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胖子案子里的那被告竟来报案了,也说手上有证据呢,然后接过那视频证据一看,嘿,那俩大脸盘子被拍得那叫一清晰的在那进行着宛如刚从精神病院里跑出来的举动-是的,还有同伙呢。
乒乒乓乓,砸得爽快。
因而麦公明那时瞧着除了无语,就再也想不到其他什么比较合适的词语去描述这“并在一起的大案”。
警局里的值班人员纵观其身,就见丫赤手拿着一张挺脏的便利贴在那又叫着我有证据在手,马上立案跟我一起抓人去,可别让那小子给跑咯!
后当好好安抚再做着笔录就得知,这大胖子停车的习惯不大好,老是要过了旁边那车位一些的,然后就被那小心眼儿的给写条子提醒了。那他刚好又前天生意没做成,心情差劲的很呢大早清起来看到那个更烦,拿出笔唰唰唰在上头写下一二行字以后就踹在兜里,想着回来时就把那纸再贴在挡风玻璃上和车轱辘再往那旁边扭一些的当作回应了。他知道自己这样不好,但,有些时候就那理智的弦就没经住,爆了。
随即就鬼知道的那门生意又有眉目、对方老板打电话让他去哪家会所继续聊聊时,他下来到车库一看,嚯,哪还有什么车啊,纯属一废铜烂铁的在那停着了。
难搞了。是真难搞。
不是,怎么就非得判定人家有罪了?不怕诬告啊?
这…
回qu……
……好了,那两样问完了,果真如殷旻所说。再加上收集到的其他信息,没有一个是有助于他们破案的。
因此这小年轻当真没干打砸抢烧那事儿?就看那样儿,肤色惨白又爱冷着个天底下的人都欠着他的脸,会吗?能吗?
麦公明临走前再深深望向那将明未明的人一眼,就踩着那探进来的微光走了出去。
先去那维修店打电话问问喊发个记录单过来,看看是不是确实如殷旻所说车打不了火,因为没电了。还有那什么朋友,是真地确定有聚会吗?那袋子里装的又真的是红酒吗?
……
……
等一下,老刑警麦公明他真地没对殷旻这个人有什么意见吗?为什么就一定要觉得人家需要缉拿归案?
原因很简单的啊,要重复提示多少遍?这个人嫌疑那么大,脑瓜子又不笨甚至可以说很聪明的通过简单的一两个问题得知,如果今天没问出什么有用的东西-就这么说吧,能主动来报案,想必现场已经全然被处理干净了,该是找不出什么什么有用的好东西来了,从而就把这人给放走了的话,还怎么回得来?什么都回不来了。
那…不是……还是一样的问题,他老揪着殷旻不放干嘛啊,还这样那样的审问,还只是那么前面的问题……通篇下来嘛证据都没有啊。
可,殷旻的作案动机嫌疑太大了,他甚至想要在初查现场没弄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之前立案……嘶,那如果不紧咬着殷旻不放,遵循查案不能走进死胡同的道理,难道从一开始就错了吗?停车场的矛盾不只存在于两个人之间?还有第三人?可根据大胖子的笔录整理分析,同事又排查的,近来嫌疑对象最大的,就是殷旻了。
嗯,还有一个就是勉勉强强的,和那大胖子做生意的老板,说可能因为刚开始生意没谈拢嫌浪费时间就心生怨恨报复砸车了-大胖哥和其他证人证实那老板脾气确实不好,经常嘴里不干不净的喊着打打杀杀。
诶…啧……那c6没用的是清楚了,c5呢?
c5?c5当真没人知道了,它就好像是在调查别的案子中找到的一具并不有关于此案的尸体,很重要,又很莫名其妙-按现场拍摄随传过来的照片小作分析,应该是被什么东西给扯坏连接的电线,但是又怎么会随着大胖子汽车的启动远离而无法运转?
算了,先不想这,往下继续看以为能在为什么不马上维修的那问题下找到什么线索后,那一帮保安答,单纯的忘记了。
是了,他想要在今年的五一前退休了,干了二十多年还是个小刑警,当真是做得够够的了。那也刚巧,宝贝外孙女今年过年的时候出生了,五斤六两的圆肉球,在窗边看着都想把那小拳头给放进嘴里好好啃啃去。
这样平淡?还是那样平淡?
拉倒吧,什么这那平淡,正常整呗。
那俩摄像头放的视频就没个正常的、好好的。
c6的昨晚丢失了一段时间,直到今早八点一开,那殷旻的车就也是差不多破破烂烂的了,但人悍马,硬啊,再手工砸不也还是那样……
至于c5…诶呦……九天以前就坏掉了?!
而对面两方目光则像道x射线,那么看着他的,似要穿透其之一举一动……
他如何张眼拿起矿泉水瓶抿,又如何喝完放回眼睛直视着那光下的点点微尘,随即,开了口……
“麦警官,我能明白理解你想要破案的心情,因而对我动用了这样那样的询问方法。可我不是罪犯,从根本上,一点用处都没有。以及…你这样对待我的态度,我不仅会投诉你侵犯我基本人权,还会投诉你强迫引诱嫌疑对象作答。”
可到底是私人的摄像头,其背后动机还有待深究。
那就去找公家的吧,顺便把大胖哥案子-大胖哥是犯罪嫌疑人是既定事实,但也不代表大胖哥自己的案子就这么过去了啊-里可牵扯到的摄像头的记录都给下了一起好了。
然后就更是乱七八糟。
那五条白线单看必然是心疼的了,可跟那完全碎开的挡风玻璃一对比,都什么跟什么啊,像他妈被人爆破了似的了……因此他立刻就想到那便利贴,拿着那玩意儿就出来报案了-妥妥的证物可不能丢了不是!!
可这来报案的时间不巧就先不提了,不过是一张写了两人字的便利签能代表什么呢?不就最多提供个作案动机?证明对方有可能采取这样的暴行以来作抵抗-这没办法啊这,上面写的是“采取法律措施”,那砸车肯定不是法律措施了,那就无法马上报案立案去抓人了。只得再等等,最快最快也要三天,更别提这大胖哥手上没握着什么证据的,一个星期,起码了。
然后今早班才上多少会儿,乌龙显现:
麦公明得怎么将这来龙去脉给讲个明白?
殷旻,这回作为嫌疑对象的,是上一个案子的事儿了。
昨晚报的,那大胖子生生气气的进了局子,而后转头就嗷一大嗓门出来的叫着,我要报案!
他当然知道这种小细节算不上紧急,出来干什么浪费时间,给予对方空隙去思考什么应对策略。可……他作为询问人,自然也是需要时间想出怎么让人开口的对策的。以及,不要上头-都提过他急了。
就谈谈那问着殷旻的问题而后得来的答案,当然不是说哪里哪里出错了,但就是,以他经验来说,这小孩儿答出来的话老给人一种云里雾里、不着边际,没到点子上的感觉,十分之微妙…就很不得劲儿知道吗?
所以他怎么威逼以便于露出马脚的方法都尝试过了,对方仍旧“油盐不进”就不说,很有可能会加剧防备心理-这招棋,怕不是走错……因为,可能他真是年纪上来有点儿糊涂,哪怕拿了什么什么资料,也没怎么注意放心上掂量着…那老方法对待往常那些个嫌疑对象绝对是够了的,他们不懂,自然随着他这老刑警用年岁编织出来的丝线调动,可殷旻……
还是,咱们放松一些,整场,都为那胖子的诬告?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反倒被他人给摆了一道的报了案?
谁知道呢,往往越不会、越不可能的,它就发生了,作为警察,不可以放过任何一处蛛丝马迹的、他怎么这么想?饶是确实,从一开始的老油条想要偷懒的恐吓审讯方式就错,为了破案速度快,对嫌疑对象进行那般违背他身为警察的初心操作……
这,娘的,烟都……啊呀,回去吧回去吧。
公明公明,公正严明,他真地不想把一个罪犯就放回那茫茫人海中去。
再说,退一万步,只要是脑袋正常的人都不会觉得大胖哥车被砸是灵异事件、凭空发生的吧?不可能的!
事到如今,一切说不看但也要看那边的搜查有什么见着作案工具的结果了。
但再怎么也比不上殷旻不可信啊-小年轻身上疑点重重只能一一问出个明白的-虽然这砸车报复也是由着“一张薄薄的便利签而起了”。
况且那老板的嫌疑已被抹除,自己有不在场证明不说,那天在停车场出现的也就那么几个被摄像头处处捕捉得到也可确定往后踪迹的身份清楚的人。
那事情就,又回到原点……这世上当真有人那么小心眼儿?于是麦公明就在想,能不能进行一次大胆的无证假设,随即各种,殷旻就有罪了呢?
好小区是好小区,但老了,距今一算,该是有十年了。
本来当时因为房价居住率就不高,现在…所以何必?而且那没两年一次的检修也没断过啊,再熬一年呗。
……
他现在还是警察啊,警了就得查,报警了就得查案。除非双方和解亦或者是证据不充分,那他才能把案子给撤销不再追究。
言归正传,又气又烦的向上头请示后,把保安室那一帮上班的全都叫着喝茶就地询问了,在里头一齐进行各种“威逼利诱”的诈人。
最终,那个协助他人进行伪证的小区保安到底招出,说大胖哥给了他一万块钱让他把那个摄像头还有保安室的给闭上删除十个小,一个小一千块钱。伴着什么停车场本来就不是打砸抢烧多发地带,闭了就闭了也没什么的借口。
不是说什么商业中心好小区??!这么久了一星期都不管管?!这他妈里头住着个多少个不好惹的啊?!大胖哥是个卖木头的小老板就不提了,这殷旻,他……!
在那小毛孩儿的资料上,其他的或许天高皇帝远手伸不到那么长,可有一位,是他只要上班干活就会在局里电视宣传上见到的……
所以此乃麦公明不算平淡的刑警生涯中遇到的对象里身份最为特殊的一位,那他要选择以怎么样的方式给自己这文武兼修的职业交代好、最后一笔?
……
“小何,咱们笔录暂停下,先出去会儿。”
“好的老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