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没绝望到活不下去的地步,程一觉得他既然能逃走一次就一定能逃走第二次。
外观的完美却装着一颗千疮百孔的心。
这颗心扭曲,变态,令人作呕。
程一哆嗦着嘴唇,他想抢方向盘,干脆,干脆一起去死吧!
想吐。
程一脸色泛白,不可置信的看着时要。
恍惚之中,程一发现他对时要的了解真的寥寥无几,可以说皮毛都不到,当年他到底是看上时要哪里了?
但是他不敢,他没胆。
程一觉得卑微的人也是可恨的,比如他这样的卑微者,明明一直在委曲求全却还不是没有决心。
活,是人身体的本能。
……现在想想,即使不想承认,程一却还是不得不败给自己。
他当初不就是见色起意吗?
时要这张脸任谁看见都得动心,毫不夸张的说,就时要这长相如果进了娱乐圈估计都不需要任何的作品就可以爆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