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确切地说应该是养父。
也许你会问:我为什么要杀他?
这可真是说来话长……
01正文部分:
我杀人了。
这不是玩笑,而是事实。
于是,我囚禁了他……
cp:言简x楚煜铭
雷点:1.受囚禁攻,并且囚禁之后受还是受,攻还是攻。为什么这么写?作者的恶趣味!
有些时候家里揭不开锅了,逃课也是常有的事,只是那天晚上连仅有的4个小时的睡眠时间都没有了。
我必须得跟上功课,因为学习是目前我改变惨淡人生的唯一途径了。
只是我没想到的是他还会去赌。
他不仅将自己身上的钱输了个精光,还欠了赌场一大笔钱。
只能勉强维持生计的我们肯定是负担不起这么多赌债的。
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那可真是一个天文数字啊!
知道他手上还有点钱,但日子过得很拮据,所以他们把他带去了赌场,跟他说能一下子就赢很多钱。
很多赌徒一开始都不会马上相信这些话的。
只是他们对钱的渴望太过强烈了,他们的心志不够坚韧,最终还是动摇了。
他整日里无所事事,又染上了酗酒的毛病。
为了维持我们两个人的生活,只能我去工作了。
还好我已满16岁,那时也可以找到不错的兼职了。
这件事好像就此过去了。
只是有一件事很不寻常。
我的养父他被随便找了个错处开除了,并且再也没找到过工作。
那个工地位于繁华地段,被人看上了要建一座商厦。
投资商是位很年轻的老板,相貌英俊帅气,身上有一种成功人士的气质与魅力。
不得不说,真的是很吸引人的一个男人。
只是你要知道,这一切美好都在后来破灭了。
他又迎来了他所谓的爱情。
这次,他爱上了他们工地的投资商。
言这个姓,自然来自于他。
取简这个名,只是因为我是被捡到的。
看到这,你们也许可以猜到后面的发展该是好的。
毕竟,在这贫民区内,那一天在我身边来来去去的人肯定很多,说不定连我的父母也在这里,只是他们都选择了视而不见、漠不关心,除了他。
他把我捡回去的那晚,我就发起了高烧,毕竟我在雪地里待了不知多久了。
本来年纪小就不怎么记事,一场高烧更是让我将前尘忘得一干二净。
只是故事还没说完,别轻易就给他下定论。
从那之后,他也只是酗酒而已。
他的生活真可谓是“醉生梦死”。
我清楚地知道此路名为不归,
可我不畏不惧,
因为我早已万劫不复。
他的妈妈最终还是不治而亡了,他爸爸虽然十分悲痛,可那时也已再娶了一个老婆,还生了个儿子。
他一下子就成了那个家里多余的人,甚至已经不能再称其为他的家了。
他的爸爸说他是耻辱,并说不愿再见到他。
他带着自己仅剩的那些钱,跟家里断了关系。他家里挺有钱的,所以他手上的钱也是笔不小的数目。
只是不知他是不是被那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傻气一个劲地往外冒,他居然把银行卡密码告诉了那个人,还让那个人管钱!
我觉得那个人但凡有点良心,都应该被他一直以来所做的感动了,可是没有。
可我的养父依旧被那个人迷得神魂颠倒,甚至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
他称其为爱情。
可我不以为然,认为那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愚蠢少年被世间浮华迷了眼所犯的傻而已。
他说他天生喜欢男的,那时候高中刚毕业,什么都不懂,就跟朋友们去酒吧疯。
那是个gay吧。
他在那里认识了一个男人,长得很漂亮。也许用漂亮形容一个男人不是很适合,但一定很适合那个男人。
所以他该死!
他是个酒鬼,又是个赌鬼。
我毫不怀疑,如果他手上还有那么点钱,他可能还会跟毒沾上边。
简介(看过的就往下滑):
我叫言简,
言这个姓来自我的养父言之临,
所以,我就长话短说了。
他是个变态!
真的!
也许你会以为我疯了。
不,我没疯,我脑子很清醒,而且从没这么清醒过。
我很清楚地认识到我杀人了,我杀了我的父亲。
2.攻受非处,并且本文三观不正,但并不代表作者三观。本文里没什么好人,不要以好人的眼光去看待他们的人生。
3.第一人称,雷者慎入!
4.此文be,如果我心软了,可能he,不过大概率不可能。
我们砸锅卖铁、东拼西凑都够不上它的零头,上门讨债的那些人将我们狠狠打了一顿,见我们实在是穷苦,很是“大发慈悲”地宽限了一些时日。
只是说是分期还债,利息却高锝吓人,利滚利之后,跟高利贷也没差了。
我又找了好几份工作,除了吃饭上课和4个小时的睡眠时间之外,我都在外面工作。
他也是如此。
一开始确实能赢些小钱,等他入局了,玩得越来越大的时候,对方也就收网了。
输得越多,越想回本,之后便越无法自拔了。
赚来的钱可以勉强维持生计,虽然日子贫苦,但还是有点盼头的。
那时候我已经高二了,学习成绩还不错,很有希望考上大学,班主任知道我家里的情况后,让我申请了助学金和贫困生,这样一来,学费和一部分生活费都解决了。
后来他认识了几个酒友,这本来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情,只是那几个人着实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猜测是那个男人的手笔。
只是胳膊终究拧不过大腿,虽然不甘心得到这样的结果,但无权又无势的他又能做什么呢?
他什么都做不了,只不过是认命接受罢了。
我求不得,又不敢求……
也许我应该放弃……
可我偏要求!
只是我不知道,他一个相当于乞丐的下层人士是怎么有弥天大胆敢去和那样的天之骄子告白的?
结果当然是惨不忍睹的。
那个男人着实被恶心到了,他狠狠教训了我的养父一顿,之后便没再去工地视察了。
对,他在一个工地搬砖。
想也知道,一个高中毕业没去上大学的人能干什么呢?
除了搬砖也没其他的能干了。
的确如此。
他开始努力挣钱,供我吃穿用度,让我去上学。
如果你信了我从开头到现在所说的话,那你一定会开始骂我如何如何忘恩负义、狼心狗肺了吧。
我本能地依赖着我身边唯一的一个人,他似乎也感受到了被人需要的感觉,所以他一反常态地开始对生活充满希望起来。
我的养父叫言之临。
他给我取名叫言简。
在他拮据地喝不起酒的日子,也是他为数不多清醒的日子,就是那样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冬夜,他捡到了被冻得嚎啕大哭的我,那时我身上已经覆了一层不薄的雪了。
那年,他28岁,我3岁。
我不清楚,在那样一种境况下,他为什么要将我捡回家。
只是最终还是看他可怜,给了他一些钱。
他带着钱到了这个城市里最黑暗的角落——贫民区。
看到这,你也许也会感慨一会儿:真可怜!
那个人卷走了他的钱跟自己的情人跑了。
我不得不感叹一句,真是个冤大头啊!
他后来也回过家,只是早已物是人非了。
后来的事便不必多说了。
他为了那个人跟家里出柜,把父母都气得不轻。他妈妈本来身体就不好,这一气就气进了医院。
可是他倔啊,他不肯认错。
那个男人说自己是酒吧的服务生。
真的只是服务生吗?听到这,我不禁怀疑,顺带在心里嘲笑了一番他那时候的天真。
后来,果真如此,那个人的身份不是服务生,是mb。
众所周知,一个人不会生来就这样的。
他也是。
我曾从他口中听说过他以前的一些事,当然他告诉我的时候我们之间的关系还不算太糟。
取简这个名是因为我是被捡来的……
我染上了名叫楚煜铭的瘾,又可悲地喝着名为楚煜铭的解药。
我不断地追寻他、靠近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