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好很少,爱打dota,爱旅行,男朋友就是爱玩,爱吃。
他说外卖很难吃,我就开始学做饭,医学生的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的永远都是都是我的休息时间,他会因为我没时间陪他而发火。
可是,我不努力不行啊,他可以心安理得地跟我在一起,我却不能看着我们之间的高度越来越远。
他是典型的纨绔子弟样,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今天怎么去玩,开了什么夜店就跟朋友去high,开了什么新餐厅就去吃,零花钱没下过过五位数。
我其实是有些别扭的,有时候金钱可以遮掩一些矛盾,但并不代表矛盾它不存在。
我没有在男朋友面前表现过这种贫富差距带来的微妙心情,也会悄悄地去做兼职给他买我看都不会多看一眼的钱包。
“沈翊,我喜欢你,跟我在一起。”
我以前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直男,性向大概是肤白貌美大长腿,听话善良小白兔那一挂,结果在听到许砚秋的表白时,我可耻的心动了。
我不知道是那晚的灯光太亮,还是太迷惑人眼,我觉得许研秋那张脸漂亮得不像话。
我家也不穷,我爸毕竟是个包工头,在我们的的小县城还算有几个钱,我唯一爱好就是买点潮牌鞋,生活只要过得去,就没太大的追求,为了给男朋友买钱包,我忍痛不买四双球鞋。
男朋友虽然嘴上懂事地说不用给我花钱,你就算给我买个蛋糕我也会很开心。
但是我知道如果我真给他买个蛋糕的话,他能把我键盘打穿。
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
没过三个月我们就同居了,完全是意外,我喝醉了,他喝醉了,然后我们就滚到一起了。
第二天醒来以后他就说我必须负责,我说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