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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来来去去都是个死呀(第2页)

第二拳。

轰倒第二个。

第三拳。

轰到第三个。

一切一切都好似太过自然了,难道打斗都不应该是你来我往一回合加一回合的吗?

陈觉民理了理衣冠,微微一笑。如果对这种货色还要你来我往,那他也不用混了。

很多事情当然就是这样的自然而然,打的过就一拳啊,打不过也是一拳啊,区别只是这一拳打在谁脸上罢了。

而印在几个提刀下人脸上的拳头,自然是连给他们呜咽一声的机会都没有,只有一声闷响就这样结束他们的性命,陈觉民也不会行动还没开始,就令一声惨叫暴露了自己。

说起来这几个下人钢刀磨得确实挺亮,他们的胳膊腿也比寻常下人粗一些,可陈觉民一拳之下都是易骨期数百斤的力量,他们又怎么可能抵抗。

就算一下都不可能.....

至于那袁峰,陈觉民捏着鼻子不屑的甩开了眼睛,啧啧道∶“四十老几的人,还尿裤子,真是熏死人啦。”

袁峰的腿还在瑟瑟发抖,裤裆还滴着尿水。

说实在,陈觉民自然不屑,可是却不鄙夷。毕竟在这幅场景下,平时再嚣张狂妄的人,难免也会给他吓着。当然陈觉民也知道袁峰这种禀性,所以实在没有将他放在眼中。不过既然来了,肯定要解决个干脆。

他弯腰拾起了地上了钢刀,微微弹指,钢刀颤抖不已,颇合心意。

虽不是法器,但也是柄锋利的好刀了,配上陈觉民的力量,足够将先天十步的修士一刀劈成两半。袁家的下人,刀用的就是好呀。

更何况,陈觉民前世中用的最多的武器就是“刀”了。

各式各样的刀,他都用过。其中最常见的钢刀,恰巧在他刚刚踏入修炼之途的时候用的最多,各类刀法的武学,他亦是熟记于心,信手拈来。

至于为什么用刀呢?

当然是杀起人来最快,简单暴力很直接。

这场举世的变革中,最少不得的就是杀人了。

当然,说起来陈觉民最喜欢用的刀,还真不是钢刀。

可现在有这样一把,他就已经很满足了。随即很满足的挽了个浑圆的刀光,刀光小时,他手中的钢刀,刀背已经拍在了袁峰的背上,震碎了他的五脏六腑,活脱脱死的不能够再死了。

当然一刀砍下他的头颅虽然热血,可陈觉民绝对不会做这种傻事。

等等袁家还没出,就被县尉袁烈阳大人一道法术拍成了飞灰。

待到袁峰倒地,钢刀收入鞘中,陈觉民透过开着的磨坊门,感受着月黑风高的夜晚,果是十分适合杀人呀。

来来去去都是个死呀。

眼瞧陈觉民杀了人,又要闯城门,康广义从怀中掏出一件黑色的衣物递过。

“披上这件夜行衣,夜半三更闯城门!”

陈觉民抓在手中一甩,即已披在身上,如藏夜色之中,行走踏步,如是鬼魅。

一道身影,拎着另一道身影,一步蹿出,贴在地面,趟出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