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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章 提利昂

     北境漫漫,一望无涯。

     提利昂·兰尼斯特虽然熟读地图,但经过两周以来的一径北行,他深切体会到地图上说的是一回事,实际上却另有蹊跷。

     他们和国王的队伍于同一天离开临冬城,冒着细雪,穿过那一片人声马嘶、马车嘎吱和王后轮宫的呻吟。

     国王大道紧邻着主堡和城下市镇。

     国王的旗帜与车队,骑士和自由骑手就在该处转向南行,提利昂则与班扬·史塔克和琼恩叔侄二人往北走。

     在那之后,天气越趋凄冷,四周更显沉寂。

     国王大道逐渐变成一条比森林小路大不了多少的小径。

     道路西边是崎岖的灰岩丘陵,矮丘顶高耸着一座座守望台。

     东边则地势低缓,平坦旷野无限伸展,直至极目尽头。

     石桥跨越汹涌的狭窄激流,农场围绕石墙木梁的聚落。

     路上来往颇为频繁,日落后极易找到歇脚旅店。

     然而好景不长,离开临冬城三日之后,农田退去,只见茂密深林,国王大道也越来越人迹罕至。

     丘陵则日益陡峭,到了第五天,已经成了山脉,宛如肩负陈雪和陡峭岩峰的灰蓝巨人。

     当北风吹起,长长的冰针像旗帜一般从高耸的峰峦间飞溅而下。

     山在西方,路往东北,蜿蜒穿过树林。

     班扬·史塔克称这座满是橡树、常青树和黑荆棘,看起来比提利昂所见过任何林子都要古老的森林为“狼林”,每到夜晚,森林里也确实传来远方狼群此起彼落的嚎叫,有时离他们还不甚远。

     雪诺的白子冰原狼听到便会竖起耳朵,却从不应和。

     提利昂总觉得那只东西有种令人极端不安的感觉。

     扣除小狼不算,他们一行八人。

     首先提利昂依照兰尼斯特家的排场,带了两个随从。

     班扬·史塔克则只带着他的私生子侄儿,还有守夜人部队的一些牲口。

     但当他们在狼林边缘一栋木造庄园过夜时,又有一位叫尤伦的黑衣弟兄加入他们。

     这个尤伦驼着背,模样颇为阴狠,五官都躲在他那跟制服一般黑的胡子后面,但不难看出他是条汉子。

     他带了两个来自五指半岛,衣着破烂的农家子弟。

     “强奸犯。”

     尤伦冷冷地看着他们说。

     提利昂顿时领悟,长城上的日子虽然艰苦,但总比阉刑好得多。

     五个男人,三个孩子,一只冰原狼,二十匹马,还有一笼鲁温学士托班扬·史塔克捎带的大乌鸦,这样一支队伍,想必是幅相当怪异的景象。

     提利昂注意到琼恩·雪诺一路不住打量尤伦和他那两名阴郁伙伴,脸上挂着古怪的表情,似乎有些困恼。

     尤伦不仅驼背,而且浑身酸臭,须发油腻,虱蚤丛生又衣衫破烂,遍布补丁且甚少清洗。

     他的两名手下味道更难闻,人则既愚蠢又残忍。

     看来那孩子误以为守夜人军团里全是他叔叔这种人了。

     倘若他真这么想,那么尤伦一帮人对他可算是个错愕的觉醒。

     提利昂为那孩子难过,他选择的是一条艰难的道路……

     或者应该说,别人为他选择了这条艰难的道路。

     他对孩子的叔叔可没这般好感。

     班扬·史塔克似乎和他哥哥一样讨厌兰尼斯特家的人,先前当提利昂表示想要同行时,他的反应相当不悦:“兰尼斯特,我话说在前头,长城没旅馆可住的。”

     他高高在上地盯着他。

     “你总有办法安顿我罢,”提利昂答道,“你也看到了,我个子很小。”

     当然,没人敢对王后的弟弟说不,所以事情就算这么定了,但班扬依旧很不高兴。

     “我保证你不会喜欢这趟旅程。”

     他很不客气地回敬,而自队伍出发以来,他也果真尽其所能让此话成真。

     旅行的第一周结束时,提利昂的大腿已因骑马赶路而磨破了皮,小腿抽筋得厉害,而且他冷到了骨子里。

     但他没有抱怨,他见鬼了才会让班扬·史塔克称心如意。

     提利昂倒是在御寒皮衣上扳回一城,原本史塔克故作殷勤地献上一件满溢腥膻,老旧破烂的熊皮,以表现守夜人的济弱扶贫,显然希望他会碍于礼数婉拒,但提利昂微笑着收下。

     离开临冬城的时候,他带上了所有最暖和的衣服,随即却发现根本不够。

     这里真是冷得吓人,而且气温还在不断下降。

     夜里的温度早已降至冰点以下,每当朔风吹起,便如尖刀般割进他最暖和的羊皮衣。

     想必史塔克此时正为自己一时兴起的骑士精神后悔吧。

     也许他会从中学到教训:兰尼斯特家人来者不拒,管他什么礼数,只要别人给,我就敢拿。

     越往北行,愈加深入狼林的幽暗国度,农庄田舍便更见疏落,终至人迹绝响,骤然遗世独立。

     无论扎营拔营,提利昂都帮不上忙。

     他个子太小,蹒跚跛行只会碍手碍脚。

     于是他便趁史塔克和尤伦等人搭建帐篷居所,照料马匹,生火取暖之际,裹紧皮衣,揣着酒袋,蹒跚到一边独自读书,这成了他的习惯。

     旅行的第十八天,他带着从凯岩城一路携来北方,盛夏群岛酿产的珍贵琥珀甜酒,以及相关龙族佚闻事迹的书——这几册珍贵的典籍乃是提利昂求得艾德·史塔克公爵允许,从临冬城的图书馆拿的——独自走开。

     他走到营地的喧嚣之外,激流奔涌、水冷如冰的溪边觅得一方宁静。

     一株形体怪诞的老橡树恰好为他遮挡寒风。

     提利昂背靠树干,扯紧皮毛,啜了一口酒后读起关于龙骨的叙述。

     龙骨含铁量高,故呈黑色,书上如是说,龙骨坚硬如铁,然材质极轻且有韧性,自然亦不怕火。

     无怪乎多斯拉克人视龙骨弓为稀世珍宝,配上龙骨弓,射手可以轻易超越木制弓箭的射程。

     提利昂对龙有种病态的迷恋。

     当年他初次造访君临,参加姐姐和劳勃·拜拉席恩的婚礼时,就打定主意一定要瞧瞧那些悬挂在坦格利安王座厅墙上的龙头。

     虽然劳勃国王早已把龙头换成了旗帜和壁毡,提利昂仍不死心,最后总算在阴湿的地窖内找到了它们的收藏处所。

     他本以为龙头必定令人叹为观止,甚至叫人望而生畏,却怎么也想不到它们竟会是如此美丽的东西。

     它们的的确确美得让人目瞪口呆。

     黑如玛瑙,光滑洁亮,在他的火把映照下仿佛会闪闪发光。

     他察觉到它们喜欢火,因而特地把火把插进其中一个较大的龙嘴里,果真火光大盛,影子在他身后的墙上大肆舞跃。

     龙牙宛如一柄柄黑钻石制成的长弯刀,长年浸涤于炽热的烈焰里,火把微焰对它们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当他抽身离去时,他发誓那头巨兽空洞的眼窝是目送着自己离开的。

     巨龙头骨一共十九个,最老的寿命已经超过三千年,最幼小的也有一个半世纪那么久。

     幼龙的头骨也是最小的,那两个畸形怪状,比猎犬的头骨大不了多少,它们是龙石岛上所孵化的最后两只龙,是坦格利安家族最后的两只,或许也是这世界上最后的两只,它们非常短命。

     其他的龙头则一个比一个大,最大的三头便是歌谣和传说里最恐怖的巨兽,即伊耿·坦格利安和他的姐妹们攻打古代七国时所骑乘的那三头龙。

     吟游诗人为他们都取了神的名字:贝勒里恩、米拉西斯和瓦格哈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