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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封信(第2页)

他走以后我展开那张纸条,我应该也是脑壳有病,我其实完全不知道搭讪要写些什么,但是又觉得不该就这样什么都不做,就自以为勇敢的迈出了第一步,在纸条上写了一句what’s your name?

他回我,路以乔。

我笨拙的第一次搭讪就这样得到了一个无关痛痒的结局,然后纸条被我夹在了那场考试科目的课本里,毕业的时候连同杂物一起卖给了收废品的老大爷。

我想了很久,之所以那样喜欢路以乔应该还有一点原因,我羡慕他的自由快乐,还有他的肆意洒脱。我希望自己能像他那样,无拘无束地活,但我也很清楚,天性使然,我这辈子可能都成为不了这样的人。路以乔像是我人生旅途中偶然遇见的吟游诗人,给我带来了新奇的故事,然后留下我一个人对着这些故事叹息遗恨。

程宥和路以乔是同系同班的死对头,这事大家都知道,两个人很不对付。我认识程宥比较早,大二的时候我们学校有勤工俭学兼职的名额,拿了奖学金的优先录取,我就申请到了在办公室打杂的活,程宥当时帮老师做材料,我们自然而然就认识了。

现在想来也好笑,路以乔在和我确定恋爱关系的第二天,去了办公室找程宥炫耀,我当时还傻乎乎地以为他是太喜欢我,所以想要昭告天下。所以就说,我这种智商,何必要谈这种恋爱自讨苦吃,最后反而显得我更傻逼。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许我自以为勇敢的搭讪在别人看来,本就是一个垃圾。现在想想当时我也是太傻了,真的很笨,难怪他没法喜欢我。

其实我第一次见到路以乔是在图书馆里,有年期末考,大家都拼了命地复习,图书馆爆满。我那时候还不知道路以乔的名字,在图书馆复习的时候他坐在我对面,我记得那时候是大冬天,他穿了件黑色的冲锋衣,带了个暗色的棒球帽,很有种逼王的感觉。

我是个天然弯,他好看我自然就要多看两眼,他一连去了一个星期,我就看帅哥看了一个星期,我想我从那个时候就开始有点喜欢他了。期末考快结束的时候,复习的学生已经很少,图书馆里空荡荡的,但我们两个都没走,我趁他去厕所的功夫,在他书上留了张字条,然后怂唧唧地装作无事发生,继续学习。

过了一会他回来,我偷偷留意他是什么反应,但他可能对这种老土的搭讪方式很无语,也可能是被搭讪的次数太多习以为常。他没什么表情,在字条上写了几个字,然后留下纸条拿起书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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