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搜索 繁体

第十章、魔宫

     <!--PAGE 9-->

     “这个么,你可以自己去探寻,”林静橦有些狡黠地一笑,“老妖婆和我都受了重伤,一时半会儿动不了,但宫殿的入口就在那里。你可以自己进去看一看,能看到什么,能不能回得来,我就不敢保证了。”

     “我不管你是激我还是吓唬我,总之我非进去不可。”冯斯说。

     站在近处看,这座金字塔整体呈青灰色,所用的石块比电视上所见埃及金字塔更小,但也因此结合得更加紧密。冯斯并没有到过埃及,不知道站在胡夫金字塔下是什么感受,但他可以结合比例大致地猜测,这座金字塔并不比胡夫金字塔小。

     “据说修建胡夫金字塔动用了十万人,花费了二十年,”冯斯说,“后来也有科学家认为这个估计太过,但按他的计算至少也得用一千五百人。张献忠要在短短几年内做到这一点,动用的恐怕不会只有三百石匠吧。”

     “阮帆不是说了么,除了石匠外,还有大量的民伕,而且山里采石方便,基本上算是就地取材。”姜米算计着。

     冯斯点点头:“而且别忘了,张献忠的手里,很可能有些什么超越人力的东西存在。不管怎么说,我们进去看看吧。”

     姜米点点头,很自然地拉住他的手,就好像已经这样做过千百次一样。冯斯略略有些不自在,但很快就觉得这样很好,那种来自俗世间的温暖气息,仿佛是在告诉他:你仍然可以追求平凡的幸福,你仍然有机会活得像一个普通人。

     活得像一个普通人,真好,冯斯想着,握紧了姜米的小手。两人肩并肩地从金字塔底矩形的入口钻了进去,金字塔的四围石壁上插满了燃烧的火把,照亮了塔内的一切,令他们毕生难忘的奇特景观就这样粗暴地映入眼帘。

     金字塔里并没有他们之前猜想的那些石梯、台阶、一间间分隔开来的石室与墓穴,金光闪闪的财宝;也没有想象中的黄金棺材、木乃伊、圣甲虫、幽灵。

     金字塔是中空的。在这座中空的金字塔的中央,只有一样东西,一个矗立着的庞然大物。

     一棵树。

     一棵黑色的,高过百米的,几乎占据了金字塔中央四分之三空间的参天大树。当然,天是参不了的,倒是基本上接近了金字塔的顶端。这样一棵突兀出现的树,再次让冯斯的脑海里蹦出“粗暴”这两个字。粗暴,蛮横,不讲道理,这棵树就这样以一种凌人的气势树立在金字塔里,诉说真实世界的残酷和荒谬。

     两人对望了一眼,小心翼翼地靠近,姜米忽然扇了扇鼻子:“奇怪,是我饿得太狠了吗?”

     “你没有产生错觉,我也闻到了,”冯斯说,“是肉香,类似于烤肉一样的香味。”

     “是从……这棵树上传来的?”

     “我相信是的。”

     <!--PAGE 10-->

     两人来到了大树下。在火光的映照下,姜米倒抽了一口凉气:“我的天哪!”

     “再在这个魔王的圈子里打滚几天,我就算没有密集恐惧症也得犯病了……”冯斯不自禁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靠近了才能看清楚,这棵树其实并不是黑色的,不过它原本是什么颜色也很难看得出来了。它之所以在整体上呈现出黑色,是因为它的树干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同一种东西。

     ——黑色的花朵。和冯斯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抓出来的那一朵一模一样的黑色的花朵。当年只是那一朵花,就造成了整个玄化道院凭空消失的奇迹;当年只是为了得到那一朵花,玄化道院就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但他们却万万没有想到,就在和那朵花一同带回川东的面猴里,隐藏着成千上万朵相同的花。

     这些花从大树的根部开始生长,扎根在树干上,一路细密地往上延伸,直到无法看清的高处,树皮上的几乎每一处空间,都被花朵所覆盖。与其说它们是花,倒不如说更像是一种霉菌,布满了整棵大树的令人毛骨悚然的霉菌。

     “养分从哪儿来的呢?”姜米很是困惑,“这个金字塔里面没有阳光啊,根本无法进行光合作用。而且我们进来之后呼吸很顺畅,说明这里也并没有正常的呼吸作用所释放出的二氧化碳。”

     “我猜想……它们的养分和普通植物的摄取方式没有丝毫关系,你过来看,这是什么?”冯斯伸手指向树皮上一块很难得没有被黑花占据的空白处,正好在和姜米的头部近乎平行的高度。姜米向前靠近一步,抬眼一看,吓得向后又退出去好几步。

     “牙齿!”她低声惊呼,“人的牙齿!”

     “是的,人的牙齿,”冯斯点点头,“现在你能够猜到养分来自何方了吧?”

     “也就是说,所有的养分都是……从人身上来的?”姜米面色发白,“妈呀,那股肉香……”

     “大概是养分转化时所产生的特殊气味啰。”冯斯一摊手。

     “我觉得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吃烧烤了。”姜米看上去真的要吐了,“我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是金字塔形状?难道真的是传说中金字塔能带来特殊的磁场?类似让人头脑清醒、让植物生长更快、防腐什么的。”

     “那些早就被证明是无稽之谈了,不过是为了增加金字塔的神秘感而编造出来的谎言。”冯斯说,“金字塔有很多建筑学上的精妙之处,但也就仅此而已了。我倒是有另外的猜想。”

     “什么猜想?”姜米问。

     “金字塔这种独特的外形,或许是一种记认的标记,”冯斯说,“这样的话,无论在非洲、南美还是亚洲,懂得它的人一见到,就知道它们代表着什么。”

     “标记?谁的标记?又代表什么了?”

     <!--PAGE 11-->

     “我也不知道,只是瞎猜。”冯斯捏了捏鼻子,“这大半年来,我的生活就是不停地瞎猜。”

     两人绕着这棵金字塔中的大树走了几圈,大致看清了状况。这棵树其实只是相当于一个营养输送管道,通过它粗壮的根系从地下抽取养分,然后向上运输,供所有的黑色花朵吸取。

     而养分的来源,就在这座金字塔的地下,在大树的根系下方。虽然手边没有趁手的工具,但大树下方的泥土异常柔软,近乎于胶质,冯斯呼哧呼哧地刨出一个浅坑,手底下抓到了一把东西。

     人的头发。

     “不用再往下挖了吧?我们都能猜到下面埋了些什么了。”冯斯说,“别说你,我都有点儿肝颤。”

     姜米只看了一眼就把头扭开,但过了一会儿,她却重新转头走上前去,蹲下身子,似乎是强忍着恐惧拨弄了一下泥土。

     “这不是普通的泥土,”她说,“材质很古怪,简直有点像……果冻。而且你有没有发现?埋在这种泥土里的死人,几乎没有死尸的腐臭味儿。”

     “大概是杜绝了任何细菌的侵蚀分解,保证每一分养分都不会被浪费,”冯斯掏出纸巾递给姜米,“不知道我死后会不会有这样的待遇。”

     “您老是天选者,哪能挤这种大通铺?怎么也该享受总统套间的待遇吧!”姜米接过纸巾,玩命地擦着手。

     冯斯正想回话,忽然之间,从金字塔的高处飘来一个幽灵般飘忽的声音:“天……选……者?”

     这声音仿佛来自于大树的顶端,音量并不大,却仿佛带着特殊的扩音器,令声响传遍了金字塔内的所有角落。冯斯一把拉过姜米的胳膊,想要带着她退出去,但背后一声闷响,一道石门从地下升起,堵住了金字塔的出口。

     冯斯正在观察金字塔里是否还有别的出入口——尽管他清楚不可能有——忽然脚下一紧。还没等他低头,姜米已经惊叫出声。

     那是人手!一双双泛着青色的人手从地下破土而出,抓住了两人的小腿,把他们拉倒在地上。随即,和这些手相连的一个个人形物体也紧跟着钻出。这些人形物体粗鲁而配合默契地把两人的身体扛了起来,无数的大手紧紧扣住两人的四肢,令他们动弹不得。

     冯斯好似一只被架在架子上四肢摊开的烤猪,连脖子都没法扭动,只能骨碌着眼珠子,斜眼看看这些抓住他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如他所料,这都是一些“活死人”,一看就毫无生气,皮肤泛出古怪的青紫色,动作僵硬扭曲,神情木然,眼窝深陷,眼睛里几乎只有眼白。但十分奇怪的是,他们的身上都几乎没有任何腐烂的气息,反而带有一种草根一样的奇特清香。

     两只烤猪被这些活死人重新运回到了树下,这才被放下来。看着身边这些机器人一样动作整齐划一的僵尸,冯斯忽然产生了一种古怪的联想:要是利用这些死尸组成军队去打仗,不知道是不是很厉害?

     <!--PAGE 12-->

     两人虽然被放下,僵尸们仍旧围在周围,不容他们有丝毫逃跑的可能性。但等了许久,却并没有其他的事情发生。刚才那个声音也再也没有出现。金字塔里一片寂静,寂静到可以隐隐听到一些沙沙的细微声响从大树的内部传出来,冯斯猜想,那大概就是那些黑色花朵吸取养分时所发出来的声响。

     “刚才说话的那个家伙,怎么不出来?”姜米有些疑惑,但看上去并不是很害怕。在这些可怖的僵尸的包围中,她似乎仍然保持着那种天性中的乐观与……二,居然在吸溜着鼻子,像鉴赏高级香水一样鉴赏着僵尸们身上那股奇怪的草根味。

     二就二吧,冯斯想,不管怎么说,能在这样的大场面下保持镇定,对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来说,已经十分难得了。

     “他大概是在观察我们,”冯斯说,“现在是瓮中捉鳖,我们俩打死都逃不掉,他着什么急呢?”

     话音刚落,头顶又传来一阵飘忽的笑声,随即说话声再度响起:“力量很不错,头脑也清醒,你这个年轻人倒挺讨我喜欢。”

     “你是谁?”姜米抬头大声问,“你抓我们想要干什……”

     对方还没回答,冯斯却打断了姜米。他很没有绅士风度地一把捂住姜米的嘴,然后仰起头,大声喊道:“你说我的力量‘很不错’?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阴沉刺耳的怪笑声又响起来了,能听得出来对方的笑声里充满得意。笑毕,这个不知躲藏在哪里的怪人开口说:“听你这句问话,应该是还没有人发现你的力量吧?”

     “的确没有,”冯斯说,“所有人都把我当成废物,除了能和魔王的精神力量偶尔产生共鸣,我不知道我到底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能被视为天选者。”

     “这样最好。”对方说。

     “这样最好?这是什么意思?”冯斯莫名其妙。

     “意思就是说,你不知道自己的力量在哪里,是最好的,”对方冷笑一声,“正好方便我吃掉你!”

     三、

     文潇岚在很短的时间里转换了无数次梦境。她陷身于731部队的鼠疫实验室,无数只巨大的白鼠磨着牙齿围住她;她奔跑在干热而广阔的非洲大草原上,身后追随着数百万只行军蚁,就像是一条流淌的黑色河流;她在西伯利亚的雪原里艰难跋涉,远方一片白茫茫之中,隐隐闪烁着贪婪的绿光,饥饿的狼嗥声能听得很分明……

     总而言之,在每一个梦里,都有无数乱七八糟的东西追逐她、包围她、撕扯她,在每一个梦的结局处,她都最终变成了一具散发出磷光的惨白骨架。她很惶恐,想要醒来,但一次次挣扎的结果都不过是逃出了一个梦境、继而进入另一个更加可怖的梦境。无论哪一个梦,她都无法摆脱被或大或小的野兽、昆虫、怪物、妖魔活生生吃掉的命运,最后都是变成白骨一堆。右臂上的魔虫一直在活跃地动来动去,让她在睡梦中都不断感到疼痛,这大概是这一连串噩梦的根源。

     <!--PAGE 13-->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惊叫一声睁开眼睛,眼前看到的东西却让她差点惊叫第二声。她看到了一张丑陋的布满疤痕的大脸,正在冷冷地盯着她。幸好半秒钟之后,她就反应过来,这张大脸是她的熟人:范量宇。

     那个原本让她一看到就紧张得要死,却一不小心结下了共同御敌的奇特交情的范量宇。她甚至都不敢使用“友情”这个词,而只能马马虎虎说“交情”,因为她实在不能确定这个双头怪物到底会不会把她算作是他的朋友。

     “一觉醒来看到您这张脸,还真是挺贴心的……”文潇岚的手臂依然疼得厉害,但还是勉强说了句笑话。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蛮横无理的怪人面前,她就是不想流露出丝毫的软弱。

     “嘴歪了,啤酒瓶。”范量宇冷冰冰地说。

     “你在说什么?”文潇岚一愣。

     “我说你嘴都疼歪了,就别在我面前充女汉子了。”范量宇说。

     “我不是指这个,我知道我嘴歪了……我是说你刚才叫我什么?”

     “啤酒瓶。”

     “为什么要这么叫我?”

     “因为上次,你试图帮我一起打架的时候,抄起了一个啤酒瓶,”范量宇面无表情地说,“这个形象给我……留下了一些印象,比你的名字更好记。”

     文潇岚瞠目结舌,一时间想要跳起来揍人,但几秒钟之后,她松开拳头,笑了起来:“好吧好吧,啤酒瓶就啤酒瓶,能让你这样的大人物记住我的外号,我也算脸上有光了。不过抱歉本啤酒瓶现在没力气陪你聊天,手疼死了。”

     范量宇二话不说,握住了她的胳膊。他的体温原本很低,此时手掌却带着灼热的温度,犹如烧红的烙铁,文潇岚咬牙忍受着,没有哼一声。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感到先前手肘里疼痛的感觉骤然消失,与此同时,范量宇放开了手。那只小小的魔虫被一股无形的吸力吸在了他的掌心,拼命拍打着翅膀挣扎也无法挣脱。范量宇五指合拢,一声轻响,把魔虫捏成了齑粉。

     “食肉魔虫,虽然低级,却也挺恶心人的,”范量宇说,“这种魔虫可以迅速把血肉转化为能量,并且在进食的同时进行高速的分裂生殖。也就是说,只需要一只,也能吃光了你。”

     “还能分裂生殖……我还以为这一只最多把我咬穿一个洞呢。不管怎么说,多谢你啦!”文潇岚心里轻松了许多,无意间一抬眼,这才发现刚才那个忽而膨胀忽而缩小的黑洞已经消失了。如今在房间中央,悬浮着一个几乎只有沙粒大小的小点,忽明忽暗地闪烁着暗红色的光芒。

     “我好像是要被吸进一个大洞里,却被另一股力量拖了出来。”文潇岚说,“那个大洞哪儿去了?”

     “它现在变成了这个红点,”范量宇伸手一直,“除了你之外,其他人都在里面了。”

     <!--PAGE 14-->

     “在里面?”文潇岚一怔,“那他们……还好吗?”

     范量宇摇摇头:“我不知道。这是一个被极度压缩的闭锁空间,里面的一切虽然产生了空间畸变,却都是真实存在的,和你进入的蠹痕领域不一样。里面会发生什么,只有里面的人才知道。”

     “这么说来,把我拖出来的那股力量,应该是你吧?”文潇岚问,“你怎么不帮忙把冯斯他们一起弄出来?”

     “我不是神,没有力气照管那么多人,”范量宇硬邦邦地说,“何况,那个小子原本就应该进去。要解决这一切,得靠他自己。”

     “要是冯斯也有你这样的本事就好了,我也不必那么担心他,”文潇岚疲惫地坐在床边,“要真遇到什么事,他也和我一样,除了抄起啤酒瓶,多余的事情干不了。”

     范量宇冷哼了一声:“你的脑子果然是啤酒瓶做的……你还真以为我成天叫他废物,他就真的是废物了?”

     “这个么……废物当然不是,我只是说,面对着什么妖兽啊魔仆啊什么的玩意儿,他确实不如你们顶用嘛。”文潇岚愣了愣神。

     “面对普通的妖兽,可能的确是这样,”范量宇一脸的高深莫测,“可是真正面对魔仆,可能就不一样了。虽然我一直没能找出他的附脑到底有什么力量,但我有这种预感,一旦那种力量发挥出来,一定很惊人。”

     “但愿如你所说吧,”文潇岚抬头看着天花板,“真不知道他们现在到底遇到了些什么。”

     冯斯遇到了一个号称要吃掉他的家伙。

     听完这句话,他下意识地想逃,看了看身后那一堆友好的僵尸,心知绝无可能,只好放弃。正当他在无可奈何地猜测着自己会怎样被“吃掉”时,大树上响起一阵沙沙的声音,他抬头一看,发现那些依附于树干生长的黑色花朵都开始——抖动起来。明明在这个封闭的金字塔内并没有流动的风,这些花还是如同被风吹过一样抖动起来,带动起一圈黑色的波纹。

     然后他的身体就飘了起来。这一回,没有任何有实体的东西触碰到他,僵尸们都只是,他就像是一个被磁石吸引的铁块一样,向上飞起,一路攀升到了大树的顶端,下方姜米的惊叫声渐渐模糊。那股无形的力量托着他,把他放到了树顶由几根光秃秃的粗大树枝交缠而成的“网兜”上,然后就消失了。在冯斯的身前,树干的顶部,是一朵巨大到令人难以置信的黑色花朵,直径至少超过了三米,在它的面前,大王花也只能算是小儿科了。

     这时候他才能真正看清楚这种黑花的具体形态。它其实并不是纯黑色,更确切地说是色调偏向暗红,但色素沉积太深,乍一看就差不多是黑色了。它状如圆盘,由四十来片硕大的花瓣构成,正在散发出令人垂涎欲滴的肉香味儿。

     <!--PAGE 15-->

     “妈的,我都饿了……”反正也无路可逃,冯斯索性说起了笑话,“你要是能吃就好了。”

     “吃倒是能吃,不过味道肯定不好,而且……你也未必敢吃。”对方嘿嘿地笑了几声。巨大的花盘抖动起来,从花蕊里钻出了一个东西。

     一颗人类的头颅。

     冯斯下意识地想要后退,但支撑他身体的只有那几根树枝,别说后退,动作大一点都说不定会让他摔下去。他只能忍住那种见到一个和人体不衔接的头颅的不适感,硬着头皮看向这个奇怪的脑袋。

     他的第一反应是:比例好奇怪。这颗头乍一看只是普通的人头,有着一张略带圆肥的年轻男人的面孔,但仔细端详,比正常的人头要大上一圈,五官比例也不大对劲,鼻子和嘴巴显得过于小,一双招风耳又太大了点。

     而最不正常的是那两只眼睛,在这颗原本已经大了一号的人头上,眼睛却还要大出许多,看上去简直像是三星堆出土的石像,再加上长长的头发和胡须,给人一种远古的穿越感。

     “抱歉,我虽然很努力地想要演化为人,但还是稍微困难了一些,”头颅张开嘴说道,“用了那么多的时间,也只能初步形成一颗脑袋,模样还不是太像。”

     “你是一个魔仆,涿鹿之战中失踪的魔王的魔仆,对吗?”冯斯发问,“我上一次遇到的魔仆,也曾针对我所拥有——确切说是可能拥有但至今还没有展现出来的蠹痕给过很高的评价。似乎只有魔仆才能看出我的力量到底在哪里。”

     头颅上下摆动,做出一个点头的动作:“是的。我是一个魔仆。”

     冯斯想了一会儿:“那你算是我见过的第二个魔仆了。但是从你控制的这一片空间来看,你比我以前见过的那个魔仆强得不是一点半点,可是它都能很轻易地重组成完美的人型,为什么你变个脑袋出来都那么难?”

     “变化外形是很容易的,重要的在里面的东西,你明白么?”魔仆说。

     “你是指……大脑?”冯斯反应很快。

     魔仆赞许地点点头:“你很聪明。是的,其他的体肤器官都可以模仿,但脑子不行,它的构成太过复杂。”

     “我明白了,你是想要完美地变成一个人类,一个真正的人,”冯斯说,“但是人的力量并不如你,你的目的是什么?”

     魔仆眨了眨眼睛,却并没有回答冯斯的问题。它咧着嘴,挤出一个含义不明的笑容:“年轻人,告诉我现在是哪一年?”

     冯斯告诉了它,魔仆有些意外:“嗯?没想到我已经沉睡了快四百年了。现在是什么朝代、哪个皇帝在位?”

     冯斯被问得一愣:“皇帝?啊对了,你消失的时候是明朝末年。现在已经没有皇帝啦,理论上,每一个人都是国家的主人……”

     <!--PAGE 16-->

     他干巴巴地把政治课本上的定义向魔仆解说了一遍,原本以为对方会很困惑,但魔仆似乎对这种政体的变更浑不在意,很轻易就接受了:“原来已经没有皇帝了,难怪你直接用西元纪年来告诉我年代。那么张献忠呢?他的下场如何?”

     “他被清军——就是顶替了明朝的那个朝代、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杀死了。大西国灭亡了。”冯斯说。

     魔仆轻叹了一声:“不出我所料,他果然没能撑下去。这个人对我其实还算忠心,脑子也不笨,就是心太软了,终究还是难成大事。”

     “心太软了?”冯斯打断它,“张献忠入川后可是杀人如麻,后人甚至杜撰说他立了一块七杀碑:‘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当然这碑文其实是假的,那七个杀字的原文是‘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但是也说明了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就是个杀人魔王嘛。”

     魔仆看着冯斯,缓缓地说:“不,张献忠只是一个在乱世中想要活命的人,并不喜欢杀人。他杀死那些人,都是遵从我的命令。”

     冯斯浑身一震:“你说什么?”

     “那些人,都是我下令杀的。”魔仆重复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