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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第245章 布蕾妮

     那堵石墙陈旧崩裂,但看到它横亘于原野之中,布蕾妮仍感觉脖子上汗毛直竖。

     弓箭手们就是躲在它后面杀害了可怜的克里奥·佛雷,她心想……

     但继续走了半里地,她又经过一堵看上去差不多的石墙,开始不确定起来。

     布满车辙的道路七转八弯,光秃秃的褐色丛林似乎跟记忆中的绿树不同。

     刚刚经过的就是詹姆爵士取走他表弟长剑的地方吗?

     他们交手的树林在哪里?

     那条溪流呢?

     他们在溪水中互相劈砍,扑腾得水花四溅,直到引来了勇士团。

     “小姐?

     爵士?”

     波德瑞克似乎从来不清楚该如何称呼她,“你在找什么?”

     鬼魂。

     “我骑马经过的一堵墙。

     没什么。”

     当时詹姆爵士仍有两只手,而我憎恶他,憎恶他的种种奚落与嘲笑。

     “安静,波德瑞克,树林里可能藏着土匪。”

     男孩看了看光秃秃的褐色树丛、潮湿的树叶和前方泥泞的道路。

     “我有剑。

     我可以战斗。”

     但不够熟练。

     布蕾妮毫不怀疑男孩的勇气,只是不放心他的训练水平。

     虽然他名义上是个侍从,但他侍奉的人对他的武艺没有帮助。

     离开暮谷城北行的路上,她断断续续问出了他的故事。

     原来他出于派恩家族的旁支,源自某个排行靠后的儿孙,家境贫困,他父亲终其一生都在为有钱的亲戚当侍从,最后跟蜡烛铺老板的女儿结婚,生下波德瑞克之后,就在平定葛雷乔伊叛乱的战争中阵亡了。

     他四岁时,母亲抛弃了他,将他交给一个亲戚,自己跟让她怀孩子的流浪歌手跑了。

     波德瑞克已经不记得母亲长什么样,对他而言,塞德里克·派恩爵士算是最接近父亲的角色,然而从他结结巴巴的叙述来看,布蕾妮感觉这个塞德里克对待波德瑞克更像仆人而不是儿子。

     当初凯岩城召集封臣出兵时,骑士带上他照顾马匹,清洗盔甲。

     接着,塞德里克爵士在泰温公爵军中战死在三河流域。

     男孩孤身一人,远离家乡,又没有钱,只能投靠一个胖乎乎的雇佣骑士,人称“大肚子”罗里默爵士,隶属于莱佛德大人的分遣队,负责保护辎重。

     “管吃的人吃得最好”,这是罗里默爵士的口头禅,最后他被发现从泰温公爵的私人物资中偷了一块腌火腿。

     泰温·兰尼斯特决定吊死他,作为给偷盗者的教训。

     波德瑞克曾跟他共享那块火腿,也差点共享绳子,但他的名字救了他。

     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救下他来,稍后便将他送给侄子提利昂做侍从。

     塞德里克爵士教会了波德瑞克如何照顾马匹,如何检查鞋子里的石头,罗里默爵士则教他偷东西,但他们都没空陪他练剑。

     小恶魔至少曾送他去红堡的教头那里受训,可惜艾伦·桑塔加爵士死于君临暴动,波德瑞克的训练也到此为止。

     布蕾妮砍下两根断枝当剑,试了试波德瑞克的身手。

     她高兴地发现,男孩嘴笨手不笨。

     然而,尽管他勇敢又专注,但营养不良,骨瘦如柴,不够强壮。

     假如他真像自己声称的那样,在黑水河战役中存活了下来,只可能是因为没人拿他当目标。

     “你可以自称为侍从,”她告诉他,“但年龄只及你一半的侍酒都能把你打得很惨。

     你若留在我身边,以后每晚睡觉时,手上将全是水泡,胳膊布满淤青,浑身僵硬酸痛,难以入眠。

     你不会喜欢的。”

     “我喜欢,”男孩坚持,“我喜欢那样。

     淤青和水泡。

     我是说,不,但我喜欢。

     爵士。

     小姐。”

     迄今为止,他和布蕾妮都信守承诺。

     波德瑞克从不抱怨。

     每次拿剑的手上冒出一个新水泡,他都忍不住骄傲地展示给她看。

     他照顾马匹也很不赖。

     不,他不是侍从,她提醒自己,但我也不是骑士,不管他叫我多少声“爵士”。

     她不能遣走他,因为他无处可去,另外,尽管波德瑞克一再声称不知道珊莎·史塔克的去向,但他有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所了解的情况。

     偶尔提及的一句话,模糊的记忆,或许就是布蕾妮达成目标的关键所在。

     “爵士?

     小姐?

     前面有辆车。”

     波德瑞克指出。

     布蕾妮看到了:那是一辆双轮木牛车,高高的侧板,一男一女正使劲拖拽绳索,顺着车辙往女泉城方向前进。

     看模样是农民。

     “慢点,”她告诉男孩,“别教人家把我们当土匪。

     不要乱讲话,注意礼貌。”

     “好的,爵士。

     注意礼貌。

     小姐。”

     男孩似乎对可能被当成土匪还挺高兴。

     他们一路小跑赶上来,农民警惕地注视着他们,但布蕾妮表明没有恶意之后,他们便任由她走在旁边。

     “我们本来有一头牛,”他们在杂草遍地的田野间行进,到处是松软的烂泥潭和烧得焦黑的树木,老汉边走边倾诉,“但被狼仔抢走了。”

     他的脸因为使劲拉车而涨得通红,“我们的女儿也被抢走了,唉,干了很多坏事,好在暮谷城的战斗结束后,她自己跑回来了。

     那头牛却没有,我猜准是被狼仔吃了。”

     女人没什么补充的。

     她比男人年轻二十岁,但一个字也没说,只是用看待双头牛犊的眼神看着布蕾妮。

     这种眼神,“塔斯的处女”一生中见得太多太多了,史塔克夫人固然待她宽厚仁慈,但大多数女人就跟男人一样残忍,脸长得漂亮,然而嘴巴刻薄,笑声刺耳,眼神冷漠的夫人们更将轻蔑隐藏在礼貌的盔甲背后,很难说哪种令她更痛苦。

     也许正是平民女人们的眼神吧。

     “我上次路过女泉城时,那里是一片废墟,”她告诉对方,“城门砸开,泰半房屋遭到焚烧洗劫。”

     “哦,现在稍稍重建起来一些。

     那塔利,他是个严厉的人,却比慕顿大人英勇得多。

     森林里仍然有小股土匪,但比原先少得多了。

     塔利逮住了最坏的那些人,用他那把硕大的剑砍下他们的脑袋。”

     他扭头啐了一口,“你在路上没碰见土匪吧?”

     “没有。”

     这次没有。

     离暮谷城越远,道路越空旷,偶尔瞥见的路人还等没走到跟前就全隐入了树林中——除了一个高大的大胡子修士,带着大约四十名跟随者兼程南下,个个赤脚。

     路过的客栈不是洗劫后被废弃,就是成了军营。

     昨天他们遇到一支蓝道大人的巡逻队,骑兵们手执长枪和长弓,将他们团团围住,队长则百般盘问布蕾妮,好在最后还是放行了。

     “小心点,女人,你下次遇到的人也许不像我的小伙子们那样正直。

     猎狗带着百来个土匪越过了三叉戟河,据说女人被他们撞上就会遭到强暴,他们还把**割下来当纪念。”

     布蕾妮感觉有必要将警告转达给农夫和他的妻子。

     结果他只点点头,等她说完后又啐了一口,“猎狗也好,狼仔也好,狮子也罢,但愿异鬼把他们统统抓走。

     这帮土匪不敢靠近女泉城的,只要塔利大人在那里管辖,他们就不敢。”

     布蕾妮在蓝礼国王军中认识了蓝道·塔利伯爵,她不喜欢他,但无法忘记自己欠他的债。

     诸神保佑,经过女泉城时可不要惊动他。

     “等战争结束,镇子会被交还给慕顿伯爵,”她告诉农夫,“国王宽恕了伯爵大人。”

     “宽恕?”

     老头哈哈大笑,“为什么?

     因为干坐在他那座该死的城堡里?

     他派手下人去奔流城打仗,自己却躲在后面。

     狮子洗劫他的城镇,然后是狼仔,然后是佣兵,而伯爵大人只是安安全全地待在城墙之中。

     你知道,他哥哥决不会像他这样懦弱,米斯爵士是个勇士,死在劳勃国王手下。”

     更多鬼魂,布蕾妮心想。

     “我在找我妹妹,一个十三岁的漂亮处女。

     你见过吗?”

     “我没见过处女,漂亮的也好,难看的也罢。”

     没人见过。

     但她必须不停地问。

     “慕顿的女儿是个处女,”男人续道,“至少到洞房那天。

     这些鸡蛋就是为婚礼准备的,她要和塔利的儿子结婚,厨子们需要鸡蛋来做蛋糕。”

     “哦。”

     塔利大人的儿子……

     小狄肯要结婚了。

     她试着回忆,他好像只有八岁或者十岁。

     布蕾妮本人七岁时便订过婚,跟一个年长三岁的男孩,卡伦伯爵的幼子。

     他很害羞,唇上有颗痣。

     他们只在订婚时见过一面,两年后他死于伤寒,那场伤寒也同时夺走了卡伦伯爵夫妇及其女儿们的性命。

     倘若他活下来,她初潮之后一年内就要和他结婚,整个人生便完全不同。

     她现在不会在这里,穿戴男人的盔甲,带着长剑,追寻故人之子了。

     她更有可能住在夜歌城,一边照看一个孩子,一边给另一个喂奶。

     布蕾妮经常想到这些,这让她有些悲哀,但也有一丝欣慰。

     太阳半藏在浮云背后,当他们从焦黑的树丛里钻出来时,女泉城就在面前,稍远处是海湾。

     城门已经重建,并得到加固,淡红色石墙上又有了来回走动的十字弓手。

     托曼国王的旗帜在城门楼上高高飘扬,金红对分的底色上,黑色的宝冠雄鹿与黄金狮子迎面对峙,王室旗帜旁边是塔利的健步猎人旗,而慕顿家族的红鲑鱼旗只矗立在山丘顶的城堡上。

     铁闸门下,他们遇到十来个手持长戟的卫兵。

     对方佩戴的徽章表明属于塔利大人的军团,但其中没一个是塔利自己的人:两个半人马,一道闪电,一只蓝甲虫和一根绿箭……

     但没有角陵的猎人。

     对方头目胸前装饰着一只孔雀,亮丽的尾巴被太阳晒得褪了色。

     农民将车拉过来,他吹声口哨。

     “这是什么?

     鸡蛋?”

     他抛起一只蛋,接住,咧嘴笑笑,“我们收下了。”

     老汉出声抗议:“蛋是给慕顿大人的。

     为婚礼做蛋糕用。”

     “让你的母鸡再多下点吧。

     我有半年没吃过蛋了。

     给,别说我们不付钱。”

     他丢了一把铜板在老头脚边。

     农夫的妻子说话了。

     “不够,”她说,“远远不够。”

     “你还没找钱呢,”头目道,“这些鸡蛋,还有你,都得过来。

     小伙子们,她对那老头儿来说太年轻了点吧。”

     两个卫兵将长戟倚在墙上,把挣扎的女人从车上拽下来。

     农夫脸色发灰,但不敢动。

     布蕾妮策马向前。

     “放开她。”

     她的声音让卫兵们迟疑了片刻,足够让农夫的妻子挣脱。

     “不关你的事,”一个人说,“管好嘴巴,妞儿。”

     布蕾妮拔出长剑。

     “好啊,”那头目说,“亮家伙啦。

     我嗅到了土匪的味道,你知道塔利大人是怎么对付土匪的吗?”

     他仍然拿着牛车里的鸡蛋,此刻手上使劲,蛋黄便从指缝间渗出来。

     “我不仅知道蓝道大人如何对付土匪,”布蕾妮说,“而且知道他如何对付强奸犯。”

     她指望蓝道的名号能镇住他,结果那头目只是将鸡蛋甩掉,打个手势,让手下人摆好阵势。

     “刷”的一声,一圈武器包围了布蕾妮。

     “哟,你说什么,妞儿?

     塔利大人如何对付……”“……

     强奸犯,”一个低沉的声音把话说完,“要么阉割,要么送去长城。

     有时两样同时执行。

     他还会砍掉小偷的手指头。”

     一个懒洋洋的年轻人从城门楼里踱出来,腰扣剑带,罩在他铁甲外的外套本是白色,现在沾满了草痕和干血渍。

     他的纹章是一头吊缚在横杆之下的棕色死鹿。

     是他。

     听到他的声音,好像肚子上挨了一拳,看到他的脸,犹如一把尖刀刺入腹中。

     “海尔爵士。”

     她僵硬地说。

     “最好放她走,伙计们,”海尔·亨特爵士警告,“你面前这位是美人布蕾妮,塔斯的处女,就是她杀了蓝礼国王和半数的彩虹护卫。

     她长得有多丑,就有多难对付,说实话,没人比她更丑……

     也许你除外,尿壶,不过你是牛屁股里生出来的,所以情有可原。

     她父亲可是塔斯的‘暮之星’。”

     卫兵们哈哈大笑,长戟散开了。

     “不能抓她吗,爵士?”

     头目问,“您不是说她杀了蓝礼?”

     “何苦呢?

     蓝礼是叛徒,我们也是,无一例外,好在现下大家改邪归正,又都成了托曼陛下忠诚的顺民喽。”

     骑士挥手示意农民进城。

     “大人的管家看到这些蛋会高兴的。

     你可以在集市里找到他。”

     老汉用指关节叩了叩脑门。

     “非常感谢,大人。

     显然,您是个真正的骑士。

     来吧,老婆。”

     他们再次将拖车的索具搭到肩头,隆隆地穿过城门。

     布蕾妮跟他们骑进去,波德瑞克紧随其后。

     他是真正的骑士?

     她一边想,一边皱眉头。

     到了城里,她勒住缰绳,左边是马厩的废墟,面朝一条泥泞的小巷。

     马厩对面,三个半裸的妓女在妓院阳台上窃窃私语,其中之一长得有点像她见过的营妓,那人曾跑来问她,她裤裆里是洞洞还是蛋蛋。

     “这也是我见过的最丑的马,”海尔爵士评论波德瑞克的坐骑,“我很惊讶你竟然不骑它,对了,小姐,你怎么不感谢我的帮助呢?”

     布蕾妮甩腿跳下母马。

     她比海尔爵士高出一个头。

     “有朝一日,我会在团体比武中感谢你,爵士先生。”

     “就像感谢红罗兰那样?”

     亨特大笑。

     他的笑声响亮而饱满,脸却很普通——了解真相之前,她还以为那是一张诚实的脸:蓬松的棕发,淡褐色眼睛,左耳边有条细小的伤疤,下巴分叉,鼻子是歪的,但他笑起来委实爽朗,也经常会笑。

     “你不留下来看守城门吗?”

     他朝她扮个鬼脸。

     “我堂兄埃林去抓土匪了,搞不好会得意扬扬地提着猎狗的脑袋回来,享受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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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呢,拜你所赐,受令把守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