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心情也很好。
方斁是个大好人,他好温柔,笑起来真好看。
幸好班上还有他在,如果不是他,我还不知道要怎么相处下去才好。
方斁嘴唇动了动,像在说话,可我没听见他说了什么,只看见他在路灯地下朝我扬起唇角,虎牙在那一刻刺破了我的心脏。
赶到酒吧的时候刚好八点半,老板招呼我快去调酒台里工作,已经有客人来了。
我应了一声,去换衣间换了一身黑色的燕尾服。
方斁想了想,伸出自己的小拇指,说,“拉勾,骗你是小狗。”
他的手在半空孤零零地伸了很久,见我疑惑地歪着脑袋看他,才认命地叹了口气,握住我的小拇指和他的勾在一块儿。
指尖触碰的温度都是烫人的,从那一块儿相连的皮肤源源不断地传递过来。
明天拨开云雾的时候,太阳照进来,我还能再见到他。
我动手调了一杯甜味君度。
找工作的时候没什么地方愿意收我,晚上的工作也难找,意外地看见这家招人,于是去试了试。
老板说我对调酒一概不知,学得倒挺快,味道也很正宗,这才留下了我。
我照常一杯一杯地替顾客调酒,各种酒香混在一起的味道我很喜欢。
原来这叫拉勾。
方斁松手的时候又捏住我的发尾捻了捻,他似乎格外喜欢我的头发。
我用力点了点头,走到岔路口的时候转头,他像是有感应一样的也转过头来看我,我伸出手朝他挥了挥,大声喊,“明天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