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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第148章 序幕

     天灰灰的,冷得怕人,狗闻不到气味。

     黑色的大母狗嗅嗅熊的踪迹,便缩了回去,夹着尾巴躲进狗群里。

     这群狗凄惨地蜷缩在河岸边,任凭寒风抽打。

     风钻过层层羊毛和皮衣,齐特也觉得冷,该死的寒气对人对狗都一样,可他却不得不待在原地。

     想到这里,他的嘴扭成一团,满脸疖子因恼怒而发红。

     我本该安安全全留在长城,照料那群臭乌鸦,为伊蒙老师傅生火才对。

     琼恩·雪诺这狗杂种安插他的胖子朋友山姆·塔利,抢了我的位子,才害我落到这步田地!

     妈的,跟这群猎狗一块儿待在鬼影森林深处,卵蛋都快冻掉了。

     “七层地狱!”

     他猛地拽住狗的缰绳,“闻啊,杂种!

     这是熊的痕迹,还想不想吃肉?

     快闻!”

     狗们却缩得更紧,并发出哀鸣。

     齐特用短鞭在它们头上虚劈,惹得那头黑母狗对他咆哮。

     “狗肉不比熊肉差。”

     他警告它,吐息出口,立即结霜。

     姐妹男拉克环抱胳膊,双手插在腋窝里,尽管戴着厚厚的黑羊毛手套,他还在不停抱怨指头冻得厉害。

     “该死,冷得要命,怎么打猎啊?”

     他说,“去他妈的熊,不值得我们冻坏身子。”

     “俺不能空手回去,拉克,”一脸棕色络腮胡的小保罗低吼,“司令大人会不高兴的。”

     壮汉的鼻涕在扁扁的狮子鼻下结了冰,戴皮革大手套的巨手紧攥着一根长矛。

     “熊老也去他妈的。”

     身材消瘦、眼神游离不定的姐妹男应道,“记得吗,莫尔蒙明天就完蛋了,谁关心他高不高兴?”

     小保罗眨眨小小的黑眼珠。

     或许他又健忘了,齐特心想,这人蠢得什么都记不清。

     “俺为啥要杀熊老?

     为啥不把他扔下不管,俺自己跑掉?”

     “你以为他会扔下我们不管?”

     拉克道,“他会追捕我们到死!

     想被抓吗,大呆瓜?”

     “不,”小保罗说,“俺不要,俺不要。”

     “所以你会动手?”

     拉克问。

     “对的。”

     巨汉用长矛在结冰的河岸上一顿。

     “俺懂。

     他不能来抓俺。”

     姐妹男从腋窝下抽出手掌,望向齐特。

     “依我看,保险起见,干脆把当官的全宰掉。”

     齐特受够了他的建议。

     “完全没必要。

     我们的目标只是熊老、影子塔的副指挥班恩,葛鲁布和阿桑——他们懂绘图,真不走运——以及两个追踪能手戴文与巴棱,嗯,外加管乌鸦的猪头爵士。

     这就够了。

     趁他们睡着时,悄悄干,千万不能出声,否则死定了。

     我们都死定了。”

     他的疖子因恼怒而发光。

     “把自个儿分内事做好,你和你表哥们千万不能失误。

     保罗,一定记清楚,是第三哨,不是第二哨。”

     “第三哨,”喘着霜气的络腮胡大汉应道,“俺和软足一起动手。

     俺记得到,齐特。”

     今晚没有月光,经过精心设计,他们这伙人中有八个战第三哨,还有两个照料马。

     这是最好的机会。

     野人们就要到了。

     齐特希望在他们到来前逃得远远的。

     他要活下去。

     三百名守夜人弟兄骑行向北,其中两百人来自黑城堡,另一百人来自影子塔。

     这是几代人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巡逻,几乎动用了守夜人军团三分之一的兵力。

     这次行动原本是为了找寻班扬·史塔克、威玛·罗伊斯及其他失踪游骑兵的下落,并侦察野人们迁离村子的原因。

     现在可好,他们和出发时一样对史塔克和罗伊斯的去向毫无所知,倒是明白了野人们的所在——他们爬上高耸的雪山,那天杀的霜雪之牙。

     他们在那儿待到世界末日也不干齐特的事。

     但事与愿违。

     他们来了。

     顺着乳河下来了。

     齐特抬眼望着眼前的河流。

     石岸结了冰,乳白色的水长年不歇地从霜雪之牙流淌而下。

     曼斯·雷德和他的野人大军正顺着这条河流往下走。

     三天前,索伦·斯莫伍德快马加鞭地赶回来,向熊老报告侦察结果,他手下的白眼肯基则把消息透露给其他人。

     “大队人马还没出山,但已经在途中。”

     肯基边用篝火暖手边说,“前锋是‘狗头’哈犸,那个麻脸婊子。

     刺棒爬到营地边的树上,透过火光看见了她,筋斗琼这傻瓜想直接放箭去射,幸亏斯莫伍德头脑清醒。”

     齐特啐了口唾沫。

     “他们有多少人,算过吗?”

     “很多很多。

     或许两万,或许三万,来不及仔细计算。

     哈犸的前锋有五百人,全都有马。”

     篝火旁的人们交换着不安的眼神。

     从前,看到一打骑马的野人都是件稀罕事,五百……

     “斯莫伍德派巴棱和我抄远路绕开敌人前锋,前去打探主力。”

     肯基续道,“他们的队伍无边无际,移动时像结冻的河流,十分缓慢,一天只走四五里,但绝不像要返回村子的样子。

     人群里一多半是女人和小孩,牲口被驱赶在前面,有山羊、绵羊、拉雪橇的野牛等等。

     他们赶着大车,推着小车,车里装满大捆毛皮、大块的肉、成笼的鸡、成桶的黄油,总而言之,车里带上了每件该死的家什。

     骡子和马驮得那么多,教你看了都为动物心痛。

     女人们背得也一样多。”

     “他们顺着乳河走?”

     姐妹男拉克问。

     “我觉得不会错,不对吗?”

     乳河会引领他们经过先民拳峰,经过这座上古时代的环堡,经过守夜人的营地。

     稍有理智的人都知道立刻拔营,退回长城,熊老却备下更多的尖桩、陷坑和蒺藜。

     对一支大军而言,这管什么用呢?

     如果赖着不走,迟早全军覆没。

     索伦·斯莫伍德居然还想主动出击,仿佛是嫌死得不够快!

     “美女”唐纳尔·希山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侍从,他说前天晚上斯莫伍德去了洛克的帐篷。

     马拉多从前和奥廷·威勒斯老爵士想法一致,力主退兵,但斯莫伍德竭力游说。

     “塞外之王不知我们的方位如此靠北。”

     “美女”唐纳尔复述,“他的队伍固然庞大,但不过是些乌合之众,只能浪费粮食,许多人连长剑握哪头都不知道。

     一次突袭就足以让他们嚎叫着滚回茅屋里,再待个五十年。”

     三百对三万,齐特只能称其为疯狂,更疯狂的是马拉多爵士居然动了心,还随斯莫伍德一起晋见熊老,同声附和。

     “若我们犹豫不决,机会就随之而逝,再也等不到了。”

     斯莫伍德对每个人反复解释。

     为反驳他,奥廷·威勒斯声称,“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不能盲目地扔下盾牌。”

     索伦·斯莫伍德则回击,“最好的防守是迅捷地干掉敌人,而非缩在盾牌后面。”

     但无论斯莫伍德还是威勒斯都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属于总司令,而莫尔蒙要等其他两队斥候返回后再作决定,其中包括攀登巨人梯的贾曼·布克威尔,以及侦察风声峡的断掌科林和琼恩·雪诺。

     毫无疑问,布克威尔和科林都遇到了麻烦,多半是死了。

     齐特在脑海中描绘出一幅图画:琼恩·雪诺孤零零地冻在荒凉的山头上,一支野人的长矛穿透了那杂种的屁股。

     想到这里,他笑了。

     希望他们把那头该死的狼也宰掉。

     “这里没熊,”他突然下了结论,“不过是些过时的痕迹,没意思。

     我们回去。”

     狗们慌不可耐地拉拽着,想走的心情比他还急,或许以为回去就会开饭吧。

     齐特又忍不住笑了。

     他已把猎狗饿了三天,目的就是要让它们因饥饿而陷入疯狂。

     今晚,遁入黑暗之前,他将在马群中把它们放掉,而“美女”唐纳尔·希山和畸足卡尔会割断马缰。

     整个拳峰将布满咆哮的猎狗和恐慌的坐骑,冲撞营火,跳越环墙,踏平营帐。

     在混乱的掩护下,十四个兄弟的失踪要很久才能发现。

     拉克想将密谋集团扩大一倍——你能指望这个浑身臭鱼味的傻瓜有什么好主意?

     找错一个人,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脑袋搬家了。

     不,十四是个好数字,既保证人手充足,又能保证守秘。

     大多数人由齐特亲自挑选招募,小保罗就是成果之一——他身为长城上最壮的人,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挤碎野人的脊梁骨。

     短刃也加入进来,他得名于自己拿手的武器。

     还有被弟兄们称作软足的灰发小个子,年轻时干过上百个女人,常吹嘘说在那话儿插进去之前她们根本没发觉他的到来。

     计划由齐特制订,这是聪明人的差事。

     他在老师傅伊蒙身边干过整整四年呢,之后才被杂种琼恩·雪诺用他的肥猪朋友顶掉。

     今夜,宰掉山姆威尔·塔利以前,他打算在猪头爵士耳边低语一句:“替我向雪诺大人致意。”

     跟着才割他的喉咙,让血从层层脂肪里喷出。

     齐特熟悉乌鸦,不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了解塔利,只需匕首轻轻一捅,这胆小鬼就会尿湿裤子哭着求饶。

     让他求饶,没用。

     割了他喉咙,再打开笼子放走乌鸦,确保讯息不会送回长城。

     与此同时,软足和小保罗合力对付熊老,短刃负责班恩,拉克和他表哥们的目标是巴棱和戴文,以杜绝可能的追踪。

     密谋者们在山下储备了两周的食物,而“美女”唐纳尔·希山与畸足卡尔会带走足够的马匹。

     莫尔蒙死后,指挥权将交到奥廷·威勒斯爵士手中,这没用的老头,胆小如鼠。

     他将在日落前逃回长城,不会浪费一个人用于追捕。

     三人穿越树林,狗们迫不及待。

     拳峰渐渐在绿丛中露出头来。

     连日来天色阴暗,熊老下令燃起火把,插在包围陡峭多石的山峰顶端的环墙上,形成巨型火环。

     一行人涉过小溪,溪水寒冷彻骨,表面是块块浮冰。

     “我要去海边,”姐妹男拉克吐露,“和表哥们一起去。

     我们打算造条船,航回三姐妹群岛的家里。”

     回家,他们会当你是逃兵,砍掉你的蠢头颅,齐特心想。

     一旦发誓,便永不能脱离守夜人军团,否则无论躲到七国何处,都会遭遇捕杀。

     独臂奥罗打算航往泰洛西,他说在那儿干点小偷小摸不会冒斩手之危,跟骑士的老婆上床也不会被送到冰天雪地葬送掉一生。

     齐特想跟他走,问题是自己对潮湿夸张的自由贸易城邦口语一窍不通。

     再说他也不会做生意,待在泰洛西能干啥?

     齐特生于女巫沼泽,他父亲终其一生都在别人田地里翻掘搜寻水蛭,工作前先脱个精光,**围一块厚皮革就涉进污水烂泥中,等爬回来时,从脚踝到**都会吸满水蛭。

     通常,他让齐特负责把虫子弄掉。

     记得有一回,一条虫子牢牢吸在男孩手掌上,齐特极端厌恶地压扁了它,因此被父亲打个半死——一打水蛭可以在学士那儿换一个铜板呢。

     拉克高兴的话就回家去吧,该死的泰洛西人也一样,齐特哪儿也不去。

     如果这辈子不用见到女巫沼泽,就真他妈的该谢天谢地。

     他中意的是卡斯特的堡垒。

     卡斯特住在那里,俨然是个领主老爷,为啥不能学他的样?

     真有趣,水蛭人的儿子齐特,有朝一日成为住城堡的领主老爷,他的纹章将是粉红底色上的一打水蛭。

     为啥只当领主?

     也许某天还可以当国王呢。

     曼斯·雷德不也是从乌鸦开始发迹的?

     我可以当个他那样的王,妻妾成群。

     卡斯特有十九个老婆,还不算那些没睡过的小女儿。

     这群女人中虽有一半人像卡斯特一样又老又丑,但没关系,可以让老的去做饭打扫、拔萝卜和喂猪,让年轻的替我暖被子生小孩。

     卡斯特?

     哼,他有意见,我就让小保罗给他来次拥抱!

     齐特唯一上过的女人是鼹鼠镇的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