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惨兮兮地勉强笑着:“嗯,我没有哭了。”
他用干净的墨发蹭了蹭安德森温热的手心,以示欢喜。
内心仍然忐忑不安。
阿列克谢马上意识到了一件事情。
——小瞧这只小花羊了。
安德森不一定看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但阿列克谢却看得很明白。
每一句话都是如此陌生又熟悉。那个嘴笨的,只知道一问一答的羊,从来不知道反抗他的羊,默默低头藏在大庭广众间最不起眼的角落,宁愿做一个没有脸和名字的影子。
醇熟柔顺的低音声线,在大声说话的时候也很好听呢。
不远处,阿列克谢混入围观人群,隐蔽地看向安德森和羊,脸上头一回浮现真正的惊讶。
周围一片寂静。
酒馆附近是精灵集市的中心。
这里人来人往,各种生命体,精灵、人类、矮人、亚巨人、兽人等等都在这里交汇,购买后几日备用的心仪商品。
“我…”
安德森的神色很怪异,说是正常,也不太正常,介于平静和疯狂之际的那种神经紧张。
“我很喜欢。”
他跪行追逐安德森的裤脚,摔倒在湿滑的泥地上。
泥水将男人染得狼狈不堪。
他大声地叫喊,第一次这样高调地不顾一切地说话,传达那些本不幽微的心情。
却突然听到安德森说了句意料之外的话:
“我给你佩个耳牌,戴在羊耳朵上的那种耳标,上面写我的名字,和我购买你的日期,你觉得怎么样?”
男人流畅的思绪被崩断了。
此举绝对不是巧合,而是那只羊非同寻常的敏锐。
安德森于片刻沉默之后,伸手摸了摸男人的头顶。
“没事了,别哭了。”
他当然知道自己是一手缔造这个局面的人。
安德森生性多智多疑,他善于操控这样的弱点;而羊,一个不舍得离开主人,有着“小心思”的奴隶而已。
令他没有预计到的是,原本把握没那么大的安德森在他的引导下完全落网,而那个看似懵懂卑微的奴隶,却采取了这样近乎不可能的方式,试图强行破局。
然而现在这片热闹的地方却像被施了沉默魔法,四周种族目光交集之处,只是一站一跪两个人。
安德森的头脑轰地陷入空白。
眼前这个,被泥水涂得脏兮兮的家伙,真的就是他身边曾经的那个奴隶吗?
男人不理解为什么主人会是这种反应,他当然是喜欢的,但主人以这样的表情这样的姿态说出来时,却让男人有种心底被硬物膈着的惊慌。
听了他有些茫然的回复,安德森点点头,如是说:“那就好,不愧是我的好小羊。”
“我想向您证明我的作用…主人,我不能再失去您了,离开您的我宛如漂萍,无所皈依。您是我的梦想,我的生命,我真实在人间的信仰!”
“即便有一日您发现我已经变得腐烂残破,我臭馊的魂灵还会信仰您,我腐朽的枯骨还会支持您,我肮脏的血肉还能为您今晚食用的乳酪养蛆!”
“从头到脚,从生到死,都能为您所用!哪怕我用处低微,但每一分每一毫都能全部奉献,无所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