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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2(第2页)

“以前是首都人。”

“你们上同一所中学?”郑悦月还是不太相信,“我听说这位程总美国名校毕业,还以为他从小就在国外生活。”

叶钦想了想,说:“他在国内念书的时候就很优秀,考上什么学校都不意外。”

他不敢听程非池的回答。

他想保住自己在他面前最后一点体面。

第五十二章

郑悦月一脸惊奇,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问叶钦:“你跟程总是朋友啊?”

“不是。”叶钦再度否认。

汤崇的笑容更加意味深长:“哟,那我就看不懂了,难不成是失散多年的兄弟?”

截然相反的答案从两人口中同时出现。

未经思考就直接否认的叶钦蓦地一愣,偏头看从刚才到现在都没敢对视一眼那个人。

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刚才被重逢的喜悦冲昏了头,居然会以为程非池认不出自己。

这会儿他竟还多管闲事。汤崇满肚子火,却又不得不妥协,放过叶钦的同时为自己找场面道:“这小明星手脚不干净,偷我东西还出手伤人。”说着指自己脑门,“喏,这就是他弄的。”

“你放屁!”一忍再忍的叶钦终于怒了,“谁手脚不干净你自己心里清楚。”

程非池总算明白这两人脑门上如出一辙的肿包是怎么来的了,看了叶钦一眼,问汤崇:“他,偷东西?”

宋?也好奇地凑上来八卦,叶钦拣能说的说了,包括他在高中拿过很多竞赛奖项,是当之无愧的学霸。

车上,郑悦月追问:“你跟程总真的是高中同学?”

叶钦:“嗯。”

“他不是s市人吗?”

一句轻飘飘的玩笑话,句末的两个字却仿佛化作两根尖利钢针,又快又准地扎进叶钦胸口。

未待程非池开口,他抢先一步:“老同学。”

哪怕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多么狼狈,叶钦还是深吸一口气,挺直脊背补充道,“高中同学。”

怎么会认不出呢?他曾经给过他那么多伤害,就像手心的伤,即便愈合、掉疤、长出新肉,也会在每一个手掌张合、手指弯曲的动作中,经年累月地提醒着不要忘记当时的痛与恨。

一眼认出却平静如水的态度,不做停留的目光,便是最好的报复。

汤崇也愣了下,随后便笑了:“是我眼拙,刚才在酒桌上那么长时间,都没看出来二位互相认识。”

汤崇的目光在两人身上来回转悠,他没什么别的本事,察言观色倒是一把好手,当即猜测:“你们……认识?”

“不认识。”

“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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