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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往事难书(第2页)

姜越掰着手指报了一连串书名,高高兴兴地说:“上次我没借到的《植物志》今天也有了,所以我今天去借《植物志》看。”

“你借这个做什么?”

姜越没意识到少年是在套话,继续开开心心地说:“我觉得很有意思呀,我看了《动物志》才知道原来我们这里生活着那么多小动物,甚至有一些是别的地方没有的稀有品种!你不觉得这样很有趣吗?”

姜越喜出望外,一边喊着“要要要,姐姐帮我留一下好不好”,一边拿上零钱,穿好鞋子,一路狂奔去公交车站坐车。幸运的是,他在车站没等几分钟,就等到了直达图书馆的公交。他上了车,坐到一位靠窗坐的少年旁边,少年脚边放着一只似乎装了很多书的纸袋子,姜越敬畏地看了他一眼,然后看着窗外的风景发呆。

大约二十分钟以后,车子开到了图书馆。

来图书馆看书的人不多,这一站也就姜越和坐在他旁边的少年一起下。姜越瞄了一眼少年拎着的书,忍不住问他:“你的书都是借图书馆的吗?”

事情差不多发生在2007年的某天下午,逛了一圈恐龙博物馆的姜越第一次对古代生物产生好奇。他在网上到处收集资料,后来经热心人指点,学会去图书馆找找有没有以前出的专门写当地生物种类的资料。

《植物志》和《动物志》算是他的目标之一。

在这之前,他跑过一趟图书馆。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植物志》被别人借走了,倒是《动物志》还剩一本。是以,姜越借走了《动物志》并请求工作人员姐姐,若是有《植物志》的时候,千万一定要记得告诉他,不然他会抱憾终身的!

……

“两位小主人的脾气很不一样,他们一个能整天不说一句话,另一个则可以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一个不爱搭理别人,另一个却喜欢给别人上课;一个只喜欢工作工作工作,另一个在空闲的时候则喜欢种花养鱼偶尔晒晒太阳……他们的性格截然不同,唯一重叠的爱好便是,两个人都喜欢研究古代生物变迁。”

书签的图标就是书签,只不过上面长出了四肢,“脸颊”两边多了一对红晕,而它的头顶则像女孩子那样打了一个粉色蝴蝶结——它可能就是个女孩子吧——总之,说话声音细细的,很温柔。

“所以你是为了这些才借书的?”

“对!”姜越继续欢快地应声。他和少年走了一路,终于看到图书馆的正门了,他欢呼一声,接着拉起少年的手,往图书馆那边跑。

少年平淡地看了他一眼,应了一声:“嗯。”

“那里面有哪些书?”姜越好奇道,他没等少年回答就憋不住自己积了好几天的话题,自说自话道,“我也借了好多书,嘿嘿嘿,我觉得多看书挺好的,能学到好多好有趣的知识——”

“你借了那些?”少年反问。

姜越嘴甜人可爱,年纪小但特别会说话,自然讨得两位工作人员的喜欢,她们笑着说若是有书,一定会给他留着。

姜越心满意足地走了。

时间差不多过了三天,姜越蹲在家里玩掌上游戏机的时候,突然接到了图书馆的工作人员的电话。那位姓“单”的姐姐说:“姜越小朋友,你的《植物志》人家已经还了哟,你还需要吗?”

它一口气说了很多前两位主人生活中的小事,等点出了“古代生物变迁”才猛然意识到自己离题了。于是,连忙把话题拉回来,告诉吴桐笙那段两个人共同度过的时光。

书签的主人一共有两位,一位叫“魏冉”,另一位叫“姜越”。书签最初则是魏冉送给姜越的礼物,因为姜越总会忘记自己看资料看到哪里,所以需要书签来做个标记。

书签则是魏冉送给姜越的第一张书签,它被遗忘在《植物志》的第52页,在漫长的时光中产生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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