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高反的原因,还是怎么了,站在小镇的土路上,我头疼得像要裂开一样。 暮色中。 远远一个朝拜者,身上背着简单的行囊,手上拿着“护手板”。 五体投地,三步一磕。 我怔怔看着,很快,他过来了。 没想到是个年轻人,看模样最多二十岁左右。 由于磕头次数太多了,他脑门正中留下了一团黑灰色的印迹。 他目不斜视,依旧是走三步后,双肘、双膝和额顶同时着地,然后再起身。 每磕一个头,都是这个标准。 他身上的衣服已经无法分辨颜色和款式了,破烂的厉害。 我仔细看他的眼睛,目光坚定而清澈,那是一种无惧无畏的眼神…… 我,不如他! 远远不如! 年轻人三步一磕,渐渐远了,沿着土路,消失在黑暗中。 我像个孤魂野鬼一样,在寂静无人的路上徘徊着。 五百块钱把她卖了? 卖了? 谁这么信口雌黄? 怪不得这丫头会这么恨我,哪怕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这么久,还是无法让她敞开心扉。 是呀! 如果换成我,当知道自己是被人卖了的时候,同样不会原谅对方。 是她养父母说的? 想让她彻底死心,不再找我了? 可为什么非要这么说呢? 那年她才七岁,只要远离雪城,时间久了自然就会淡忘,一个小女孩儿,更不可能跑回来找我…… 还有胡小凡和焦登周。 这两个人的目的不用猜都知道,一是找回先祖的遗骸,二是贪图“圣库宝藏”里面的珠宝。 想要宝藏的可能性最大! 可这三个人,是怎么认识的呢? 去年,我亲手把宁蕾这颗雷埋在了自己身边。 今天,这颗雷终于炸了! 一般人可能会不理解,既然明知道宁蕾有问题,为什么还偏偏带在身边? 其实道理很简单。 如果有个人躲在暗处每天算计你,就像头上悬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你会寝食难安,夜不能寐。 这种情况,不如把暗处的人揪出来放到明处,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 今天不中她的招儿,我又怎么知道她是人是鬼,又是因为什么恨我入骨呢? 虽说没让她拿到真正的“狴犴钥匙”,又知道了她恨我的原因,可我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半夜了,我还在踱着步。 一只野猫跑过,钻进矮丛前停住了脚,回头朝我“喵”了一声。 我怔在了那里。 第270章 还我兄弟 野猫不见了,我还傻愣愣站在那里。 猫爷?! 自从西安那场大火过后,可是好久没他的消息了。 宁蕾生病那年,是1983年的冬天。 两年后,我在佳木斯看守所里认识的猫爷。 记得他和其他犯人聊天时说过,说自己是阴沟里翻了船,严打的时候都没被抓,每天在雪城招摇过市…… 我国第一次严打,正是1983年的秋天! 我脑海里的一条线,开始渐渐清晰起来…… 毛利,猫爷?! 真是什么事情都绕不开他,处处都有他的影子! 或许就是他本人,或者他安排人领养的宁蕾,包括把她安排到西安孙老大身边,目的就是为了能接触上老佛爷。 一切都是为了“圣库宝藏”! 那么,胡小凡和焦登周两个人呢? 也是这只老猫的人? 三个人是他的手下? 我蹙着眉,总觉得还有一些不对的地方…… 不知过了多久,才缓缓往回走。 夜色下,招待所门口站着两个人,是张思洋和老疙瘩。 两个人都没说话。 走进院子,大头、冷强和虎子都在。 我感到一阵温暖,轻声说:“太晚了,都睡吧!” 这三天,真是度日如年! 我拿着手机,给唐大脑袋拨打了好多次,还爬上了招待所的楼顶,可始终都不在服务区,一丁点儿信号都没有。 手机在这儿和砖头几乎无异了,除了能看看时间,啥也不是! 老疙瘩明显适应了一些,也不再难受了,大伙状态还不错。 第四天,所有人都起的很早。 万里无云,我要去接唐大脑袋了! 吃完早饭,大伙都要和我一起去,我却只带上了冷强。 老疙瘩不会功夫,这种情况,去了只能是累赘。 大头打架没问题,可他那两下子毕竟是“街头功夫”,真遇到高手过不了几招。 山高路滑,没必要让他冒这个险! 虎子更不能去! 这几天,多亏他和冷强换班值夜。 原因很简单,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虽说胡小凡这个奇门之后,当时并没发现那把“狴犴钥匙”是赝品,可万一过后察觉到不对劲儿,他们再回来怎么办? 我观察的非常仔细,三个人里面,焦登周功夫最差。 可这个最差,也是相对宁蕾和胡小凡而言。 所以,虎子得留下来! 他和大头两个人在,起码能应付一阵子,不至于被抄了后路! 上车时,张思洋用力抱了我一下,柔声说:“等你回来!” 我没说话,微微用力,挣脱开了。 我注意到,她眼里的光似乎暗淡了一下。 后视镜里。 她穿着一身火红的阿迪达斯运动服,垂手站在土路旁,一直看着我们的车走远,像块旺夫石,一动不动。 她变了! 不再是那个高冷、跋扈,满是心机的女人。 这种变化是不知不觉的。 甚至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都没有察觉到。 我不知道这种变化是好是坏,可从心里开始抗拒。 因为赤须子曾经说过:有此命格之人,孤辰寡宿,克父、克母、克妻、克子…… 张思洋,离我远点儿吧! 我和冷强在杰钦朗拉嘎布雪山下,整整等了一天,也没见唐大脑袋的影子。 “武爷回去吧!”他说。 我明白,就算想上山,天黑后也上不去。 我拿出了唢呐,朝着大雪山吹了一曲电视剧《武松》里的唢呐曲《一枝花》。 唢呐声悲怆嘹亮,相信唐大脑袋肯定能听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