼”,每天早上来送饭时总会说:“给,死鬼的麦片粥。”

     晚上则是:“吹蜡烛,死鬼。”

     有回加尔斯把他的女人们介绍给死鬼。

     “别看‘婊子’貌不惊人,”他把玩着一根冰冷的黑铁棒,“但烧红之后凑你老二上这么一下,包你哭爹喊娘。

     这是‘卢小姐’,只要威曼老爷一声令下,她就会砍掉你的脑袋和双手。”

     戴佛斯没见过比“卢小姐”更大、更锋利的斧头。

     据其他狱卒说,加尔斯整天打磨她。

     我不会求饶,戴佛斯决心已定。

     他会像骑士一样死去,唯一的愿望是先砍脑袋再砍双手。

     他希望,即便加尔斯也不会残忍到拒绝这个请求。

     隔着厚门传来的声音十分微弱。

     戴佛斯起身在牢房里踱步。

     这间牢房很大——有以前他在“黑贝丝号”上舱房的三倍大,甚至比萨拉多·桑恩在“瓦雷利亚人号”上的房间更大——说实话还挺舒适的,他怀疑以前是贵族的卧室。

     唯一的窗户虽然多年前就被砖块堵上了,但一面墙上的壁炉大得足够容纳水壶,角落里还有个小厕所。

     地板是用歪歪扭扭的木板拼接而成,木板很破旧,而他睡觉用的简陋小床生了霉。

     不管怎么说,这里的状况已经比戴佛斯预期的好得多。

     食物也比想象中好。

     通常,牢饭是稀粥、陈面包或烂肉,但这里的狱卒们却送来鲜鱼、刚出炉的面包、加香料的羊肉、芜菁、萝卜,甚至会有螃蟹。

     加尔斯对此并不情愿。

     “死鬼没道理比活人吃得好。”

     他不止一次地抱怨。

     除食物外,戴佛斯还有能在夜间御寒的毛皮、有生火用的木柴、有干净衣服,以及一只油腻的牛脂蜡烛。

     他索要纸、笔和墨水,提瑞第二天就给他拿来;他要书本来继续提升阅读能力,提瑞便给了他《七星圣经》。

     但再舒适的牢房毕竟仍是牢房。

     厚实的石墙隔绝了一切声音,他完全不了解外部世界。

     门是橡木和钢铁做的,始终紧锁着。

     天花板上垂下四条沉重的铁链,等哪天曼德勒大人决定用“婊子”收拾他的时候,他就会被吊在上头。

     也许就是今天。

     加尔斯下一次打开大门,带来的可能不是麦片粥。

     他肚子咕咕直叫,早餐时间肯定过了,食物却没送来。

     死不是最难受的,等死才是。

     在走私者生涯中,他几度被打入地牢,但牢里好歹有其他犯人,可以说说话,分享希望和恐惧。

     但在这里,狼穴之中,除了狱卒们,只有他戴佛斯·席渥斯一人。

     其实真正的地牢尚在狼穴地下——包括暗室、拷问室和巨大的黑老鼠肆虐的水牢。

     狱卒们说地牢目前空无一人。

     “这里只有咱们,洋葱。”

     巴提穆斯爵士告诉他。

     这个形容枯槁、脸上伤疤累累、还瞎了只眼睛的独腿骑士就是监狱总管。

     每当喝多了酒(巴提穆斯爵士几乎总是喝多了酒),他就会吹嘘自己当年如何在三叉戟河上救了威曼老爷一命,所以老爷才把狼穴赏给他打理。

     所谓的“咱们”包括一名戴佛斯从未谋面的厨子、六名驻扎在军营里的守卫、两名洗衣妇和两名照看犯人的狱卒。

     狱卒中,提瑞较小,年方十四,乃是那两位洗衣妇中某位的儿子;加尔斯年纪大,块头也大,秃了头,不爱说话,每天都穿着同一身油腻的皮夹克,脸上总带着怒气。

     干了这么多年走私者,戴佛斯·席渥斯颇能察言观色,他知道加尔斯这人心里有毛病。

     于是洋葱骑士在加尔斯面前缄默不语,而在提瑞或巴提穆斯身边才打开话匣子。

     他感谢他们送来食物,怂恿他们谈谈个人经历或未来打算,并礼貌地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他表现得很有耐心,所以他提出的一些小小要求——一盆水、一小块肥皂、一本书、更多的蜡烛——几乎全部得到了满足,而戴佛斯也适当地一一致谢。

     他们不会提及曼德勒伯爵、史坦尼斯国王或佛雷家族,但会说到许多别的事。

     提瑞长大后想出去打仗,在战争中赢得荣耀、当上骑士。

     他还喜欢说母亲的小话,他肯定他母亲同时跟两名守卫上床——这两名守卫站岗时间不同,所以互不知情,但总有一天会有人发现真相,并为此斗个你死我活。

     有些夜里,男孩会带着一袋酒来到牢房,要戴佛斯聊聊走私者的生活。

     巴提穆斯爵士跟男孩相反,他对外面的世界兴趣缺缺——事实上,自从一条腿被没人骑的坐骑踩断,又断送在学士的锯子下之后,他似乎对所有事情都失去了兴趣。

     但他慢慢喜欢上了狼穴,所以讲述的也全是狼穴漫长而血腥的历史。

     骑士告诉戴佛斯,狼穴比白港更古老,乃是古代的琼恩·史塔克王为抵御海上的掠袭者,而在白刃河口修建的。

     历史上诸位北境之王的幼子们、兄弟们、叔伯和表亲们,屡屡将此地作为居城,其中有些人又将城堡传给后代,由此诞生出史塔克家族的旁系——有一支灰史塔克坚持得最久,盘踞狼穴长达五个世纪,直到最后他们加入恐怖堡的叛乱,反抗临冬城的史塔克本家。

     灰史塔克家覆灭之后,城堡继续转手。

     菲林特家族占有了一个世纪,洛克家族占有了近两个世纪,后来临冬城又将史拉特、朗、小林、阿什伍德等几家分封于此,以保障河道平安。

     三姐妹群岛的海盗曾一度夺取了狼穴,作为在北方的立足点。

     在临冬城和谷地争霸战争时期,老猎鹰奥斯古德·艾林围困过狼穴,他儿子鹰爪则烧毁了这里。

     当艾德瑞克·史塔克老国王老得无力保疆卫土时,石阶列岛的奴隶贩子们占领了狼穴,这里的黑石墙见证了那段历史:奴隶贩子将抓来的俘虏烙上火红的烙印,用鞭子摧残他们的意志,然后装船卖到海外。

     “紧接着,有一个漫长而残酷的冬天,”巴提穆斯爵士绘声绘色地描述,“白刃河冻得严严实实,连河口都结了冰。

     寒风从北方呼啸而来,吹得奴隶贩子们畏畏缩缩地躲进了房子里,围着火堆挤成一团。

     他们不知道新任北境之王正趁着风雪发动奇袭。

     新王就是布兰登·史塔克,雪胡王艾德瑞克的曾孙,人称‘冰眼’。

     他夺回狼穴后,把奴隶贩子们扒光了,交给之前锁在地牢的奴隶们处理。

     据说那些被解放的奴隶掏出奴隶贩子们的肠子,挂在心树枝条上,作为向诸神的献祭——是向旧神哪,不是你们南方佬的新神。

     你们的七神哪懂得冬天的滋味,而冬天也不屑于点拨他们。”

     戴佛斯对此并无异议。

     就他在东海望的所见所感,冬天的滋味可没什么吸引力。

     “你们不也信仰新神吗?”

     他问独腿骑士。

     “我自个儿信仰旧神。”

     巴提穆斯爵士笑起来活像具骷髅,“我们家比曼德勒家来得早,很可能我的祖先曾亲手把那些肠子挂在树上。”

     “我从来不知道北方人有血祭心树的习俗。”

     “关于北境,你们南方佬不懂的事多着咧。”

     巴提穆斯爵士回答。

     他说的没错。

     戴佛斯坐到蜡烛旁,看着被囚期间他逐字逐句写下的信件。

     我做走私者比做骑士称职,他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做骑士比做国王之手称职,做国王之手又比做丈夫称职。

     非常抱歉,玛瑞亚,我深爱着你,请原谅我犯下的一切过错。

     史坦尼斯若是失败,我们的领地肯定会被没收,到那时请你带孩子们去布拉佛斯生活,并让他们念着我的好;史坦尼斯若登上铁王座,席渥斯家族将得到荣耀,就让戴冯留在宫中,他会协助你把其他孩子安插到贵族老爷们身边,当上侍酒、侍从,最终谋得骑士爵位。

     这是他能给她的最好的建议,他希望自己能更睿智一些。

     他给三个幸存的儿子也每人写了一封信,好让他们记得那个用四根指节换得他们出世的父亲。

     给史蒂芬和小史坦尼斯的信写得简短又生硬,说实在的,他对两个小儿子的了解,不如对那些在黑水河上被烧死、淹死的大孩子那么深;给戴冯的信要长一些。

     他告诉儿子,对其能当上国王的侍从,他感到万分骄傲。

     他又提醒儿子:你是长子了,要时刻记得保护母亲大人和弟弟们。

     请禀告陛下,我已尽全力,他的信如此结尾,使命未竟,我深表歉意。

     在君临城下黑水河上的冲天大火中,我丢了手指骨、丢了幸运符。

     戴佛斯缓缓地翻看信件,每一封都读了又读,犹豫着是否应该增删文字。

     他本以为一个将死之人会有很多话要说,但他实在写不出什么来。

     我这辈子过得并不赖,他试图安慰自己,我从跳蚤窝的小子一路升迁为国王之手,还学会了读写识字。

     他还在伏案读信,忽听见铁钥匙插进门锁里。

     半晌之后,牢门摇摇晃晃地打开。

     进门的却不是狱卒。

     这人高高瘦瘦,脸庞轮廓分明,一头灰棕色乱发,腰上挂了把剑,肩上用钢甲铁拳形状的沉重银扣扣了一件深红色披风。

     “席渥斯大人,”他开口道,“时间不多,请随我来。”

     戴佛斯警惕地看着陌生人。

     这个“请”字让他迷惑。

     对一个即将被处砍手砍头之刑的人如此礼貌,实在很奇怪。

     “你是谁?”

     “罗贝特·葛洛佛,很高兴跟您见面,大人。”

     “葛洛佛。

     你是深林堡领主。”

     “我哥哥盖伯特才是。

     说来这多亏了你的国王史坦尼斯,他帮我们赶走了窃居城堡的铁婊子,将深林堡归还合法的主人。

     你被监禁在这里时,外面发生了很多事,戴佛斯大人。

     卡林湾已经陷落,卢斯·波顿带着艾德·史塔克的小女儿回到了北境,佛雷家族还派出一支军队为他撑腰。

     波顿随后放出乌鸦,要整个北境的领主都到荒冢屯向他宣誓效忠,并交出人质……

     同时见证艾莉亚·史塔克与他的私生子拉姆斯·雪诺的婚礼,这场婚姻之后,波顿家族就可染指临冬城。

     好了,你要不要跟我走?”

     “我有选择吗,大人?

     跟你走,或是交给加尔斯和‘卢小姐’处理?”

     “卢小姐是谁?

     其中一个洗衣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