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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江湖!(第1页)

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仍然无法独当一面。

唯有在曹家,大哥知道他‘小神仙’的身份,极为信任他,不将他当成孩子,事事愿意商量。

林中鸡飞狗跳,一片欢腾。

……

乾祐三年,八月初一。

即使是晚上,曹信的速度也不会削减太多。

‘夜行术功’大成,曹信视力大涨,夜间行动能力大幅度增强。

“喔喔!”

曹信现在已经能跑下一个马拉松——

四十公里。

以他现在的体力、耐力,完全能一口气跑下来,大约只需要三个小时。

大丈夫当如是!

……

西京城,三更已过。

慢慢筹谋。

这才是正理。

“时间在我!”

大梁没了他都不会没。

搞事不急一时。

在原始仙界发展养鸡业,卖卖鸡蛋卖卖鱼,赚点小钱养家糊口。

至于曹信——

即使人小鬼大,也轮不到他。

年龄决定一切。

小孩而已。

例如曾经接触过的徐大志,谈生意谈买卖的时候,只跟曹仁接触,再不济也是通过曹张氏。

轻忽曹信。

仙界,下午。

在曹去病醒来后,曹信背上小野人,带上俩土狗,就在领地内狂奔。

两脚如飞。

此外,无论是曹张氏还是曹贤,哪怕前几年特别是这一年,曹信成长极快,这两个曹信最亲近的女人更多还是将他当成一个孩子。

曹信在她们面前说话,远没有曹仁那么顶用。

他才九岁,上有老母,中有大哥,不是家里顶门立户的儿郎,无论在内还是在外,都没什么地位可言。

曹信九周岁,身高一米三五,短短一年已经从小不点长成小大人模样。

但小仍是小。

终究还是小孩子——

“跑!”

“哇!”

曹去病比曹信还兴奋,在曹信背上扯着嗓子大叫,兴之所至还唱起儿歌:“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

而且这还是在山地林地。

若是换在平地,兴许两个小时就能跑完。

放在前世,这个程度已经远远超过普通职业选手的范畴,甚至可以跟世界纪录比一比。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蹭蹭蹭~

曹信稳如老狗。

不过,在‘夜行术功’大成后,曹信多多少少有了一定能力,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基础上,为这个混乱世道做些什么。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再帮衬几户穷苦人家赚钱活命,资助几个半大小子拜师习武。

大哥、大姐各有前程。

慢慢布局。

曹信也不着急。

八九岁的年纪,急什么?

以他的功夫、医术,说不定还有近百年的活头。

不是瞧不起,这才是正常人。

毕竟,正经人谁跟九岁孩子做生意?!

又如当时碰见余莉讲亲,这小媳妇也糊弄曹信,找的是曹张氏,再往下还能找曹贤。

足足一个小时,狗都喘了曹信也没喘。

体质、体力、耐力大幅度提升是一方面,更多技巧的运用,呼气换气,节省力气又是一方面。

两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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