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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第284章 提利昂

     “我可不敢冒昧假定陛下会感激什么。”

     挺谨慎嘛。

     提利昂太清楚国王的感激是什么样了,女王会有不同吗?

     总督不久又打起盹来,留下提利昂独自思考。

     他不知巴利斯坦·赛尔弥如何能与黄金团并肩作战。

     在九铜板王之战中,正是赛尔弥从黄金团中冲出一条血路,击杀了最后的黑火。

     然而阴谋叛国总能撮合同床异梦的奇特组合,反正也没有比我和这大胖子更不搭调的同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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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次换马时,奶酪贩子醒了,他要了一篮新鲜食物。

     “我们走了多远?”

     他们一边吃冷阉鸡和由胡萝卜、葡萄干、小块柠檬与橙子做的开胃菜,侏儒一边问。

     “这里是安达斯,我的朋友,是你们安达尔人的故土,他们从原本居住在这里的长毛人手中夺来这片土地——那些长毛人是现今伊班长毛人的表亲。

     古代胡戈之国的中心还远在北方,我们只穿越了它的南部边境。

     在潘托斯,这片土地被统称为‘平地’,在它的东方矗立着天鹅绒丘陵,那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安达斯。

     根据教会的教诲,七神曾化身人形行走在安达斯的丘陵间。

     “天父把手伸到天堂,摘下七颗圣星,”提利昂引述,“他把圣星一颗接一颗地放在丘陵之王胡戈头上,铸成一顶光辉灿烂的王冠。”

     伊利里欧总督好奇地看着他。

     “我做梦也没想到我的小友如此虔诚。”

     侏儒耸耸肩。

     “童年遗产而已。

     我打小就知道自己当不了骑士,便立志做总主教。

     水晶冠能让人高上一尺咧。

     我拼命研究宗教典籍,也拼命祈祷,直到磨破双膝。

     可惜自己眼高手低,到了年龄却贪念红尘,毁了这段修行。”

     “爱上女人了是吧?

     我知道那种滋味。”

     伊利里欧伸出右手到左袖里取出一个银制吊坠盒,吊坠盒里有个栩栩如生的彩绘女人,大大的蓝眼睛,淡金色头发里点缀着银丝,“她叫西拉,我在里斯的青楼里找到她,买回家来暖床,到头来却娶了她。

     我,一个第一任妻子是潘托斯亲王表亲的人,娶了这样一个女人,王宫大门从此对我关闭。

     但我不后悔。

     能娶到西拉,这点代价不算什么。”

     “她怎么过世的?”

     提利昂知道她已经死了,男人决不会深情地赞美抛弃自己的女人。

     “一艘自玉海归来的布拉佛斯商船在潘托斯停靠。

     ‘宝藏号’。

     她带来丁香与藏红花、翡翠和黑玉,红的锦绣、绿的丝绸……

     但也带来了灰疫病。

     我们在岸边杀光水手,又焚烧了商船,但船上的老鼠爬了出来,迈开冰冷的石脚把疾病带进码头。

     那场疫病夺去了整整两千人的性命。”

     伊利里欧总督阖上盒子。

     “她的手被我保存在卧室中,那双柔软的手……”提利昂想起了泰莎。

     他抬头望向诸神曾行走的土地。

     “什么样的神会造出老鼠、瘟疫和侏儒?”

     他想起《七星圣经》的段落,“少女带来一位如垂柳般柔顺、眼睛好似深蓝池塘的女郎,胡戈发誓娶她。

     于是圣母让她多产,老妪预言她将为国王生下四十四个强壮的儿子。

     战士让他们身强力壮,而铁匠为他们每人打造了一副钢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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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的铁匠一定是个洛伊拿人,”伊利里欧嘲弄道,“安达尔人是从河边的洛伊拿人那儿学会炼铁的。

     大家都知道。”

     “我们的修士可不这么认为。”

     提利昂挥手扫过平原,“这所谓的‘平地’,现今住着什么人?”

     “农民和劳工,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

     这里有果园、农场和矿藏……

     其中许多就在我名下,但我很少亲自打理。

     跟富饶繁华的潘托斯相比,这里有什么乐趣?”

     “富饶繁华,”以及重重高墙保护。

     提利昂转着杯中酒,“离开潘托斯以来,没看见任何市镇。”

     “这里的市镇早成了废墟,”伊利里欧朝帘外挥动一只鸡腿,“这片土地饱经马王们**,无论哪个卡拉萨想要看海,这里都是必经之地。

     你们维斯特洛人也该知道,多斯拉克人对城镇没有好感。”

     “集中兵力歼灭一个卡拉萨,你就会发现多斯拉克人不太敢渡过洛恩河了。”

     “用食物和礼品来收买敌人,不是更划算吗?”

     真是的,如果带着奶酪上黑水河,兴许我还保得住鼻子呢。

     泰温公爵素来藐视自由贸易城邦。

     他们用金子代替长剑打仗,公爵评价,钱固然有用,但战争还是要靠铁来赢得。

     “根据我老爸的理论,你给敌人的钱越多,他们就会回来索取更多。”

     “是那个被你干掉的老爸吗?”

     伊利里欧把鸡骨头扔出轿外,“科霍尔之战早已证明,佣兵不是多斯拉克哮吼武士的对手。”

     “连英勇的格里芬也不够格?”

     提利昂讥笑道。

     “格里芬不一样。

     他全心全意爱着儿子小格里芬,告诉你,没有比那小子更高贵正直的孩子了。”

     美酒佳肴,阳光普照,轿子摇晃,苍蝇飞舞,这一切都使得提利昂昏昏欲睡。

     他睡了又醒,醒了就喝。

     伊利里欧跟他拼酒。

     等天空变成暗紫色,胖子又打起呼噜来。

     当晚,提利昂·兰尼斯特梦见了一场将维斯特洛的丘陵染成血红的大战。

     他就在战场正中,举着一把跟自己等大的斧头,与“无畏的”巴利斯坦和寒铁并肩奋战。

     魔龙在天空中盘旋。

     在梦中他有两个头,两个头都没鼻子。

     父亲是敌军统帅,所以他又杀了父亲一次,接着击毙了哥哥詹姆。

     他拿斧头把哥哥的脸砸成一团红色稀泥,每砸一下都会哈哈大笑。

     直到战斗结束,他才发现自己的另一个头已泣不成声。

     醒来时,他畸形的腿僵硬得像铁块。

     伊利里欧在吃橄榄。

     “到哪儿了?”

     他追问对方。

     “没走出‘平地’呢,我的急性子朋友。

     不过我们很快就会进入天鹅绒丘陵,朝小洛恩河畔的葛·多荷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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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多荷是洛伊拿人的城市,瓦雷利亚的龙将它化为了冒烟废墟。

     这段旅程仿佛历史回溯之旅,提利昂心想,带我回到魔龙御世的年代。

     于是提利昂继续着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的生活,日夜更替对他来说已不再重要。

     最终目睹天鹅绒丘陵时,他很失望。

     “兰尼斯港半数婊子的奶子也比这些所谓的丘陵打眼,”他告诉伊利里欧,“不如改称它们天鹅绒**好了。”

     当天他们路过一圈耸立的石阵,伊利里欧坚持说那是巨人的杰作;其后又见到一个深湖。

     “这里原本有窝拦路强盗,”伊利里欧解说,“据说他们还住在湖底,在这里捕鱼的人都被拖进水下吃掉了。”

     隔天夜里,有尊瓦雷利亚钢铸造的巨大斯芬克斯像立在道旁,塑像有龙身和女人的脸。

     “一个龙女王,”提利昂说,“好兆头。”

     “可惜她的国王不见了。”

     伊利里欧让他注意旁边空空如也的石底座,那本是另一尊斯芬克斯像的所在,如今却被苔藓、藤蔓和野花覆盖,“马王们给它安装了巨大的木轮子,把它一路拖回维斯·多斯拉克。”

     这也是个兆头,提利昂心想,只是不太鼓舞人心。

     那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喝醉了酒,忽然哼起歌来:他奔驰在城里的街道,离开那高高的山冈。

     马踏过鹅卵石阶小巷,带他到姑娘的身旁。

     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他只记得这几句歌词了,除了那句: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

     金手陷入喉头,雪伊用小手掌拼命打他,他已不记得她手上的温度,只记得她的力气逐渐衰弱,拍打好似飞蛾扑翅。

     他每扭一下项链,金手就陷得更深。

     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她死后,他吻过她最后一次吗?

     他真的不记得……

     但他依然记得他们的第一次接吻,那是在绿叉河畔的营帐。

     她嘴的味道,很甜很甜。

     他也记得跟泰莎的初吻。

     她不知道怎么亲吻,我也不知道,我俩老是鼻子碰鼻子,但当我终于触到她的舌头,她却发抖了。

     提利昂闭上眼睛回想她的面容,眼前浮现的却是父亲。

     父亲蹲在厕所里,睡袍拉到腰际。

     “妓女还能上哪儿去?”

     泰温公爵说,紧接着十字弓响起。

     侏儒翻过身,把缺了半截的鼻子深埋进丝绸枕头里。

     睡梦犹如不可见底的深井在身下展开,他拽着自己跳下去,任由黑暗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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