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都的酒没有桎北的烈,虽然浑身是酒气,但我依旧清明。才踏入府邸,忆谨就披着外衣站在廊下等着我。昏黄的灯笼罩着她,就像初秋的暖软,使我不禁安心了几分。
消息不胫而走,看着她的眼神,我便知她已然知道了。
可还未等我开口,她便道:“苏哥哥不必于我有愧,如今苏哥哥是大坤大将,自然是要像尚书千金此等身份才配得上你。”
邕武三年,我完成了恒和将军的毕生心愿。我想,他对我还是放心的吧,所以临终前才那么安详。他们都说,我是靠着恒和将军的计划,打败了昭人。可哪有什么计划呀,不过是为了稳定军心的托词罢了。
虽说在夕阳关的那十年日子不好过,但好在有忆谨在。伊始我还只是个小兵,她也只得用诊金买些肉偷偷托人给我送来。后来,我逐渐显露锋芒,被一路提拔,也自由了些。能借着去巡街的由头,去她的屋子里坐坐,喝些她亲手熬的参汤。
这些年在边塞,忆谨已经不负当年倾城的容颜,娇容上带着些边塞的风沙,显得沧桑,也显得韵味。
她依旧唤着儿时对我的称呼,这几年从未有变。
我们一直未行过周公之礼,虽然我想,但我明白,自己那时是给不起她什么的。若是有一日我战死沙场,她还能凭借着清白之身另嫁他人,也能得个后生安稳。
好在,现在一切都好了。我本想着,此次荣归故里,想来圣上体恤我多年戍守之苦,会留我在都二三载,我便娶了忆谨,给她荣华富贵,弥补她多年跟着我的风霜苦楚。
但这一切,都在那一道甚至严格来说算不上圣旨的圣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