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冶一路上都默默无言,跟死机了似的,我跟着林南歌进主卧的时候,他终于成功重启,一把拽住我的手:“明珠,太危险了,你不能去。”
我看他一眼,奇道:“我不去难道你去?都到人家门口了再打退堂鼓,不太合适吧。而且追溯前生这个事情,我可是把身家性命都托付给你了,战友,只要你给力,咱基本就没啥大问题。”
我的给力战友板着脸跟我一起进了主卧,林南歌已经在**躺下,看见我俩一前一后地跟来,又开始微笑:“可以开始了么?”
朗冶表情复杂,沉默一会,道:“我把你推荐给林总裁,只是想着你或许能帮得上忙,帮一帮就行了,不用那么玩命吧。”
我拉上安全带,拍了拍他的肩:“要是平常,我肯定象征性帮一帮了事,不过今天不是身边跟着你呢么,只要你护好我的本身就行了。我看好你哟少年,走吧,一会赶上中午下班,路上该堵了。”
我俩到红叶山庄的时候,林总裁刚刚梳妆完毕,她穿了一身胭脂色的晚礼服,那样挑人的颜色穿在她身上,犹如一匹流动的水,举手投足之间全是风韵,被全套珠宝首饰一衬,那风韵又显得高贵凌人,如同出访的皇家公主被风吹起面纱,不经意间流露出一角媚色。
只是这副美景看在我眼里就有点人之将亡的凄凉,我拿上手机坐进车里,朗冶打量我一下,说:“该带的你都带好了?”
我莫名其妙:“该带的?”
朗冶说:“你不是要催眠林总么?难道你要用法术?”
我说:“我这不是怕你失业了让我养么。”
朗冶哈哈大笑:“放心,哥哥好歹也是有手艺的人,诗人总比木匠容易饿死,在你饿死之前,哥哥约莫都用不着你养,在你饿死的时候,哥哥还能养养你,我现在在路上了,十分钟后到,你快收拾收拾。”
他这句“收拾收拾”让我有种即将出远门的感觉,不禁怀疑这次催眠应该是凶多吉少,这么一想,面前的女作家顿时比美丽的林总裁可爱多了。
本来我的意思是确认一下林南歌就是文兰,就是陈自臻爱过的那个头牌妹子,然后再把想办法让陈自臻和林南歌直接对话一次,这事就算是圆满解决了,我就可以拿着六个零到处游山玩水,然而现在一看,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们的圈子太乱了,不是我这样避世百年的人可以参与的。
晚会散后,我从白猫身体里脱出来,灵体落地化出原型,颠颠地跟着陈自臻和陈老爷进书房,估计陈自臻心情不是太好,我还没进去,他啪一下就摔上门,要不是我躲得快,爪子直接就报销了。
书房里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辩论内容大概就是前一章中我们总结出的民国恋爱观,陈老爷认为,他既然已经答应了那个文伯伯,就得履行约定,不然文兰孤儿寡母前来投奔他,陈家却翻脸不认人,实在是有违江湖道义。
年轻版的陈自臻站起来,先对文兰笑了笑:“我记得她,小时候文伯伯来家里玩,文兰妹妹也跟着住过一段时间。”
陈老爷眉开眼笑:“当年我在祁连的时候,你文伯伯照拂我良多,为了报答这个恩情,我便和你文伯伯订下儿女婚约,如今你学成归来,正好和文兰成婚。”
陈自臻脸色当场变了。
贵妇慈眉善目地摸摸他的肩:“阿臻,祝贺你。”
陈自臻对她点了一回头,贵妇便扭着腰肢进厅去了。
林总裁是个记性很好的人,从这场缓慢而亢长的宴会过程就能看得出来。很久以前我曾经追溯过另一个人的前世,那简直是一部玄幻小说,各种场景各种快进跳过,各种人各种面目模糊,只有少数几个眉眼清晰,在那个记忆里,我基本可以从一个人的面目清晰程度来判断他对事主的重要程度。而在林南歌的记忆里,所有人都眉清目秀,让人很没有想法。
而这场大宴,应该是他们的最初的相遇,据说林南歌上辈子是个头牌,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那个档次的,大概也就是陈家这样的世家能请得起的。按宋秦告诉我的说法,陈自臻还因为这个头牌被自己爹逐出家门,可见林总裁的确是魅力惊人。
现在的问题是,为了确定林总裁就是头牌妹子就是文兰,我必须得混进这场大宴里确认一下,想要混进去,就得证明自己是客人,想要证明自己是客人,就得带点礼,想要带点礼,就得带点钱……
我身上揣的都是人民币,上哪给他弄礼物去!
朗冶电话打过来的时候,女作家正试图用她梦想成真的案例来说服我,其过程和天桥上算命的招数一样。可能是因为从没有亲眼所见,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这是真的,但因为她知道的有点多,在不好灭口的情况下,只能先伪装是自己人。
谢天谢地朗冶的电话打过来了,我接起来,听见他在电话那头笑模笑样:“亲爱的,听说你现在不太开心?”
我往蛋糕间瞄了一眼,肖铉对我点了下头,看来是他通风报信拉救兵的,这孩子总算干了件好事。
我脱了鞋子上床,跪在她身边,握住她的左手:“好好睡吧,睡着了就能见到他。”
滨海三月,春还料峭,树抽新芽,陈家独子从英国学成归来,陈老爷大喜,在别院里摆了桌大宴,庆贺陈家后继有人。
前世之灵所能追溯到的记忆,基本都是这个人前世最重要最难忘记的东西,孟婆汤消不掉这些东西,只好封住它们,放在这个人身体最深处。在林南歌的记忆里,最难忘记的,大概应该可能是陈自臻了。
我看的一呆。
林南歌抿了抿鬓边打理一丝不乱的头发,柔柔微笑:“我将要赴一个重要的约会,怎么能不收拾好点呢?”
我没忍心告诉她,虽然是有关她的约会,可要去赴的人其实是我,她收拾的那么好,还不如把我打扮打扮。
我更加莫名其妙:“不然呢,你还真让我拿根棍子用力抚摸她的后脑勺啊。”
朗冶脸色有点变:“你要用前世之灵?”
猫的前世之灵能够追溯前生,无论是人还是动植物,只要有前生记忆,都能被猫灵追溯到,算是我的一个大招。只不过这个大招太没有攻击性,而且施法的时候需要猫灵脱体,万一打哪冒出来个道士打死我本身,那我就只能留在那个人的前世记忆里,直到修炼出新的身体。
季妩看到我为难的表情,很善解人意地站起来:“郁老板还有事?没关系,先忙你的吧,我们改日再约。”
我被迫给她留了个电话,并且承诺忙完手上的事情就联系她。这位女作家一直都是神神叨叨的,我觉得或许我可以把她送给任夏,她比较喜欢这些诡异且脱离常理的东西。
季妩走了没多久,朗冶的车就停在店门口,他降下车窗,墨镜架在脸上,衬得面部线条帅到天理不容。
而陈自臻则认为这件事很好解决,让陈太太出面认文兰当干女儿,当陈家的小姐对待,给她找一门好亲事,风风光光的一嫁,齐活。
十七岁的姑娘脸皮还很薄,听见陈老爷在大庭广众之下宣布婚事,羞答答的低下头,自然而然的忽略过陈自臻突变的脸色,我把这场变故看在眼里,忍不住一声哀叹。
陈老爷又道:“前几天,你文伯母忽然带着文兰过来,我这才知道原来文兄已经病逝,文家也已经被分家,文兄没有儿子,嫂夫人也没分到多少家产,不过没关系,我们陈家也不是看重这些虚礼的人,爹的意思是凑个双喜临门,我请先生算过日子了,五月阳春,适合成婚。”
我一直觉得民国是个很混乱的时代,新旧思想交汇冲突,比如成婚这个事,恋爱自由的新思想和父母之命的旧思想激烈冲突,造就无数可歌可泣的悲剧传说。当着满堂宾客,陈自臻不好直接跟他爹翻脸,只好把这口气压在肚子里,假装很欢乐的答应下来。
我在贵妇怀里趴了一会,趴的昏昏欲睡,在这期间,陈家老爷先起来说了一堆冠冕堂皇的话,陈自臻也起来说了一堆冠冕堂皇的话,然后各种冠冕堂皇的寒暄。终于等宴到一半,陈家老爷站起身拍了拍手,把陈太太身边的一个年轻姑娘拉起来,对陈自臻道:“自臻啊,你来认识一下,这位是文伯伯家的姑娘,名叫文兰。”
我呆了。
合着文兰不是林南歌?季妩曾经说陈自臻是间接杀死文兰的凶手,而他能记住这个名字,其实并不是因为爱情。
眼看着过来的客人越来越少,大概也快开宴了,我总不能拿张毛爷爷给他折个千纸鹤送进去。正一筹莫展,忽然看见一辆小汽车上走下来一位贵妇,贵妇怀里抱了一只白色的猫,款款向院子里走去。
我一拍脑门,二了,现成的便利不知道用。
陈自臻正在内厅门口接待来客,在林南歌的记忆里,他还很年轻,英姿勃发,一举一动都带着一种蓬勃的朝气。我趴在贵妇怀里,听见他跟贵妇客套的寒暄:“姑妈快请进吧,我父亲已经等您很久了。”
朗冶又说:“把你的偶像送走,来红叶山庄一趟吧,林总决定接受催眠了。”
我看了一眼时间,迟疑道:“现在?林总不上班么?”
朗冶说:“让你来你就来,管那么多干什么。咸吃萝卜淡操心,人家失业了又不用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