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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第1页)

我实在是笨,有些专业的事情不明白,但是只有一件事我明白——我们现在还不能结婚,还不确定能够一直一直在一起。

我有些气馁,但是这又不是谁的错,要怪的话——还是怪我,谁让我是兽人呢?

或许是察觉到了我的失落,朝晕带着我去了一家店。

我知道这里,因为前一阵子朝晕就来给我们两个买了金灿灿的项链,她和我说这是纯金的,很贵很贵的。

我知道呀,纯金的我之前就有,也是朝晕买给我的,值5枚星币呢,只不过后来变成青色的了。

朝晕只是捂住我的嘴,让我不要再提死去的项链了。

朝晕给我买的那条项链那么贵,但是都不会变成青色,也不会被门吃掉,真坑,真坏。

我拉住她,摇头:“我不要项链了。”

“我们不是买项链的,”朝晕推开门,耐心地和我解释:“我们是买戒指的。”

“戒指?”

“对呀,只要我们戴上一对戒指,我们就算结婚了,就能永远永远在一起了。”

我们的戒指是亲自做的,我戴的戒指上是我刻下的朝晕的首字母缩写,朝晕戴着的戒指上是她刻下的我的名字缩写。

戒指是小圆圈,像毛线一样,戴在第四根手指上。

我们都把对方套得牢牢的了,不论走多远的路,别离多久天,只要伸手摸一摸戒指就是在牵手,亲一亲戒指,吻就会落在唇边。

在梦中,她的影子偶尔被雨给稀释模糊,但是戒指的材质与温度还在无名指上钉着,总是有人想要留我在黑洞洞的长街,把我扔出车,砸在垃圾桶旁边。

但是誓言又从檐瓦间渗出,冬来时开得缤纷繁落。

不会分开了吗?

会生生世世纠缠不休么?戒指在死后会吸在一起吗?就算化成灰烬,也能一齐看一场落日吗?

我彻底被世界丢下那天晚上,下了雨。

有雨滴砸在脸上,像石头一样,肋骨断裂,嘴角的淤青按着钝痛。

有人扛起我,冰凉的药膏涂在皮肉上,温柔坚定的话至今还尚有余温。

淅淅沥沥的雨声。

我被神明捡起的那天晚上,下了雨。

我张开眼,淋淋漓漓的雨声。

外面下了雨。

屋子里面开了暖气,朝晕抱着我,我抱着她,我们是一起浮动的小舟,是海洋枯萎后仅剩下的两只贝壳,是落单的两片雪花。

我愣愣地举起手,第一眼看的是戒指,第二眼看的是在手心写着的歪歪扭扭的“朝晕”。

我不会写字。

今天中午,朝晕教我写了她的名字。

“朝晕”。

只要把她的名字写在掌心,我们就不会迷路,沿着血管走也走不丢。

我的怀里,是泅泳的蝴蝶,是冬来时的花瓣,是鎏金的绣线。

是我甫一许愿,便揉上我耳朵的神明,是我略入思海,便拉我沉湎的鲸鱼。

原来——

我的神早就为我筑了高屋。

原来——

停岁,停岁;我的痛苦,真的终止在了那个雨夜。

原来——

我骨缝里深陷的血痕,终将沉眠。

————

把我分解成碎屑,烟灰,短丝——

要是结合线,不要是断裂点。

卷绕成你裙摆的蝶翼花边,编织成你和世界唱和的铜桥架,锻造成你断斩苦恨的绝情刀。

把我的肋骨踢碎,把我的眼睛戳瞎。

把我有价、无价的一切,都带着滚烫的爱,剧焚的忠

捧到你的葡萄边。

——停岁《生死阵痛》

第296章 别偷看我啦(外冷内热学神)

“柳朝晕!不许再睡了,你没看阿姨和你说着话呢吗?”

“哎呀,没事没事,孩子正长身体呢,多睡一会儿多正常了。”

朝晕模模糊糊地被吵醒了,眼皮酸困,脑袋沉重,勉强地“唔”了声,把头偏向另一边,继续趴着枕着胳膊睡觉,白腻腻的脸蛋上豁然是几道睡出来的鲜艳的红印,颜色又在眨眼间慢慢沉了下去。

门外的风裹着花瓣,裙子扫在地上,拖出来轻盈的沙沙声,一片粉嫩嫩的花瓣闯了进来,一晃一晃、优雅缓慢地往下飘落,像是吟毕一首浪漫诗歌的谢场。

朝晕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明媚的金色光线和柔和的娇嫩的樱粉在她的眼眶内定格出来了温柔的色彩。

“有人结账!朝晕!你这孩子,别睡了!”

朝晕慢吞吞地转过头,抬起眼眸,青年颀长清瘦的身影罩在白衬衫里,光泽如玉,雅黑的长睫上有阳光舞女在旋转,一串串碎金的玻璃足迹。

皂香气,掺着清凉薄荷气,温温柔柔地溺进鼻腔里,在舌根处融化,软软的冰淇淋,把身体深处的灰给掸落。

青年沉默着的嘴角微微向下,又无声地把一包薄荷糖推得离她更近,光圈在他精致又不柔弱的皓腕处打转,把他的骨骼照得几乎透明,与此同时,朝晕无意瞥见了掩在白衬衫下,影影绰绰、触目惊心的疤痕。

这是一个校园都市世界。

故事发生在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城镇——北城。男主苏云野与女主贝迎欢大小青梅竹马,欢喜冤家,一见面就掐,一见面就打。

两个人的性格大同小异,都大大咧咧,豪迈义气,从小一起长大,三观契合,默契十足;不过世界上是不会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的,苏云野的家庭条件较为复杂,导致他敏感多疑,嘴像刀子似的刻毒,遇见事情容易钻牛角尖。贝迎欢则是真正健康家庭长出来的好苗子,勇敢热情。

随着两个人慢慢长大,少年心事越发明显,直到高中毕业前夕,两个人才迟钝地开了窍,慢慢意识到了对彼此的感情。

贝迎欢耐心地治愈着苏云野,苏云野也默默地保护着她,两个人在高中毕业之后顺畅无阻地在一起,高考考入了同一所知名大学,开始创业。

两个人都是计算机方面的人才,搭上了时代发展的快车,事业蒸蒸日上,家庭和谐美满——直到另外一个公司横空出世,开始不留余力地打压两人的公司。

公司的老总是有名的富二代,但是一直做的都是灰色产业链,靠他的头脑和人脉关系,是不可能造出来这么一个庞然大物的。

经过不屑的追查,两个人终于调查出来了在他手底下做事的人到底是谁——

和他们同一个高中毕业,三年包揽年级第一,本应该前程似锦的学神,施亭玉。

和他们两个甜蜜酸涩的成长之路截然不同,施亭玉的青春都是灰黑色的。

他的父亲是所有人避而远之的赌徒,酗酒赌博家暴样样不落,施亭玉是在他父亲的棍棒之下打着长大的,小时候有母亲保护他,后来母亲也被打得不堪忍受,在某个平静的午后自己偷偷跑掉了。

于是,这一切的痛苦,就又要交于施亭玉来承担。

因为父亲名声不好,所以街坊邻居连着他也不待见,生怕和他们家牵扯上一点关系,心里闹腾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一个不小心惹上了这种恐怖的人,命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没了。

他缄默,内向,不爱说话,在家里没有人照顾,在学校没有朋友,孑然一身,茕茕独立,简直就像一个被捏出来的残次品。

没人知道他受了多少苦,所以也就没人知道他心里藏着一团火。

他的学费和生活费大部分都是自己打工赚的,自力更生,哪怕家里有那么一个魔鬼,他在每一次考试也能做到高居榜首。

他想要逃出去,逃离这个小镇,考上他的理想大学,学自己最喜欢的计算机,实现自己的梦想。

然而,在高考前夕,他的父亲因为志愿问题和他闹了矛盾,他爹不愿意让他远走高飞,就算是死也要把他捆在旁边。

像这种恶魔是看不得别人好的,他自己生在沼泽里,就要全天下的人都不得好死没有往生,他的儿子就更是应该如此,一直供他吸食血肉。

争执期间,两个打斗起来,施亭玉失去了理智,把男人摔下了楼梯,男人摔到了要害,不治而亡。

而施亭玉本人也伤了右手,无法参加考试,还因为防卫过当进了监狱,最好的几年葬送在里面。

这样大好的年纪,这样绚烂的风华,就这么埋没在这个阴郁的小镇里,就这样被淹没,被淹死。

等他刑满释放之后,已经彻底成了泥潭里的人了。

他千挑万选,找上了一个有钱有势的傀儡,做大了一个计算机公司,遇上了贝迎欢和苏云野。

一对幸福的、光亮的、人人称赞的妙人。

对于两个人的同情,施亭玉只是微微一笑,随口说一句过去了,便没有再提。

他们都以为他也不再执着于这些事情了,甚至有想要和他合作的倾向,却敏锐地意识到了不对劲。

一个迅速崛起的恐怖血腥网站开始在全球盛行,数不胜数的人被蛊惑,亲手了解自己的生命,所有人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