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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小姐打断了他们,她给他们送来两个包装好的商品盒。

那位玛格丽特小姐还去百货公司给安南佣人买了双新皮鞋,因为莱昂注意阮光脚穿凉鞋来的。皮鞋买大了,不过没关系,他等会儿坐莱昂的蓝旗亚回家,不用走的了。

“你来的时候正好,我正烦着呢。”

莱昂把他搂进怀里,他想要跟他在办公室里偷情,在殖民总督府的这间肃穆的办公室里迅速又快活地恩爱一下。他同意了,这个世界上没有比莱昂的怀抱更美好安全的地方了,莱昂不知道让他一个人走在西贡上城区的大街上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他迫不及待地脱掉身上那身令他窘迫不堪的西装,赤裸着钻进莱昂的怀里。

下次再来总督府,可别穿西装了。莱昂说,还是本地服装更适合你。

他发觉了自己的处境:在白人世界里,离开莱昂他就没法存活。不攀附在莱昂身上,他连一刻钟都支撑不下去。

总督府气派的大铁门门口镇守着几名携枪的法国士兵,就像莱昂那样身材高大的白人士兵。如果不是因为莱昂,他这辈子都不会和这样恐怖的白人士兵打交道。这一点混血儿跟其他本地人是一样的,他像羔羊害怕豺狼一样天然地害怕白人士兵。混血儿鼓起勇气,努力使自己表现得体,他告诉守卫他找地籍处的一位莱昂·杜·道纳迪厄长官,他是这位长官府上的仆人,来送文件的。他的法语发音非常纯正,不像其他的越南人那样带口音。

他给士兵看了文件袋上盖的印度支那总督府印章,士兵放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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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好几天,他总能闻到莱昂身上有枪弹的火药味,他一靠近他,腿就发软。

莱昂少爷对他倒是格外的宽容有耐心,他心想阮是第一次看见死人的场景,精神紧绷是正常的,缓过这几天就好了。

白人一直在注意看着他。

别人越是注意他,他就越是相信自己在丢丑,简直是个十足的笨蛋和丑八怪,他为什么要穿西装!他本就是个穿奥黛的越南人,那就做个穿奥黛的越南人,去那儿都那么穿着,白人们见了不过说一句哦那是个安南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变成一个穿着西装企图效仿上等人的小丑。

只需有一个人开始注意他,就立马像闪电一样蔓延开。眼下,所有和这个安南人交错而过的白人都注意到了,全城的人都注意到了,而他对此束手无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走下去,继续被四处射来的眼光包围,在越来越响的笑声中走下去,这些笑声从他身边飘过去,又从他身后如脏水般泼上来。他恨不得当即倒毙,死在这里,顺着排水沟流下去,这样白人们就能停止他们的耻笑了。

我本该逃脱,但除了法国情人之外,我什么都不存在了。

政治犯扑上来,安南情人立即躲到高大的法国情人身后,那人扑了空倒在地上。法国情人上去踹了他一脚,把那颗灰色的脑袋踢开。

法国情人跟警察要来手枪,装上弹夹,开枪。

莱昂会用枪,他住进西贡上城区之后没少跟着首府的白人绅士们去森林打猎,这是绅士之间的社交方式。莱昂有两杆枪,一支十毫米内径的温切斯特步枪,一支小巧的马格南左轮手枪。

他不能理解白人男子的这种兴趣。变相的屠杀。莱昂把他带回来的死鸟兽,做成标本摆在办公室里。

政治犯脖子上流着血的洞,和鸟兽脖子上的弹孔重合。

坦白说,莱昂少爷并不理解。其他情妇,他的那些白人女子们,她们也经常向他念叨一些死呀活啊的话,所以莱昂认为一位合格的、富有韵味的情人大概都是这样多愁善感而神经质的。当她们的愁情发作,这意味着她们需要爱抚和甜言蜜语,需要沉浸在男子的爱意中。原来东方情人也是这样的,他听见阮说他愿意为他而死,心中喜悦,但是表面上不动声色,仍旧拿他那些哄女人开心的情话去哄对方。

除了来总督府约会,莱昂不大愿意让他的安南情人出门,他更愿意阮天天待在家里。警察署就在总督府隔街的对面,那里常有政治犯出入,都是些很恶劣的政治犯,每天晚上都有卡车从警察署的后院驶出,拉着装在车厢里的政治犯,到城外的矿场去执行死刑。

他告诉阮,不远处那个四四方方像罗马皇宫一样的建筑,那是警察署,平时他来总督府时要当心别跑去警察署那里。

也许不够有异国风情,找个漂亮的本地女人,她们有她们的越南式旗袍,在大腿之上开叉,甚至会把腰给露出来。在这里,男人也穿这种旗袍,男人也穿女人穿的服装。

对于偷情而言,没有比这种旗袍更便捷的服装。莱昂让阮趴跪在椅子上,撩起旗袍下摆来,他就从后面进入他。还可以从腰间的开叉处伸进手去摸阮的胸乳,完事后,把旗袍下摆放下来,就什么痕迹都没有了,衣服头发什么的都没有弄乱。

自第一次之后,那个安南佣人出入总督府变得越来越频繁了,法国情人虽然觉得这不恰当,但是他又舍不得那个穿着漂亮旗袍的娇小身体。

莱昂笑了,说如果我回答我爱你,你会满意吗?

没错。阮诚实地回答他。

我爱你。安南情人于是搂上来吻他,阮的腰肢柔软得就像一位多情的情妇。白人少爷在心里想的却是,阮越来越像那些巴黎妇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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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儿没有料想到他生命里最至关重要的一天,是他独自穿着西装来西贡城的上城区为莱昂少爷送被遗漏在家的文件的这一天。

他以为跟往常一样,在永隆时他也为莱昂少爷送过东西。他不知道这座殖民大城市秩序严酷,居民等级分明,如果人们达不到其中某个等级,就会不知所措。他当这里还跟在永隆是一样的。

玛格丽特小姐已经尽力了,阮的脚太瘦太小了,她跑遍整座西贡城都休想给他买到完全合脚的皮鞋。她可能得去女士专柜给他找鞋穿。

莱昂少爷再一次蹲在地板上为他穿袜子穿鞋,就像在法国他第一次为这个混血儿穿鞋袜那遭,他把赤裸的脚交到莱昂手里,莱昂的手掌宽大而温暖。在西贡,阮对他而言,仍然是那个需要法国兄长照顾的孩子

莱昂,安南人突然问,你爱我吗?

他跟莱昂道歉,他一定是脑子发昏了才穿了西装来。他捧着莱昂的脸去亲他,接吻的时候他还留心有没有弄乱莱昂的头发。莱昂问他,射在里面有没有关系?我待会儿会让司机送你回去。

他愉快地回答法国情人这样的问题不必来问他的意见,想怎样干就怎样干好了。

做爱的时候,他抚摸着莱昂的胸膛,那个生着茂盛淡栗色胸毛的肌肉坚硬的胸膛,还有莱昂同样发达强健的肩膀和手臂,又想起一个小时前他穿在身上的那套西装,莱昂的西装。那是件品质很好的西装,高档货,并不可笑,相反那是很高雅的一件衣服,可笑的是穿在里面的那个人,那个矮小的安南人。莱昂就永远不会让人觉得可笑,哪怕他穿着越南式长衫他也是体面的,因为有他的蓝眼珠和白皮肤在,他就永远不会显得可笑。

花园怎么那样大,走廊怎么那样长,总督府为什么建的像皇帝的宫殿一样。他还要在这座迷宫里找多久才能见到莱昂,地籍处总办公室到底安置在哪里,他还要经过多少个楼层多少个回廊丢人现眼多少次才足够?他急得快哭出来了,为了他的黄皮肤,为了他身上这套大人穿的西装,他恨不得立即死掉。

他得开口问路,他想,必须要问。女士比较好说话一些,他找准了一位年轻的白人小姐,问她认不认识地籍处的莱昂·道纳迪厄先生,他找他有急事。看在这个安南人这么可怜的份儿上,这位法国小姐开恩替他带路了。她敲开地籍处负责人的办公室,说先生,这里有个佣人找您,他说他是您府上的人。

看见阮来看望自己,莱昂既开心又意外,他把阮拉进自己的独立办公室里。莱昂一关上门,他就立马扑到莱昂怀里。莱昂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只是奇怪他怎么穿成这副样子来了,他认出来了阮穿的是他的衣服。于是莱昂少爷拾起办公桌上的电话给他的秘书打电话,他劳烦那位玛格丽特小姐去卡蒂纳大街上帮他买套小码的男士成衣西装回来,另外,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如果有人来找请她统统回复他有会议不能接待。

可是他逃不走,他仍然在人行道上走着。甚至在上城区活动的其他黄种人,也加入了耻笑的队伍。那些人,都是权贵和富商,是变相了的白种人,同白人一样的得体优雅,总之与他是不同的人,所以也有资格去耻笑他。

他在心里祈求他的莱昂快来解救他,他甚至幻想莱昂的蓝旗亚突然出现在街上,然后蓝旗亚发现他,把他从上城区的大街上带走。

他又想起在巴黎时,有一回,他给莱昂送雨伞,也是差不多的情景。

反叛运动在殖民地上是常有的事,革命党从来就没消停过。有几遭他们在家里听见街上乱哄哄的,夹着砸碎玻璃的声音和法国女人的尖叫。警察来了,放几声枪。隔天警察局局长挨个登门给社区居民们道歉,保证这种事以后绝对不会再发生。

他不知道自己脸色煞白,天太热,太阳太烈,血腥味太浓,他要昏过去。莲握住他的胳膊问他怎么了,他便闭眼倒在莲怀里。莱昂把他架进车里,命令他闻嗅盐,柔声责怪他:我跟你说过了别乱跑,这里不比永隆。

莱昂听不懂那个政治犯骂了什么。婊子,每个民族的语言都有这个词,每个民族都有这样的女人——靠出卖身体生存,乐意放弃尊严取悦金主的女人。

政治犯骂安南情人是婊子养的。狗杂种。

那个政治犯有着斑纹马一样的皮肤,等他靠近后才发现蠕动的黑斑纹下是鲜红的生肉。反叛奴隶的皮肤如皮革一样,一缕缕地被剥下,从手指到肘部爬满黑色的苍蝇,底下则是红色和白色,白色的是蛆虫,沤在血肉里的蛆虫。他像只街头艺人的猴子,蹲在地上,手上挂着铁链。政治犯刚刚被刑警从审讯室牵出来。破衣烂衫,他差点以为那是个乞丐蹲在地上。

所有人都没预料到那个乞丐一般的政治犯会突然向白人长官的安南佣人身上扑去,那只肮脏的血手牢牢抓住了安南佣人的白绸裤,安南佣人呆立在原地,身体僵硬。莱昂迅速冲上去把阮拽开,又回头照着那个政治犯的头踹了一脚,一气呵成。负责看守的警卫追上来,莱昂抽出警卫的手枪,开枪打死了政治犯。

——莲既然这样看待他的同族人,像踹一条狗一样用穿着锃亮皮鞋的脚去踹人,就未尝不会这样看他。他也清楚他的身份,背叛了自己的同胞去洋人那里做一只任人驱使的金丝雀。

阮仍旧保持撅着屁股跪在椅子上的姿势,白人少爷拍了下那个刚刚伺候过他的圆润屁股,愉悦地说你先去车上等我,今天中午我跟你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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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莲拔出警卫的枪打死政治犯的时候,他吓了一跳。他在那一声枪响里看到他自己,一匹骡子,那样的牲口。

阮大概两三天来一次,每次来待一个小时就走,不待很久。正因为时间短促,才使得偷情愉快。总督府的正对面就是西贡河,河岸上飘着黑麻麻的舢板,舢板上生活着鸡鸭狗和穷人。安南情人站在总督府大厦的高层办公室里,看见落地窗外的殖民地世界,突然感到怅然若失,在激情后陷入一种悲伤的情绪中,他明白像眼下他同法国少爷这样的关系,不是长久之计。

他在欢爱的间歇向莲发誓,倘若有一天他嫌他老了,嫌他不再漂亮了,不用莱昂少爷吩咐,他自己会去了断自己。

他的生命就像一只蝴蝶,一朵鲜花一样,当他不再漂亮了,他就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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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南情人的脸,这样一张秀丽的脸,由男子来长要比女子来的好看,看起来显小,如果用时髦的说法叫可爱。十五岁的越盟士兵看起来就像小学学童,在白人看来黄种人的年龄是个谜,他们要么很年轻,要么很衰老。他们的一切都是个谜。东方,一个到过印度支那的白人们摆脱不了的词,这个词将会在日后成为一个诅咒。le mal jaune。自马赛港穿越印度洋来到西贡,另一个被称为巴黎的城市,真正的殖民地都市,法国人在这里完美复制了他们在巴黎的那一套。西贡像一个热带的巴黎,如果巴黎也有这样的暑热那么它们也许看起来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那些树,棕榈树,石楠,茉莉,雨后的街道散发着又香又臭的味道。

诺罗敦大道就跟香榭丽舍大道一样,不是么?一样的干净、敞亮、阔气。大道笔直,就像工程图一样规整,看了让人感到舒服,两边的大楼,银行珠宝行大酒店,各种咖啡座,都是优雅的白色的,期间行走的白人,先生或者夫人,男人穿白色的西装,女人穿浅色花面的裙子。你知道的,白色的一种高贵的颜色,在泥泞的印度支那,保持白色服装一尘不染是件难事。越是皮肤雪白,喝过冰镇香槟白里透红的皮肤,越要穿白色,殖民政府的职员,无论哪个部门制服都是是白色的。

他努力迈着轻松自然的步履,时值上午十点,天气已经炎热起来了。大街上挤满了通勤的白人,有去政府部门上班的公务员,有去上学的年轻学生,漂亮的白人姑娘们,都是成群结队的。绅士们穿着剪裁得体的西装,身上飘着美国烟的芬芳。那些法国人,行走的步伐如同皇室一样高贵,他们的谈吐、笑容、举手投足、口衔香烟的姿势,把晨报夹在腋下的姿势都是和谐融洽的,这是一种作为上等人长期生活在殖民地所养成的潇洒。

自从他踏上电车来到上城区中心的这条大街时,这种感觉就难以察觉地产生了,随后它变得更加明显了,当他抵达上城区中心时,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变成一个不可饶恕的事实,那就是,他非常可笑,而且一目了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走在这些街道上,走在这帮贵族富豪和王子王孙中间,就比如他,一个可笑的安南人,一个可笑的、矮小的、穿着不合身西装的安南人。

他的西装,他从莱昂的衣柜偷来的。穿西装去总督府是他这辈子犯下的最大的错误。因为这回他要去的地方是总督府,全印度支那的行政中心,所以他决定不穿他的越南式旗袍,但是他没有西装,于是他穿了莱昂少爷的衣服来,这是个愚蠢的决定,他现在明白了。他既像孩子偷穿了大人的衣服,又像女子错穿了男子的衣服。一切都滑稽可笑,连带着他的黑头发、他的黄皮肤,这让他显得更加可笑了。因为那是一个常识,有钱人不会穿不合身的西装的,他们的西装都是量体裁定,只有穷人,只有黄种人,那些东施效颦的黄种人,才会穿不合体的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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