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马是疲倦的,鞍是鄙旧的,辔头的皮子早磨出了毛刺……那马只是踏着碎步疲沓地走着。在阳光的照射下,它的额角偶尔会闪出一抹紫晕。像金的光线打在铜的骨上,铮然地要敲出声响来。
那个年轻人一直在沉思着。良久抬起眼:玉门关又近了一步,关外就是一个苍鹰狡兔、明驼荒沙的世界了——无论如何,他二十三年如此寂寞的生命正无可避免又如此兴奋地在逼近一场巨大的转折与挑战!
那是一卷杏黄色的诏书。用杏黄色绫子拟就的,柔软华贵。诏书上右起一行是御笔直书的飞白墨迹,下面一行行是名臣褚遂良奉旨添注的蝇头小楷。字的末尾,还有一方朱红的印。印章不大,刻的却是一字千钧的“贞观御制”。
只见这卷诏书上,杏黄、墨青、炽红三色交映成彩,典雅华重,实际的命令只有五个字:“扑杀李浅墨!”
这正是皇家的口气,干净利落,用最柔滑的绮罗盛裹着最凌厉的钧令。
维时大唐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五月,太宗遗诏:扑杀李浅墨!
而这时,这卷诏书正斜斜地挂在一副鞍辔的右侧,随着马蹄声轻轻地摇晃着。
马背上的人有二十二三岁的年纪。让人一眼忘不了的是他的鼻,削挺如铗。他的双眉间,似乎隐隐地锁了一弯忧郁。他穿得并不太齐整,但那两片冷象牙色的颊配上暗蓝的衫,倒别有一番男儿风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