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温室里的花朵,就躺在他身下。顾因雪决定随性,压抑自己的天性是很难受的,他早就不想当人了。
于是一把抽掉项歌的眼罩。
项歌睫毛动了动,上下微微错位,毛茸茸的,纤长而秾丽,盛着夕阳金红色的光芒,然后随着眼皮缓慢地抬起。
这会儿犹豫,为着是否要揭开项歌的眼罩。
狠一点,便让项歌以为自己被轮了,一辈子都活在阴影下。
但是现在,顾因雪想看项歌的眼睛。
omega迷迷糊糊的,直往他身上贴,那夜的记忆又涌上来,盈盈的泪水,他想看项歌的眼睛。
顾因雪其人,说病娇是美化了,还是该叫准确的称呼——变态,再精确点,美丽的变态。
按理说变态是不该犹豫的,他一向说一不二,下定决心,剜肉也生受了。譬如和周洛书一刀两断。他爱他,学着变正常人,然而正常人如芦苇,易伤易折。
周洛书翠绿色的眼睛,像翡翠,晶莹剔透,顾因雪很喜欢,不过这双眼睛里,装了太多其他人。这对动人的翡翠,有无数种方法,可以锁起来,但是脏了、不干净了,他不想要了。
当年的韩澈,中间的知名不具,现在的项歌。
不准确,项歌是不一样的,因为他等了很久,周洛书反而越来越上瘾了。不是碍着叶锦文,项歌早消失了。
正常人的爱情,同义词是伤害,千万年来,人类孜孜不倦追求、歌颂的东西,竟然是伤害。这点最叫变态不能理解。
他还是做回顾因雪好了。高山之雪,终年不化,亦没有心。
兴许是当人太久了,还有点人类的同理心,所以扰乱了计划。他本来叫了一群人,要轮项歌,然而尘封已久的恻隐之心动了,又不想放过他,于是亲自上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