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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第258章 詹姆

     “妈的,如果你如此羡慕这该死的玩意儿,我很乐意把你用剑的手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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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告诉佛列蒙·布拉克斯。

     无人再敢多言,他在平静中多喝了点酒。

     城堡主人跟兰尼斯特家族结亲,才一岁便做了他表弟提瑞克的夫人,此刻也还是个圆胖的小婴儿。

     席间,这位艾弥珊德夫人被抱出来相见,她穿金线小裙服,裙服中间用翡翠颗粒组成一条淡绿色大波浪,周围是绿色栅格——这是哈佛家族的纹章。

     过不多久,小女孩号啕大哭,便被奶妈安抚着送回卧房了。

     “还没有提瑞克大人的消息?”

     鲑鱼端上桌时,代理城主询问。

     “没有。”

     提瑞克·兰尼斯特于君临暴动中失踪时,詹姆还在奔流城作俘虏。

     若这孩子没死,该满十四岁了。

     “遵照泰温大人的命令,我曾亲自带队搜查,”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边剔鱼骨头边说,“但我的发现不比拜瓦特多。

     当暴民们突破金袍子的封锁线,那孩子还在马上,其后嘛……

     嗯,我们找到了他的马,人却没有半点线索,多半是被拉下来杀了。

     但若是这样,尸体在哪儿?

     暴民让其他人暴尸街巷,为何单单没有他?”

     “或许令他活着更有价值,”壮猪认为,“兰尼斯特家的人赎金不菲。”

     “这点毫无疑问,”马尔布兰承认,“怪就怪在没人来索要赎金,这孩子如同凭空蒸发了。”

     “他死了,”詹姆已喝下三杯葡萄酒,金手变得越来越沉,越来越笨拙。

     哼,倒不如装上钩子。

     “等那帮暴民明白自己杀的是谁,恐怕慌不择路地要把尸体投入河中,以防被我父亲发现。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当年君临城破,泰温公爵教他们领教过滋味。”

     “有债必还。”

     壮猪同意,大家也就此打住。

     不过等饭后在塔楼房间过夜时,詹姆自己却怀疑起来。

     再怎么说,提瑞克与蓝赛尔一道做过劳勃国王的侍从,他们晓得的秘密比黄金更贵重,比利刃更致命。

     他想到了瓦里斯,那个咯咯假笑、浑身散发着薰衣草香味的太监。

     全城都有此人的眼线密探,要在混乱中偷走提瑞克自是举手之劳……

     或许太监早就知道暴动将于何时何地发生。

     瓦里斯让我们大家相信,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什么都清楚。

     然而这次暴动他却一分半点都没警告瑟曦,他甚至没到船边去送别弥赛菈。

     詹姆打开窄窗。

     夜,越来越清冷,一轮弯月高挂天空,照在他的金手上,反射出昏暗的光。

     它掐不死太监,却可以打烂那张黏糊糊的笑脸,打个稀巴烂。

     他忽然很想打人。

     伊林爵士正在擦剑。

     “时候到了。”

     他吩咐对方,刽子手便站起来随他下楼,破皮靴刮擦着陡峭的石阶。

     兵器库前有个小院子,詹姆找来两面盾牌、两顶半盔和一对比武用的钝剑,把它们分给派恩,自己左手握剑,右手穿进盾牌的绑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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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金手能抓东西,却握不牢,所以盾牌很松。

     “你曾是位堂堂正正的骑士,爵士先生,”詹姆喊道,“和我一样。

     让我们看看自己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吧。”

     伊林爵士举剑回应,詹姆更不搭话,直接上前攻击。

     然而,尽管派恩的外表就像他的锁甲一样生了锈,也没有布蕾妮的强壮体魄,但詹姆递出的每一记都被他的钝剑或盾牌挡住。

     两人在弯月下舞蹈,两柄钝剑奏出钢铁的乐章,沉默的骑士让詹姆好好攻击了一阵,最后才发起反击。

     他连连打中詹姆的大腿、肩膀和上臂,三次划过头盔,一记猛斩打飞了詹姆右臂的盾牌,力道之猛,差点把连接金手与断肢的绷带扯断。

     等收剑住手时,詹姆已然遍体淤伤,酒全醒了,头脑无比清明。

     “我们每晚准时开战,”他告诉伊林爵士,“明天打,后天也打,天天打。

     直到我的左手变得跟我过去的右手一样强大为止。”

     伊林爵士张开嘴巴,发出一阵粗嘎的声音。

     他在笑啊,詹姆心中绞痛。

     第二天早上,无人敢提及他的伤势,看来他们昨晚睡得跟死猪一样。

     只有下山时,小子卢·派柏替骑士老爷们问了这个不该问的问题。

     詹姆朝他咧嘴笑道:“你不晓得吗,哈佛家的女仆精力特别旺?

     她们会咬人呢,小子。”

     这天仍然阳光明媚、微风吹拂,接下来的一天多云,再来的三天就是下雨了。

     但对于队伍来说,这些都没差,他们风雨无阻地沿国王大道北进,保持着稳定速度,而每晚詹姆都会找个私密之地,留下更多爱的伤痕。

     他们在马厩里打,有独眼的驴作见证;他们在旅店地窖里打,周围是装满葡萄酒和麦酒的木桶;他们在石制大谷仓焦黑的残骸里打;他们在小河中林木茂盛的沙洲上打;他们也在空旷的原野上打过,任凭雨水哗哗地拍打着头盔与盾牌。

     詹姆找了各种借口,但他没有蠢到认为大家真的相信。

     至少,亚当·马尔布兰了解实情,众多亲随也各有猜测。

     当然,没人敢在他面前说出口……

     唯一的证人是个哑巴,不用担心弑君者功夫浅薄的事实暴露出去。

     现今,到处都能看到战争留下的满目疮痍。

     田野里,本该是收获秋小麦的时节,然而野草、荆棘与灌木长到马头那么高,国王大道上见不到一个旅人,从黄昏到清晨,都是狼群的天下,它们连人都不怕。

     马尔布兰的一名斥候下马撒尿,回头马已被扑杀。

     “如此放肆的畜生,”“好人”博尼佛爵士悲天悯人地说,“定是披着狼皮的恶魔,用来惩罚我们的罪孽。”

     “是啊,好一匹罪孽深重、不可饶恕的马。”

     詹姆瞧着马儿可怜的残缺尸体,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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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命令将马尸分割腌制,前路漫漫,人烟稀少,肉可不能浪费。

     一个叫母猪角的地方有座塔堡,堡中住了一位顽强的老骑士罗杰·霍格爵士,他辖下有六名士兵、四名十字弓手和二十多位农民。

     罗杰爵士身材粗壮,肯洛斯爵士认定他是克雷赫家族的远亲,因为他的纹章上也有斑纹野猪。

     壮猪表示同意,并花了一个小时和罗杰爵士仔细研究血缘问题。

     詹姆感兴趣的是霍格对于狼崽们的描述。

     “绣着白星星的北方狼来打劫过,”老骑士倾诉,“大人,我把他们赶走了,其中三人的尸体就埋在那片芜菁地下。

     在他们之前,是嗜血的狮子——对不起,大人——其首领的盾牌上刻有狮身蝎尾兽。”

     “亚摩利·洛奇爵士,”詹姆解释,“我的父亲大人命他掠夺河间地。”

     “可我没住在河间地,”老罗杰·霍格爵士坚决地说,“我是哈佛家族的封臣,艾弥珊德伯爵夫人直属于君临——等她学会走路,就会向托曼陛下屈膝的。

     这番话我讲过,可那洛奇不听,反而杀了我一半的绵羊和三只产奶的山羊,甚至企图把我活活烧死在塔楼里面。

     幸亏墙壁是坚石砌成,足有八尺之厚,等火焰熄灭,他便没了兴趣,骑马离开。

     第二天狼来了——四条腿的狼——吃光了狮身蝎尾兽为我留下的所有绵羊,我只得到毛皮,可毛皮不能填肚子啊。

     大人,您说怎么办?”

     “播种,”詹姆建议,“祈祷在冬天来临之前,还有最后一次收成。”

     这并非对方期望的回答,却是他唯一能给的答案。

     第二天,队伍越过一条小河,这是君临城和奔流城各自统治范围的分界线。

     古利安学士取出地图,宣称面前这片山丘属于渥德兄弟,这是两位隶属赫伦堡的有产骑士……

     不过他们的厅堂皆为土木结构,早被烧成灰烬,只剩几根梁柱了。

     渥德兄弟没现身,他们的子民也没出现,一群土匪居住在弟弟的堡垒的地窖里,其中一位还披着褴褛的绯红披风。

     詹姆把他们统统吊死,感觉很不错,这是正义的感觉。

     或许某一天,兰尼斯特,或许某一天老百姓们会真的称呼你为金手将军。

     公正的金手将军。

     越接近赫伦堡,情况越黯淡。

     队伍在暗灰色苍天下骑行,湖泊闪烁着阴郁的冷光,犹如一大块被砸烂的钢铁。

     詹姆不禁想起了布蕾妮,不知她有没有经过这条路。

     若她前往奔流城找寻珊莎·史塔克……

     他很想向人打听他们是否见过枣红头发的美貌处女,或是又丑又肥、相貌愁死活人的老处女,然而他一个旅人也没见到,唯有狼群和它们此起彼伏的嗥叫。

     白蜡般的湖水对面,黑心赫伦尽倾国之力修筑的塔楼隐隐浮现,五根扭曲的黑指头伸向空中,石头诡异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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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伦堡名义上的领主是小指头,但他似乎不着急前来接管封地,詹姆只好顺路帮他“整治”城堡了。

     他毫不怀疑城堡需要整治。

     格雷果·克里冈从血戏班手中夺过了这座阴郁巨城,随后便被瑟曦召回君临担任代理骑士,他的手下一定还像盘子里的干豆似的散布在城内——而他们是决不可能把王国的和平带给三河流域的。

     格雷果爵士圈养的这群走狗唯一了解的和平就是坟墓。

     亚当爵士的斥候报告说赫伦堡大门紧闭上闩,于是詹姆摆开阵形,令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吹起赫洛克之号,那是一只弯曲的黑号角,刻有古代的黄金条纹。

     肯洛斯爵士连吹三声,余音在城墙内回**,接着铁链呻吟,大门缓缓开启。

     黑心赫伦的城墙如此之厚,詹姆足足经过十几道杀人孔,阳光才突然涌现。

     不久前,他正是在这座院子里向血戏班道别的。

     硬泥地面上已然荒草丛生,苍蝇覆盖在马尸上。

     十来个格雷果的部下站在塔楼上观看他们下马,这些人个个眼神冷硬,嘴巴紧抿。

     这样的家伙,在魔山身边才有活路。

     但至少,格雷果的人没有勇士团那么暴虐邪恶。

     “操,是詹姆·兰尼斯特,”一个头发灰白相间的大兵说,“小子们,他妈的弑君者驾到。

     如果我看错了,你们可以拿长矛操我的屁眼!”

     “你是谁?”

     詹姆问。

     “爵士叫我‘臭嘴’,大人。”

     他吐了泡痰在手掌,然后在脸上擦擦,权当洗脸了。

     “真帅。

     你是这里的头儿?”

     “我?

     屁,当然不是。

     大人,说我是头儿,你不如拿根长矛操我的屁眼。”

     臭嘴胡子里的面包屑多半能供养一只老鼠军团,詹姆看了哈哈大笑,而对方将这视为鼓励。

     “拿根长矛操我的屁眼。”

     他重复了一遍,接着也笑起来。

     “你听到他的话了,”詹姆扭头对伊林·派恩说,“去找根顶好的长矛,准备插他屁眼。”

     伊林爵士没长矛,“没胡子”琼恩·本特利欢快地扔了一柄给他。

     见此光景,臭嘴醉醺醺的笑容戛然而止。

     “妈的,你想干什么?”

     “让你清醒清醒,”詹姆道,“说,谁是这里的头儿?

     格雷果爵士任命了代理城主吗?”

     “代理城主是波利佛,”另一人接口,“他却教猎狗宰了,大人。

     他、记事本和那萨斯菲尔德小子一起没了。”

     又是猎狗。

     “真的是桑铎?

     你见过他?”

     “我们没见,大人,是店主告诉我们的。”

     “事情发生在十字路口的旅馆,大人。”

     这回说话的是个年轻人,一头沙色乱发,戴着曾属于瓦格·霍特的钱币项链——那些钱币来自于数十个东方城市,其中包括金、银、黄铜、青铜等不同质材,形状有圆有方,有三角形、有指环形,甚至有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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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家发誓说杀人的男子半边脸上全是烧伤,他们店的婊子也这么招供。

     桑铎还带了个男孩,衣衫褴褛的农民小子。

     他们砍翻波利和记事本之后,沿三叉戟河往下游跑了。”

     “派人追了吗?”

     臭嘴皱起眉头,好像思考让他痛苦。

     “没有,大人,真他妈操蛋,但我们没理会他。”

     “把狗宰了不就结了?”

     “是啊,”对方揉揉嘴唇,“可我从来不喜欢波利那坨马粪,而且猎狗他是爵士的弟弟,所以……”“我们是操蛋,大人,”脖子上挂钱币项链的年轻人接口,“可去杀猎狗,疯子才会干。”

     詹姆仔细瞧了瞧他。

     他比其他人胆大,而且不像臭嘴那么醉得厉害。

     “你怕他。”

     “我可不是‘怕’他,大人,只是想把他留给大人物们去处理而已,如此才叫身份对等。

     比如爵士,比如您,都是料理他的好对手。”

     我若有两只手,一定去会会他。

     詹姆很清楚现下的自己走不了几招就会给桑铎干掉。

     “你叫什么名字?”

     “拉夫德。

     简称拉夫。”

     “拉夫,叫全体守军在百炉厅集合,外加所有的俘虏,我要好好瞧瞧他们,对了,你刚才提到的从十字路口抓的妓女也要来。

     噢,别忘了山羊,真遗憾,听说他已经逝世了,但我想亲眼看看。”

     首级献上,他发现山羊的嘴唇、耳朵和鼻子都被切掉了,而乌鸦吃了眼睛。

     说来也怪,这颗头居然还能认出来属于瓦格·霍特,全拜那奇特的胡须所赐——足有两尺长,在尖下巴下面晃**。

     除了胡子,科霍尔人的头骨上只剩几块干瘪的皮肤。

     “身体的其他部分呢?”

     詹姆问。

     没人回答。

     最终,臭嘴垂下双眼,低声道:“烂掉了,爵士。

     呃……

     或是给吃了。”

     “有个俘虏老吃不饱,”拉夫德解释,“所以爵士烤山羊给他吃。

     说实话,科霍人没什么肉,爵士先砍下他的双手双脚,接着是上臂和大腿。”

     “那胖子吃得最多,大人,”臭嘴接口,“但爵士要让俘虏们都尝尝人肉的滋味,他还让山羊自己吃自己。

     操,他看到自己的肉还流口水呢,拼命狼吞虎咽,油脂滴满了胡须。”

     父亲,詹姆心想,你养了一群疯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