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一梁把车往前推了推,左脚踩上踏板右脚蹬了几下最后腿一横跨上了车,向远方的车站骑去。
自此,这一系列的动作都已经习以为常,在外繁忙的工作已经让他累的没时间去矫情什么,抱怨什么,他可以抛开所有不必要的胡思乱想,其中还包括他喜欢男人这件事。
喜欢一个人跟性别没啥太大关系,盛一梁从很早以前就这么想了,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想。
他这个人蛮拼的,天一擦亮,鸡都没叫呢,他就先从皱巴巴发潮的床铺坐起来,迷迷瞪瞪地伸手去摸床头柜上那插着充电线的手机,开始浏览查看各种消息邮件,该回复的回复,该准备的准备,一大早就把计划安排都做好了。他那矮柜上,还放着一副铁架框的平光眼镜,这眼镜就是用来装饰的,是他朋友推荐戴的,这位“热心”友人边笑边说这能遮遮他脸上那跟在道上混过似的煞气,盛一梁听完后当场就问候了一下他那朋友的亲戚,不过最后还是找了一家眼镜店买了一副平光镜。
那镜片上现在模模糊糊的,盛一梁戴上前,对着哈了口气然后拿床上的毛巾被擦了擦。他起身到厕所解手洗漱,草草弄完后开始穿衣服,现在正值夏季,他在家就短裤一条,这一来是凉快,二来是他懒得洗衣服。这个季节上班,他跑业务时那看似正统的白衬衫被汗水浸得一次比一次湿,臭烘烘的每天都得扔水盆里去洗,第二天如果干了就继续穿,没有就从柜子里那堆成一坨的衣服里挑件看上去干净平整的穿上,以防万一,他在单位柜子里还有一套备用的。
换好了衣服,拿上必须的东西,他就出门了,一日三餐他全是在外面解决的,家里的厨房几乎保持着自己刚来时的原貌,他这人饭不太会做,柜子里只有红烧牛肉的泡面,他也没时间琢磨这些,找个能塞嘴里饿不死就得了。在外挑都是速食,早上好点,吃个煎饼卷饼包子米粥豆浆啥的,中午和晚上就十分随便了,不是快餐就是泡面,不是面包就是饼干,这都是随缘的事情,没个准。大概他早就忘了那热腾腾刚出锅的那些饭菜的滋味儿了。
他的高中时期,毁灭与打败之间他和他似乎只剩下了打败。
毕竟他们不是桑迪亚哥也成为不了桑迪亚哥。
房子周围放眼一望的绿绿葱葱,能看到山和林子,他租住的地方在大丰区最边缘的一栋矮楼里,房子有两层,半新半旧的,就他一人住,挺清净的。
虽是两层但租金却便宜的很,倒也不是因为什么闹鬼死人之类的玄乎事儿,只是因为地方太偏了,啥都没有,这里的房东又急着想挣点小钱好去搓麻,所以才低得十分离谱。
方圆二里,就这么一个小房子孤零零的待在那,活像个刚被人遗弃的破屋。每逢雨天,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水洼。第二天一早,天晴了,几个水洼连在一起就像成了一口大湖,颇有种水光潋滟晴方好的感觉。看着让人心旷神怡,宠辱偕忘,但景好归好,盛一梁还是得出门工作的,他从一层的门口把那上世纪的老古董二八自行车推出来,他得骑着那个去公交站。这车子是他爷爷留给他的,载着不少的回忆,这么多年过去老古董成了老顽固,一直陪着自己,盛一梁念旧,一直很爱惜很注重保养这个车子,现在看着也很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