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潇岚摇了摇头:“算啦。没想到连你都有秘密要保守了。我走了。”
关雪樱拦住她,一脸焦急地似乎是想要说些什么,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出口。她默默地让到一边,低垂着头,看上去楚楚可怜。
文潇岚几乎就要心软了,但想到范量宇至今还没有恢复正常的附脑,一股火气又冒上来了。她轻声说:“小樱,我们是好朋友,为了朋友付出什么都是值得的,担惊受怕也好,打打杀杀也好,我都能承受。但是,我不希望你骗我,尤其是在现在这样一个紧要的关头,守卫人世界都已经乱成一锅粥了,我们更不能自己乱起来。”
关雪樱咬咬嘴唇,在手机上又打了一串字:“我没有骗你,如果要骗你的话,我可以撒谎。我只是真的不能说。”
文潇岚不再多说,快步走出房门,离开了宁家。走回宿舍的路上,她忽然一阵悲从中来,很想要肆无忌惮地大哭一场。冯斯选择了远离他们,范量宇附脑受制、此刻几乎就是个废人,这两件事原本已经让她很不痛快了,一向乖巧听话从不惹是生非的关雪樱居然也有了不能和她分享的秘密。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文潇岚想,为什么每一件事都变得不对劲起来?
下午上课时,文潇岚仍然心不在焉,满脑子都在想着关雪樱的事情。唯一的好消息是,一个自称范量宇手下的人给她发来短信,告诉她冯斯安然无恙,已经回家了。
果然是祸害万年在,不到该死的时候,文潇岚欣慰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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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熬了一整个晚上,早上没睡够,她的脑袋还是略显沉重。好容易盼到下课,看看天色已经开始变暗,文潇岚收拾好东西,离开教学楼,打算晚上不上自习了,好好补个觉再说。刚走出教学区大门没多远,忽然有人从身后拍她的肩膀。文潇岚回头一看,不觉微微有些吃惊。这个正在拍她肩膀的人,赫然是冯斯的前女友黎微。虽然两人在学校时几乎不认识,前几个月也只是匆匆见过一面,文潇岚对黎微的印象还是蛮深的,这是一个相当与众不同的姑娘。
“黎微,你怎么来这儿了?”文潇岚问。
“我有事情找你。”黎微说。
“找我?”文潇岚有些奇怪,“我能有什么事可以帮到你?”
“其实我本来是想要找冯斯的,但后来我想了想,那个人……最好暂时别让冯斯见到,说不定他会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想来想去,还是找你好了。”
文潇岚更加一头雾水。但她知道,黎微不是个随便开玩笑的人,不管她所说的“那个人”是谁,自己最好是去见一见。
“好吧,我跟你去。”文潇岚干脆地说。
她跟随着黎微走出校门,上了一辆出租车,开往火车站方向,最后停在了一家一望而知专门在火车站拉客骗外地人的小旅馆门口。两人上到旅馆二楼,走进一个小标间。
光线好暗,这是文潇岚的第一反应。她打量了一下,标间里的窗帘全都拉上了,房间里有两张床,其中一张**躺着一个人,尽管是在温暖的四月里,也依然紧紧裹着被褥。除此之外,房间里充斥着刺鼻的中药味儿。
“这就是你想让我见的人?”文潇岚问,“这是谁啊?”
黎微还没有回答,**的人已经听到了她的说话声。这个人有些艰难地翻过身来,轻声说:“小岚,你好啊,我们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
这个声音好耳熟,似曾相识,文潇岚上前两步走到床边,借着窗缝透入的微弱光亮,看清楚了这个人的脸。她不由惊呼起来:“池……池阿姨?”
这个躺在车站旅馆里、一脸苍白病容的女人,竟然是冯斯的母亲池莲。
文潇岚回忆着和池莲有关的往事。她虽然和冯斯是中学同学,但池莲早在冯斯上小学时就已经去世,所以只是小学时在很偶尔的场合碰过面打过招呼,冯斯自己也并不愿意多谈论逝去的母亲。但是文潇岚听其他人谈起过,池莲是一个温婉贤淑的好妻子、好母亲,当初冯斯的父亲冯琦州因为给人喝符水“治病”闹出了人命,然后如丧家之犬般匆匆逃亡,是池莲独自一人撑起了家庭,最后由于操劳过度,在一个暴雨之夜被卷进洪流,意外死亡。冯斯一直都怀念着她,并且为此深恨害死了池莲的冯琦州。
然而,时隔十年后,当冯斯已经是一名十九岁的大学生时,真相却残酷地浮出了水面。冯琦州和池莲都不是冯斯的亲生父母,都只是为了他的天选者身份才收养他的,而池莲的死根本就是假死——她一直都活着,并且通过幕后的谋划终于让冯斯一步步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她更是收养了冯斯的孪生兄弟、小道士慧心,把慧心也培养成一名高手,显得心机深沉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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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这位慧心,由于附脑影响了生长激素的分泌,从小就形同侏儒,而且同为一胎所生,冯斯成为了天选者,他却默默无闻,这令他的心态颇为扭曲,一直仇恨冯斯并且渴望变得强大。几个月前的平安夜,慧心突然现身在宁章闻家里,已经移植了第二个附脑,力量变得异常强大,相貌体格也发生了巨大改变,不再是道士打扮,自称改名叫“池慧”。然而,不管他怎么变化,文潇岚隐隐有种感觉,他这种偏激自卑的性格,很有可能是池莲故意引导培养的。
总而言之,她对池莲的印象并不太好,尤其不喜欢池莲蒙骗了冯斯那么多年。但现在,出现在她眼前的池莲却是一个衰弱的病人,看起来病情颇为沉重。面对着一个生病的长辈,她也不愿意失了礼数。
“你应该只是在小学的时候见过我吧?”池莲说,“居然还能认出我来?”
“我在冯斯那里见过您的照片,”文潇岚说,“您的身体怎么了?找我到这里来有事吗?”
“其实是黎微自作主张把你带过来的,但这样也好,我猜想他心里始终不能原谅我,在我面前也许会失去理性的判断力。”池莲说,“如果通过你传话,或许他的反应会温和一些。”
“传什么话?”文潇岚问。
池莲正想说话,猛然间剧烈咳嗽起来。黎微连忙替她倒了一杯水,喂她吞下几粒药丸。池莲喘息了一阵子,慢慢呼吸平复了,对文潇岚说:“冯斯从贵州山区带出来的那个叫关雪樱的女孩子,还在北京吧?”
文潇岚点点头:“对,还住在宁哥家里,怎么了?”
“我需要冯斯说服她,把她母亲从日本带来的秘密资料交出来,”池莲说,“否则的话,我的另一个儿子池慧可能就要没命了。”
三、
“我们是不是该跑?”姜米问。
“跑不掉的,我们被夹击了。”冯斯说。他已经看得很分明,河谷的另一个方向也走来了数目差不多的一帮人,首尾夹击,两侧是难以攀援的高山,三人已经无路可逃。
“那就看他们说些什么吧,”姜米倒是不乏镇定,“起码看他们弄刀弄枪的样子,不大像是守卫人。”
三人站在原地,等待着这两队人汇合,把他们包围在中间。冯斯打量了一下,看出这些人基本都是本地人,一个个生得相貌凶悍,一看就不像好人。
唯一一个看起来略微和善一些的,是一个老人。他穿着黑色的中式长衫,手扶拐杖,一头银发,长长的白色胡须也打理得干净整洁,乍一看飘飘欲仙,有几分各大电视台养生节目中的骗子祖传老中医的高人范儿。
冯斯一眼就看出这个老人是这群人的首领,也只能向他发话:“这位老先生,你们这是想做什么?”
老人和蔼地笑了笑,用标准的普通话说道:“这位小友,该问问题的似乎应该是我。你来到我的地盘,一路假冒警察,到底想要做什么?是不是章海龙派你们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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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见鬼了,冯斯想,从哪儿冒出个叫章海龙的?他明白这当中一定有什么误会,连忙摇头:“你可能弄错了。我不认识什么章海龙,也不认识你。”
“是么?”老人依然笑眯眯地,“无妨,每一个想到这里来插一脚的人,都会这么说,这些鬼话我也听厌了。还是请三位小友跟我去一个能帮助你们说实话的地方吧。当然,看在我和章海龙那么多年的老交情份上,你们的命暂时留着。”
冯斯有点隐隐猜到这个仙风道骨的老头是干什么的了。从“我的地盘”“到这里来插一脚”等只言片语,他估计这是一群毒贩,而这个老头就是毒贩们的首领。眼下,这位星宿老仙式的毒枭多半是把他当成了竞争对手章海龙派来的奸细,所以纠集人手打算收拾他们。
“真是对不起,姜米同学,”冯斯说,“本来打算陪你好好玩上一天,没想到惹出这么一群凶神。”
“没关系,虽然没能撑到竹筏,这里的风景总算很漂亮,也算不虚此行。”姜米说。
“理解万岁。”冯斯点点头,随即对刘岂凡说,“大少,动手!”
随着这句话说出口,刘岂凡的蠹痕迅速发动,把身边这三十余人全部笼罩在其中,蠹痕范围内的时间流逝接近于停止。这个时候,假如有人站在蠹痕范围之外观看,就会发现在一片光晕之中,几乎所有人都像木头人一样不再动弹了,除了刘岂凡和冯斯这两个人。虽然暂时还不明白原理,但冯斯是世上为数不多的几个能对刘岂凡的蠹痕免疫的人,另外两个已知的例外是冯斯的前女友黎微和他的哥哥池慧。
毒贩们静立在原地,在时间的桎梏下全然不能动弹。冯斯从一名毒贩的手里抢过一根木棒,挨个往毒贩们的后脑勺猛敲过去。片刻之后,刘岂凡收回了蠹痕,姜米眼前一花,只见冯斯和刘岂凡都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汗如雨下,而毒贩们则全都晕倒在地,一个个头破血流。
“我算是亲眼见识了蠹痕是怎么用来打架的了,”姜米叹了口气,“真是超越常人的想象。”
“我不过是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工作,”冯斯咧嘴一笑,“全靠刘大少法力无边。”
“不过,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呢?”刘岂凡问,“现在我们已经和这帮家伙结怨了,继续留在镇子上只怕会继续惹麻烦。但是,还没找打听到你祖父的下落呢。”
“没别的办法了,我们又不能像双头怪他们那样杀人灭口——妈的,还是做守卫人好——只能试试去找丰华明,看有没有可能吓唬他一下,逼他说出真相。”冯斯说。
“不必了,我已经来了。”一个声音忽然响起。
冯斯悚然转头,发现河中心站着一个人,正是他想要找的水电站站长丰华明。不可思议的是,丰华明竟然是站立在几米深的河水的水面上,恍如没有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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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华明一步一步地走到岸边,每迈出一步,脚底都只是和河面轻微接触,同踩在地面上几无分别。姜米不由得后退了两步,冯斯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示意她别害怕。
“丰站长,你好,”冯斯说,“既然你能跟踪到这里来,我们的身份和来意,你都该清楚了吧?”
丰华明点点头:“你是天选者,来到这里是想要寻找你的祖父。”
“没错,你既然在我面前丝毫也不隐瞒,估计你也已经打好算盘了。你愿不愿意告诉我呢?”冯斯问。
“我原来是打算杀了你的,”丰华明说,“但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确切地说,不是我改变主意,而是你祖父向我下达了命令。”
“什么命令?”冯斯问,“是带我去见他吗?”
丰华明摇摇头:“你们祖孙的相见,依然还不是时候,但是他觉得,是时候可以告诉你一些家族的历史了。所以,他要我把你带到水电站里面去。”
“还真猜对了,水电站里果然藏着些什么。”冯斯说,“那就麻烦你带路吧。”
“今天不行,水电站里还有其他员工,需要重新安排一下,”丰华明说,“明天一早,到我家的卤菜店来找我。”
“但是……”冯斯有些为难地指了指地上昏迷着的毒贩们。
丰华明笑了笑:“怕他们找麻烦?那你们赶快回旅店,带着行李到我家住吧。他们从来不敢招惹我。”
在说到“他们从来不敢招惹我”的时候,丰华明的眉宇间隐约现出一丝傲气,那一刹那间的傲气让他看起来有几分像一个真正的守卫人。但半秒钟后,傲气隐去,他又重新回复到一个饱受生活磨砺的老工人的气质。
丰华明的家十分窄小,只有两间卧室。冯斯等三人占据了丰华明儿子的小房间,他只能去睡到客厅里。
“你们注意到了吗?丰华明的老婆孩子对我们的到来一点也不吃惊,也没有朝我们多看半眼,说明他家里经常来奇怪的客人。”冯斯说。
“喂,你这句话说得好像我们都很奇怪似的!”姜米瞪了他一眼。
“我觉得他很不容易,”刘岂凡说,“在这样的地方一呆就是三十年,人生能有几个三十年啊。而且他明明是个很厉害的人,如果留在大城市,也许会成为路晗衣梁野那样的风云人物,但他却把自己的半生都消磨在了这里。”
“这大概就是他们经常提到的信仰吧。”冯斯说,“我过去总是喜欢嘲笑这样的信仰,但当曾炜死了之后,我觉得我过去的态度可能太犬儒了一点。有些事情,除了信仰之外,用别的东西解释不通。”
“那你呢?你有信仰吗?”姜米冷不丁地问。
冯斯被问得一愣:“我?我……我还真不知道。按说我是天选者,消灭魔王是我的最大使命,我应该以此作为信仰才对。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年的时间都过去了,我还是觉得我和守卫人世界格格不入。我勉强地做着他们想要我做的事情,既没有使命感,也没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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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你根本不情愿对抗魔王啰?”姜米说。
“也不能这么说,”冯斯搔搔头皮,“起码我想要保护我的朋友们,也希望曾炜的死和我爸的死能够有价值,所以需要干什么事情的时候还是有拼命的动力的。我的意思只是说,这些可能都只能算是私人理由,但要我站在更高的层面上去看,我连魔王到底是什么都不知道,也无法对它产生那种你死我活的仇恨感和对抗的冲动。如果要我像丰华明那样,明明有足够的能力享受更好的生活,却要一辈子呆在这样的地方钻地下值班、回地面卖卤菜,那我真的熬不下来。”
“你倒是挺诚实的,算是发掘出了你的新优点吧。”姜米敲敲冯斯的脑袋。她转过头看了看刘岂凡:“小刘子呢?你有什么想法?”
“其实我也不明白魔王是个什么东西,但我和冯斯一样,都有着自己的私人理由。”刘岂凡说,“如果守卫人和魔王的战争是没有办法调和的话,那我希望这场战争可以尽快结束。因为不管魔王究竟有多邪恶,我至少可以肯定,守卫人自己未必正义到哪里,这是一群为了达到目的完全不择手段的人。我不希望再出现更多的刘岂凡。”
话题到了这里忽然变得很沉重。冯斯叹息一声:“睡觉吧。明天要去钻地洞了,估计会很难受。”
姜米得到女性的优待,睡在唯一的单人**。刘岂凡乖乖地躺在靠门边的地铺上,很快睡着了。冯斯也趴在靠里的地铺上,正打算入睡,忽然觉得头顶有些痒痒,一抬头,发现是姜米从**伸出手臂,正在用指甲扒拉他的头顶。
“睡不着?”冯斯低声问。
“其实也很困啦,但是有句话一定要和你说。”姜米说。
“什么话?”
“我不怪你了。”姜米说。
“不怪我?你什么事怪我了?”冯斯莫名其妙,接着反应过来,“啊,你还是在说我抹去你记忆那回事。”
姜米轻轻一笑:“是啊。刚才我们谈到丰华明的生活,让我想到了很多。一直以来,我只是从你嘴里听说守卫人的生活,但等到亲眼见到丰华明,亲眼见到他的老婆孩子,亲眼看到这间破房子和那些比你还蠢的卤猪头……我才真切地体会到,在这个奇怪的世界里生存,真的不容易。”
“谢谢你的夸奖。”冯斯闷声闷气地说。
“这个世界里不光有生死和杀戮,还有无声无息的隐忍,无穷无尽的折磨,甚至比死还可怕。”姜米说,“所以,我能够体会到,你做出抉择时的痛苦。这世上有很多事情,永远无法两全,你不过是选择了你认为可以保护我的方式。”
“谢谢,你能理解就好。”冯斯下意识地伸手碰了碰姜米的手,又像触电一样缩了回去。黑暗中,两人似乎都有什么话想说,但最后谁也没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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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了。
丰华明的妻子和儿子早早起床,在为几个陌生来客做好了早饭后,又去忙忙碌碌地烧开卤水、准备当天的卤菜原料。姜米想要去帮忙,被丰华明阻止了。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各人有各人的生活。”丰华明说,“你们吃完饭先等一会儿,我去借车。”
他出门而去,不就之后回来了,招呼三人一同出发。三人跟着他来到街上,发现他借来的所谓“车”,是三辆自行车。
又破下限了,冯斯想,如果我的生活是一部小说,那个狗日的作者绝逼和我有深沉大恨。他回想着过去乘坐过的那些破烂金杯、二十八手奥拓、响着“世上只有妈妈好”音乐的路面清洁车,只觉得自己的脑门上刻着一个大写的“惨”字。传说中的迈巴赫在哪里?传说中的布加迪威龙在哪里?
三人骑在车上,跟随着丰华明的自行车在坑坑洼洼的路上摇摇晃晃骑行,一小时后到达了水电站。水电站的地面部分就是一个巨大的山洞,和煤矿的矿坑差不多,一道长长的铁轨从洞外延伸到洞内,洞口两侧挂着的老干部体对联倒是擦得铮亮,估计是近期为了迎检查之类的事重新打理过了。
众人放下自行车,丰华明沿着铁轨走向远处,没过一会儿开着一辆锈迹斑斑的小电车回来了。电车四四方方,看起来就像一辆城市郊区常见的拉客用残疾人助力车,引发了姜米极大的兴趣。
“不许摆出你那副‘我来自资本主义花花世界什么第三世界新鲜玩意儿都没见过’的丑恶嘴脸!”冯斯一声棒喝。
姜米噘着嘴很不服气。但等到坐进去车子开动之后,她就显得没那么开心了。不只是她,冯斯也感觉很难受。这条通往地下的巷道狭长幽深,沿途只有昏暗的矿灯照明,电车在铁轨上颠簸震颤,发出刺耳的噪音。冯斯有一种错觉,好像是自己正坐在魔鬼的马车上,被运往地狱深处。
大半个小时后,电车终于停了下来,姜米面色苍白地从车上跳下,扶着巷道的洞壁干呕了一会儿,才算缓过劲来。
“罗曼蒂克的想象总是经不住现实摧残的。”冯斯替她拍着背,然后递了一瓶水给她。姜米喝了两口水,脸色略微恢复了一点红润:“我服了,光是这么一条路就够人受的了。”
“走吧,前面还要步行一段路。”丰华明淡淡地说道。
好在这一段路并不难走,只是要穿越一段溶洞地貌,两旁的景色居然还算不错,至少比先前黑漆漆的巷道更能让人心情愉悦。不过走了没多远,冯斯的耳朵里就能听到远处传来的噪音。那声音听来像是机械运转的声响,同时又混合着一些水声。越往前走,噪音越大,渐渐已经到了能让人的耳朵感觉不舒服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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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丰华明伸手向前一指。只见前方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巨大地下溶洞,只是经过了人工休憩,里面透出灯光。冯斯还记得报道里讲过,水电站的主体就是依托地下的天然洞穴改建的。
踏着石阶走进电站,可以看到这个洞穴天然带一个大拐弯,电站也由这个拐弯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机房,另一部分是生活区。发电机组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一旦走进水电站的范围内,就连两人面对面说话都很难听清楚,必须要扯着嗓子喊才行。
而且由于机械运转发电带来的热量,这个小小的地下世界十分闷热,有如蒸笼一般,进没多久,几个人都是一身的大汗。丰华明说:“平时这里是不会安排女职工来值班的,所以工作时间大家都是打赤膊。”
冯斯不怀好意地瞅了姜米一眼,姜米嘻嘻一笑,对冯斯龌龊的念头满不在乎。她凑到冯斯耳边,用近乎喊叫一样的声音说:“这次我是真服了。这种地方普通人呆三十分钟只怕都要受不了,丰大叔居然可以三十年里每隔几天就来一次,一次一个整天,真不是一般人比得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