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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原是故人来(第2页)

我一个人对着一盆汤,一勺一勺,全喝完了,胃里满满的时候,情绪就会跟着有一种安定感,朗冶订完了机票,却没有过来,自己在电脑前坐着,花哨的网页打出花哨的光,在他脸上投下五颜六色的光影。

我其实真的没有怪他,朱颜说得对,红尘里有我放不下的东西,所以注定不能完整渡劫。然而他却对我心存歉疚,所以用讨好的态度来对我,我并不需要这份歉疚,自然也不用他刻意讨好。

忽然就明白朱颜的心结,就像你明明不喜欢吃香蕉,有个人却把天下的香蕉都摆在你面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我低下头,去看自己的双手,避免和他视线接触:“命中注定的,无须强求,现在这样也很好,我并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所以你也不用这样刻意地讨好我,毕竟这个劫是我自己的事。”

他动了动嘴唇,脸色迅速晦暗。

我回味了一下我刚刚说的话,觉得很温柔很善解人意,并没有哪里不妥。

说完闪身就不见了。

我捏着勺子,愣了愣,对朗冶笑了一下:“真是个行动派……”

朗冶却怔了一下,慢慢在我身边坐下:“明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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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妩道:“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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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顿时大吃一惊:“为何?”

季妩慢条斯理道:“你想多了,不写言情小说,我可以写游记呀。”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在我脑袋左边放一个大大问号,在脑袋右边放一个大大的惊叹号。

“是博客啦,之前的那个博客,原本用来连载小说的,现在用来写游记了。”她把抹布放进水桶里浸水,唇角勾着神采飞扬的笑意:“没想到点击量竟然意外的高,最近有家出版社联系我,想要出版我的游记。”

季妩挑着嘴角爽朗的笑了:“你要是像我一样,爬过高山入过森林,肯定会变得更加女子汉,文艺女青年都是养在温室里的花朵,见风死的那种,现在没有人保护我了,自然要自己变得强大一点,才不会被人欺负啊。”

其实不是没人保护你,而是当那个人不在,所有人的保护你都不想要罢了。

我被逼无奈,取了一个小桶几块抹布,跟劳动人民季妩同志开始大扫除,电脑被打开,音箱里放着风格各异的流行音乐,我俩一人带了一个报纸帽子,边聊天边擦桌子扫地。说是聊天,其实主要是季妩再说,她本身就是一个作家,又外出了那么久,不像是以前那样蜻蜓点水的旅游,而是切身的经历,加之以前封了笔,倾诉的欲望更强,说起话来妙语连珠,她一张嘴,我基本插不进去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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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还在伤春悲秋,被这位小姑奶奶一顿连打带消忘了个一干二净,很不好意思道:“雾霾大,雾霾大。”

季妩把箱子一扔,双手叉腰,精神头十足地看着我:“那我们把它打扫一下吧!”

我急忙拉住她,边在身上手忙脚乱找钥匙,边赔笑道:“没有没有,就是一时没反应过来,我也刚下飞机,脑子还懵着呢。”

季妩拉着金属拉杆,偏着头看我:“去外地过年了?”

我点点头,用电控钥匙打开卷帘门:“去贵州了。”

我无言以对,她目前这个精神状况,实在是不好推测是正常的还是已经癫狂,万一姑娘思念亡夫过度,患上什么妄想症,那就麻烦了。

季妩看着我风云变色的脸,噗嗤笑出声:“你别是担心我精神不正常了吧,别担心,好着呢。”

我提心吊胆地看着她,弱弱道:“一般精神病都说自己好着呢。”

我从站牌走回店里,这条路走了不下千余次,熟悉的闭着眼就能摸回去,走着走着兴起,索性眼睛一闭,脑子里浮现出三维立体的实景图来,每一处台阶、垃圾桶,甚至是绿化区和雕塑,都在大脑里一清二楚,毫无压力的走了回去。

直到双手摸上一处温热的存在,似乎是一个人。

我赶紧睁开眼。

我点点头:“我来这里的时候,他曾经告诉我,他不知道他这样苦追七世到底是为了什么,朱颜,这世上没有谁会毫无原因地对另一个人好,爱情里一直在付出的,反而舍弃的最决绝。”

她看着我,眼神里带着茫然:“你是说,他追不下去了,他要放弃吗?”

我继续淡定地舀汤喝:“或许只是要想一想这个苦追的原因。”

任夏很喜气洋洋地看着我:“本来该给你摆个接风宴好好叙叙别情,但下午呢约了婚纱设计师,你看,放人家的鸽子多不好,于是你晚上给我留着门哈,我晚上回去给你叙别情。”

我向她挥挥手:“我就不耽误你珍贵的晚上时间了,你晚上还是和苏谋叙一叙别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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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受宠若惊地走过去,挨个拍了拍两人的肩:“不错,都越长越俊了,很有助于咱公司形象的发展。”

苏谋抽了抽嘴角,任夏则更加恭敬的一低头:“不敢有负老板的厚望,在您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我和小苏都一直努力往好看了长。”

我也抽了抽嘴角,任夏作为一个在传媒界这个鱼龙混杂的圈子,都能混的风生水起的人,口头功夫果然不是我这样小小的一个个体工商户能对付的了的。

知道你还给我摆一张死人脸!

我有些泄气,索性站起身:“好了,回去吧,明天的机票不是吗?晚睡不好。”

朗冶通知了任夏过来接机,估计在通知的时候还提点了两句什么,导致我下飞机的时候,受到了如同西太后出巡一样的待遇。任夏穿的花里胡哨,满脸喜气来接机,那个谄媚的表情,让我恨不得从她脸上撕下一张脸皮来,以证明她不是邪神附体。

我喝着解腻刮油的红茶,想说点什么,然而对面那个人异常沉默,沉默的无比严肃,让我生生没了谈话的欲望,于是便默默地相对饮茶,直到把浓茶饮成清水,他才放下杯子,看着我斟酌语气问道:“回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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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放下杯子,抬起脸来看他:“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恨透了你,才是个正常反应?”

但是我却特别特别特别想出去走走,不想在室内闷着,这种欲望强烈的犹如百爪挠心,竟然一秒钟都等不了。

于是我对朗冶道:“去吧去吧,我想出去走走。”

朗冶看了我一眼,眼睛里神色莫名,他站起身,穿了件大衣,又去隔壁将我的大衣拿过来:“走一会就回来好吗?”

我摇摇头,将那勺汤送进嘴里,眯着眼品了品,感受那股热流从喉轮一直到心肺,再到肠胃,舒服的轻叹一声:“你的手艺真不错。”

朱颜眼巴巴地看着我:“真好,还能尝一尝酸甜苦辣咸,我已经几百年没有品尝过味道了。”

我对她笑了笑:“你去投个胎,马上就能尝到了。”

我站起身,觉得有些撑,这样遍布了红尘凡世中烟火味道的感觉让人有种真切的存在感,便几欲幸福的落泪,我犹豫了一下,对朗冶道:“我想出去散散步,你愿不愿意陪我一道去?”

朗冶看了眼屏幕上的时间:“都十一点多了,恐怕不安全。”

看来先前的变故把他吓得不轻,果然人就要吃一堑才能长一智。

朗冶默默无言地拿起勺子,自己喝了口汤:“本来是想带你来过年,没想到如此惨淡收场,你还想去哪里,明天一起过去看看。”

我本来就不喜欢四处走动,自然也没什么想去的地方,于是摇摇头:“回家吧,没什么想去的地方了。”

他看了我一眼,喉头一动,却什么都没说,放下勺子去订机票了。

我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要说什么,索性放下勺子,认真道:“我去给你开门的时候,朱颜三番四次嘱咐我,一定不要怪你。”

他表情有些赫然,用手撑住了额头:“我真是……我从未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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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妩侧头看了一眼,眼睛里满是溢彩的流光,和先前温温柔柔的言情女作家一点都不一样,浑身散发出一种大气的洒脱:“因为我开心呀,当时我想卖,就卖了,明珠,你说我们家老宋换我这条命下来,不就是为了能让我快快活活地过一辈子吗?既然如此,为什么我还要干什么都瞻前顾后,畏畏缩缩呢?”

我一时间不知如何应答。

季妩继续抹桌子,声音轻快悦耳:“当时我想卖就卖了,现在我又想买,就像你现在坚持开这个赔本的店一样,不就是为了自己心情愉快么?”

我发自内心地为她高兴:“果然作家就是作家,金子总会发光啊。”

季妩笑道:“是呀,出版以后可以拿稿酬,就不用那么辛苦地赚旅费了,还可以在这里买套小房子,我买房为根的思想还是太重了,老觉得不在哪有套房子,就像自己是无根的浮萍一样。”

我小小地吃了一惊:“你之前的房子呢?”

朱颜神色颓然,慢慢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这个苦追的原因,也不知道我到底想要一个什么结果,的确,这么多年,我们……都该累了。”

我惊奇地看着她:“那你是什么个意思?”

朱颜站起身,有些失魂落魄:“我也要想一想,你慢慢吃,我先走了。”

好不容易逮着一个空档,趁她去给自己倒水喝的时候,我真心实意地建议:“其实你复出的话,估计成绩会比以前更好。”

季妩放下杯子笑了笑:“我不会再写言情小说了。”

我惋惜道:“可惜这一番高见,只能让我一个人听了,我听了还没什么用,一点都不能激励起走四方的雄心壮志。”

我:“……其实我本来想年后请保洁公司的……”

季妩又嫌弃地看我一眼:“干嘛要浪费那个钱,你又没断胳膊断腿,自己打扫不行吗?”

我觉得我眼泪都快下来了:“季妩,你出去这么久,到底经历了什么,究竟是什么把你从一个天天穿棉群的文艺女青年,活活变成了一个双手耍大刀的女子汉,时光你这把杀猪刀,快把我的文艺女青年还给我。”

季妩率先拉着小皮箱往里走:“玩的开心吗?”

我脸色暗了暗,就我那个经历,着实算不上开心,于是嘴里乱七八糟地唔了一声,勉强算作应答。

季妩显然也没真想听我的回答,自己乐淘淘地在店里转了一圈:“这么久居然还是这么个格局,一点创新都没有。”说着随手抹了一下桌子,又看看自己的指尖,嫌弃道:“咦,这么脏,你也不知道收拾一下。”

季妩看了我一会,踢了踢脚边的行李箱:“我大老远的来看你,却被你怀疑是精神病,实在是太寒心了,我看以后要是来,得先去精神科开个证明才行。”

我这才看到她这身远行归来的行头,不过话说回来,她实在不像是一路风尘,黑色线衣搭配朱红色的高腰毛呢长裙,肩上披了块厚厚的围巾,文艺范儿十足,加上脚边的行李箱,俨然是给衣服裙子或者箱子拍广告归来。

季妩又踢了箱子一脚:“我一下飞机就奔你这来,你结果你还没开门,冰天雪地的等了半天,还被你怀疑精神病,你今天是铁了心不让我进门了对吧?不进拉倒我这就走。”

季妩笑眯眯地拿掉我在她脸上**的手,打趣道:“怎么回事儿?昔年一别,你居然瞎了?”

我面无表情道:“昔年一别,你居然胖了。”

是个女人就讨厌自己发胖,季妩这样脱俗的人果然也不能免俗,她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遍,皮笑肉不笑道:“我们家老宋把我养这么胖容易么?你笑话我什么!”

任夏哈哈一笑:“那怎么可以呢,所谓姐妹如衣服男人如手足,缺胳膊断腿没什么,裸奔就不好了。”

苏谋嘴角又抽了抽,我跟着也抽了抽,目送他俩一骑黄尘扬长而去。

一般商户都是大年初六才开门营业,中友这会只有KTV和电影院还在营业,衬着千家万户门上红彤彤的春联,倒是丝毫不显冷清。

回中友的时候路过朗冶住的小区,他就先下车回家了,任夏莫测的目光从他身上滑到我身上,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本以为到店里会接受一番盘问,一路上就在构思她会问什么话,我应该怎么应答,还在心里模拟了一下那个场景,结果人算不如天算,到中友门口,人家两口子把车往路边站牌一停,俩人都巴巴地看着我,很一致的传递“就到这吧走好不送”的意思。

我默默的开门下车。

我其实很不喜欢这样的对待,我想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但身边所有的异常都在提示我,真的有事发生,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苏谋换了一辆银灰色的跑车,不看牌子也知道是个高级货,炫富炫的很拉风,任夏一点点消掉了刻意用来遮掩容貌的小法术,炫美炫的也很拉风,我出出口的时候,就看到这两个拉风的人一左一右排在两边,很毕恭毕敬地一低头:“老板好,欢迎回城。”

原本焦距在这两位身上的目光刷一下全黏在了我身上,各种惊讶羡慕还有不屑的,让我很是受宠若惊。

他愣了愣,脸上一瞬间有狼狈的神色显现:“不……没有……”

我说:“那你现在是个什么态度?如果是愧疚的话,那大可不必,我说过了,我不怪你,这件事本来就和你没有关系,可能如果你不插手,我早就死了。”

朗冶闭了闭眼睛,声音有些抖:“我知道。”

我摇摇头:“我想去酒吧,我们去酒吧吧。”

我急需一个喧闹的环境来证明我和这个世界的联系,这么说太文艺了,但是我需要证明自己还活着,迫切的犹如人需要呼吸。

朗冶到底没有拗得过我,然而小城市里面很难找到干净的清酒吧,找了半天,找到一家24小时营业的茶馆,聊胜于无地进去坐了坐。

朱颜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我说:“为什么不愿意呢?”

她一愣,几乎是下意识的回答:“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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