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搜索 繁体

逆转时光的幸福(下)(第2页)

可惜我做饭的起因是荒诞故事,过程是恐怖故事,结局是悲剧故事,苏仲景很努力地想将悲剧扭转成喜剧,可是悲剧多几次,他的肠胃终于撑不住了,闹得我超没脸,躲角落里郁闷。最后他想了又想,跑过来说:“人类中,贤妻的‘贤’其实是‘闲’事的‘闲’,闲着没事干的妻子才是好妻子,你应该努力闲惠,做闲妻,什么家务都别干才是对的。”

我给他绕得直挠头:“小倩不是这样说的。”

苏仲景痛心疾首道:“所以她不闲惠,你可千万别学她。”

我拍拍他的背:“没关系,我是朝秦暮楚的妖怪,可以用变化术陪你慢慢变老,等你死了我就忘掉你改嫁,别这样看着我!天底下帅妖怪那么多,我保证我忘掉你,保证会改嫁,好不好……”

至少,现在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

我们可以努力在他活着的岁月里享受当下!

再后来,我跟蓝凌归案,乖乖承认了所有罪名,被打入黑狱,关了五百年,在狱中表现良好,后来被红羽和蓝凌合力,托关系找后台,将我保出,为天界做事将功赎罪。此时人间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偷偷查了苏仲景的事情。他在大周年间中了进士,因为太耿直清廉,与上官不和,很快就被免职罢官,因为人缘好,被大家力保留了性命,回家后开了个学堂,传授圣人书,桃李满天下,无风无波,儿孙满堂,活了八十八岁,善终。

这样也好……

我决定履行一半的约定,努力将他忘记。

红羽没生气,摸摸我脑袋:“别哭了,再想想办法啦。”

我抽泣着,继续骂他:“谁哭了!你哪个眼睛看见我哭了?!”

蓝凌在旁边望天:“两个眼睛都看见了。”

我做不到。

站在荒野上,我忘记了尊严,忘记了面子,尽情痛哭,全身上下比被打断骨头痛,比烧焦皮毛痛,比摔伤内脏痛,这是撕心裂肺的痛,痛得灵魂都无法呼吸。无论任何困境都不会掉的眼泪,就像泉水般,止不住的流,我从不知道,自己也是有感情的,会那么不愿意失去一个人。

一直哭,一直哭,哭到太阳落下,星星满天。

我哭个不停:“我的粽子,不会舍得让我掉一滴眼泪的,我的粽子……”

会心疼我,会哄我的那个苏仲景没有了。

他过上了最幸福的生活,可是他的幸福里再也没有我的立足之地。

我低头沉默。

红羽继续道:“我查了一下整件事,你这猫也太蠢了,救人也不是这样救的。看在你没脑子,起因是善意的份上,我问问天界管这块的蓝凌仙人,看有没有转弯余地吧……”

我继续沉默。

<!--PAGE 9-->

苏仲景闻言一窒。

我抬头,踮脚,闭眼,轻轻吻上他的脸颊的伤痕,然后在唇间碰了碰,然后看着他。很多话,我没有说出口,可是我知道他会懂。

<!--PAGE 13-->

他的梦想实现了。

可是我呢?要道出真相,将他抢入山中,再次打碎他的美梦吗?

年轻妇人的肚子已显怀,脸上还挂着娇羞的笑容,她手捧食盒,轻轻放在他的桌上,然后抬去手,心疼地用为他打扇,用如水般贤惠的声音道:“郎君,天热,我为你做了冰镇绿豆汤。”

苏仲景打开食盒,含笑道:“谢娘子贴心。”后问母亲,“厨房今日可有鱼?”

妇人们发现了我的存在,惊呼一声:“哪里来的小黑猫?好漂亮,怎跑入书房?若是挠花书本如何是好?”随后争先上前,好奇看我,都很喜欢,然后让丫鬟们去厨房准备煎鱼来喂我,年轻妇人还和苏仲景商量着要把我放在家里养。

我的心停了。

他认真思索。

时间变得很漫长,仿佛静止在这一刻。

这是褪尽污浊的他,才华洋溢的他。

天子骄子,怒马鲜衣,载着全洛阳少年们的羡慕,少女们的爱慕。

可……可是,我的粽子呢?

我正失魂落魄,没有和她打架的心思,夺路而逃。

幸好猫天生擅长隐藏,我花了很多心思,甩开了红羽的追杀。我没有去更安全的海外,而是冒险来到被天界监管的洛阳。我不相信苏仲景会忘了我,我相信只要把他抓走,好好**几个月,他一定会重新爱上我的!

苏府的装饰和十二年前,没多大变化,只是门前那对石狮子和牌匾更旧了。

如果苏仲景没有受伤,他依旧是苏家郎君,在人类社会读书,孝顺父母,不可能去荒山野岭转悠,捡到受伤的我,自然也不会爱上我,和我在一起。

我的手脚渐渐冰凉,头脑渐渐迟钝。

天空中传来熟悉的声音,湖水般平静的声调里藏着如火的灼热,是红羽:“那头名叫夜瞳的畜生!奉天界之名,将你捉拿归案!”

我呆了呆,出去抓住个小妖怪问:“粽子呢?”

小妖怪莫名其妙:“那是谁啊?”

我怒:“是人类啊!”

我跳上屋檐,转瞬离开苏家,重新启动法阵。

回到十二年后,我兴高采烈地变回人身,准备去报喜,忽然发现手上空****的,好像有什么不见了。我迟钝了好一会,才发现苏仲景送我的玉扣,不知何时掉了。

一股极度的恐慌涌上心头,我忽然发现高兴过头,有什么东西好像忘记了。

苏仲景应该没事了吧?

临走前,我兜去后院看他,见他还在为爷爷去世哭泣,趁义仆走开,跳上矮几,蹭蹭他,“喵喵”叫了两声,试图逗他开心。

“小猫咪?”苏仲景从悲伤中抬头,看见我在打滚肚子逗他,眼睛亮了亮,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露出我从未见过的小酒窝。他从桌子上端下一碟糕点,悄悄递到我面前,低声道:“猫咪对不起,现在家里没有鱼,你吃糕点吗?”

我蹲在屋檐上,一边看他,一边等待夜幕降临。

真哭的,假哭的,人群渐渐散去,由于来客人数超过预计许多,苏府预算不周,管事的苏母病倒,新管事赏罚混乱,仆役们多了好几倍的工作量,个个累得双腿发颤,困得眼皮发抖,怨声连天。负责看守灵堂烛火的小丫鬟,像鸡啄米似地打瞌睡,其余人也瘫倒一片。

我轻轻从屋檐跃下,先去苏母房间,躲过同样打瞌睡的丫鬟,将一颗妖界的灵药丢进她嘴里,然后跑去灵堂,守在阴暗角落。

没有妖怪告诉我,当喜欢的人类配偶不在了,应该怎么做?

苏仲景说:“认识你已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自小倩为采臣放弃妖骨,堕入轮回后,我想了好久,我们做朋友已足矣,做夫妻……我怕我老了,死了,你会难过。”

我和小倩不同,我放弃妖骨就变成猫了,更加不可能和人类在一起。

8

妖界唯一有控制时间能力的是烛九阴,他很喜欢睡觉,一睡就是千年。

作为一个很老资格的妖怪,我知道他的下落。

苏仲景正在烧饭,忙得头也没回道:“想,自然想。”

我再次确认:“真想?”

苏仲景被我勾起伤心事,犹豫道:“谁不想念家人?我也只能是想想了。”

我脾气不好,为他不甘!

我玩空心思想办法给他治疗脸上的伤痕,可惜他的伤痕过于陈旧,极难痊愈,大部分的妖怪自愈能力都很强,也不太在乎美丑,没有研究治疗烫伤的必要。天界倒是有灵丹妙药,但偷仙药是重罪,而且有重兵把守,很难偷。

有没有不去天界,就能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呢?

我也替他难过。

无论妖怪们多喜欢他,也改变不了他是人类的事实。我曾听见他在梦里与友人高谈论阔,引古据今地争论时事,也曾看见他在梦里,含泪呼唤死去的爹娘。可惜梦想只能做梦实现,他藏在心里。

我望着高头大马带着新科举人穿过街道,人人夸好,心里有些不甘。若我的郎君不是被大火毁去容貌,肯定比这丑八怪举人英俊一千倍,若人类不是以貌取人,断了他的求学之路,他的才华会比这白痴举人高一万倍!

黑山富饶,我贪吃。苏仲景年幼时也锦衣玉食过,很懂得吃喝之道,他会陪我去很好吃的摊子,帮我选出最好吃的美食。偶尔遇上些不知事的纨绔,见他貌丑,冷嘲热讽,苏仲景却不太在意。我总是黑着脸冲过去,又想起不惹事的承诺,再黑着脸冲回来。

街上锣鼓震天,报喜声传,是城东张家二郎中了举人,鲜衣怒马,意气风发,老父热泪盈眶,大摆流水宴,庆贺家门出贵人。邻人纷纷恭贺,未出闺的小娘子们羞答答地瞧,只夸二郎是文曲星下凡,俊俏好儿郎。酒摊旁边,有读书人好生羡慕,议论纷纷,然后看一眼我眼前堆的盘子,再看一眼苏仲景的书生打扮,忍不住窃笑:“哪来装腔作势的丑八怪和乡下婆娘?以为披上长袍就能装读书人吗?”

<!--PAGE 10-->

如果今天他说的话不能让我满意,我就把他揍得半个月起不了床!

苏仲景受不住我无赖,被逼得没办法,只好解释:“我是人类,寿命短暂,转瞬就老了,到时候红颜白发,难以般配……”

意想不到的答案,我愣了。

我觉得他可能是安慰我,不过安慰得很中听,于是依了。

我不做家务的生活井井有条,房间不会变成命案现场,黑山的妖怪不会被骚扰,大家都很快乐。

有时候我会和苏仲景去人类的城镇里玩,看花灯,看龙舟,逛庙会,看大戏什么的。苏仲景蒙着面纱,不喜欢惹是生非,我这辈子惹的事够多,不差少惹几件,每次进城都变成又瘦又矮,高颧骨扁鼻梁厚嘴巴,满脸麻子,看上去就尖酸刻薄没人要的妇人,免得被周大郎那样的家伙缠上。

生平第一次,我想让别人开心……

7

婚后的日子,我有尝试做一些人类雌性的行为,比如做饭。

苏仲景和我对视了很久,忽然悟了。他抱紧我,心跳的声音快得如最急促的鼓点。

洞窟里,有水珠滴落,我肩上传来湿热的感觉,他说:“夜瞳,对不起。明知道不能陪你一生一世,明知道越相爱越会让你伤心,我还是忍不住爱上你。”

他永远舍得不伤害我,所以犹豫,所以抗拒。

所以我最讨厌,和他有同样眼睛,会勾起回忆的死狗!

<!--PAGE 15-->

我怒:“剜掉它!”

蓝凌无语,红羽窃笑,我继续嚎啕。

荒山上,鸡飞狗跳,乱作一堆。

蓝凌不知何时来到,红羽和他叽叽喳喳商量了许久,过来建议:“你的罪责很大,可能会被判终身监禁黑狱,不过你救人的行为又挺可怜,不如你将责任推卸给那个姓苏的,就说他骗你做的这些事,可以减轻处罚。”

<!--PAGE 14-->

“胡说八道!我夜瞳是什么身份的妖怪!”我哭着骂那不着调的家伙,“我可是黑山之主,若被区区人类使唤得动,我的面子往哪里搁?!苏……仲景那家伙不过是个唯唯诺诺的窝囊废!我才不在乎他呢!怎么可能听他的话!那种忘恩负义!背主私逃的混蛋!没打死就不错了!”

我做过很多蠢事,可是从没试过像今天那样后悔得想去死。如果把所有的财宝交出,如果把所有的地盘交出,如果把所有的妖力交出,可不可以让我重来一次?

眼前犹晃着苏仲景幸福的笑容。

重来意味着要把他的幸福毁灭,再度推他入地狱。

红羽摇头:“算了,事情做都做了,别想他了。那个叫苏……苏仲景的家伙吧?慧根不错,人也不错,可惜现在有妻有子,又和你没了缘分,算不上忘恩情,别胡乱破坏别人家庭,就当所有事都没发生过吧。”

“明明就发生过了!”荒郊野外,我懊悔不能自已,终于撑不住,嚎啕大哭起来,“我不要现在好看的苏仲景,不要举人,我要我的粽子!那个会说笑话,会说故事给我听的蠢材!我要我的粽子!那个没人理,没人要的丑八怪!那个会教我写字读书的王八蛋!那个从来不舍得伤害我的男人!”

红羽给我哭得手忙脚乱,竟开始安慰:“别哭,别哭,哎呀,这事也没办法啊。”

天空早已被赤霞染红,是红羽降临的预兆,她站在围墙上,不知看了我多久。

我扭头,默默离开这个温暖的家庭。

走至郊外,红羽现身,轻轻咳了声,似乎带着点解释的意味,宣读我的罪状:“你擅改了几千人的天命,让洛阳大火在历史上消失无踪,让无数人的命运被改变。这是罪不可赦的行为,我奉天界命令,来抓你归案,劝你不要抵抗,少受些苦楚。”

母慈儿孝,天伦之乐,家中处处都是暖意。

妻贤夫贵,举案齐眉,波光流转间都是幸福。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苏仲景,他是那么的满足,那么的快乐。

他再次笑了,摸摸我的脑袋道:“在爷爷去世的那天,有只长得和你很像的黑猫闯入我房里,它围着我很温柔蹭了又蹭,似乎想安慰我,真是可爱。”

我的心如死水,正欲开口之际。

“儿啊,”不远处传来低呼,有位慈眉善目的年长妇人,带着位年轻妇人和众多丫鬟而来。走到近处,年长妇人笑道,“物极必反,已经中了举人,勿贪功伤身。”

书房前,认真读书的少年是那么陌生。

我轻轻地叫了一声。

他抬起头,用同样陌生的目光看向我,忽然笑了,嘴角两个酒窝跳动着,好像春天桃花盛开的温柔,他说:“小猫咪,我好像见过你。”

我偷偷跑进去,闻着熟悉的气味,没费多大劲就找到了苏仲景。

苏仲景的脸上没有伤,鼻梁高挺,面如冠玉,配上那双点墨般的眸子,穿着华贵的锦袍,饰着珍稀的玉佩,举止优雅,言谈大气,全身上下都散发着温柔,就算全洛阳的贵公子加一起,都没他一半俊俏。

宝石的光芒被磨出,从街边没人看的破石头化作稀世奇珍。

“没关系啦……”我越想越乱,脑子就像团解不开的麻。

可是,为什么要解?

“人类就爱胡思乱想,你读过那么多书,”我反问,“可知森林里的懦弱无能的兔子,随时都会丧生在猛兽的口下,可是它们还是会享受被清晨露水洗净的绿草、交错的古树枝桠间透过的阳光,快乐地活在当下?”

<!--PAGE 12-->

我惊愕地抬头,不知自己犯了什么要引起天界大规模追杀的事。

红羽弹指,团团火焰,连珠而来。

小妖怪口水:“好吃的?”

“……”

我终于发现不对的是什么。

我用生平最快的速度回去黑山。

黑山群妖依旧,苏仲景却不在了。

我的洞窟里,没有任何他曾存在的痕迹。

不要太伤心噢,比起原来死全家,你现在只死爷爷,已经很幸运了。

我用爪子拍拍他的手,表示安慰,然后很给面子地叼起块糕点,转头跑了。

“小猫咪,别跑。”苏仲景追了几步,可惜速度没我快,拦不住。

偷油的小老鼠,叽叽喳喳从角落里跑出来,想跳上烛台。被我从黑暗里窜出,一巴掌一个,打得哭爹喊娘,抱头鼠窜,发誓再也不敢来了。

烛火静静地烧,直到天亮。

我唯恐生事,在苏家守候了好几天,直到白事办完,苏母病愈,所有事情恢复正常为止。

花费了两个月时间准备,我偷偷摸摸地潜入烛九阴沉睡的洞窟,偷了他掌控时间用的宝盒,再借助从别人处哄到手的操作法阵,将时间逆流,运气很好地没有出错,回到了十二年前。

苏府在办白事,人来人往,好不热闹,所有仆人都忙得团团转。年幼的苏仲景长得还很稚嫩,粉扑扑的脸蛋,和女孩子般秀气,格外可爱,他正为逝去的爷爷哭得伤心。旁边的义仆抹着眼泪,一边嚎啕,一边劝他不要伤心过度,有伤身体。

<!--PAGE 11-->

“嘿嘿。”我笑了两声,跑了。

我决定给他一个天底下最大的惊喜!

我要去阻止当年那场火灾,让他不会受伤,也不会家破人亡了!他会继续念书,会中举,会做官,而且是个好官。虽然我不太喜欢在城里生活,不过为了他,也可以勉强自己做个官夫人的。

在我想得山穷水尽,在城镇乱转的时候,听见有人类小媳妇在哭哭啼啼:“要是我当初不嫁给他就好了。”她母亲在劝:“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听见两人的对话,灵光闪过,我忽然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

我急匆匆跑去问苏仲景:“如果可以重新开始,你想不想自己的脸平安无事,家人全部回来,快快活活过日子?”

区区相貌之别,割开了天与地。

为何那么蠢的举人会被夸奖?我那么好的男人要被嘲笑?!

苏仲景善良,能忍受同类嘲笑,在山里安分过日子。

苏仲景觉得他们不对,想开口与他们商讨几句圣贤书,奈何风吹面纱,露出真面目。

读书人个个表情就像见了鬼,吓得跳起,直往后退,继而纷纷鄙夷,连看都不肯看他一眼,更别提说话了。

苏仲景低下头,有些落寞。

对妖怪恒久不变的时间,对凡人而言,短暂如蜉蝣。

我才发现,六年过去,原来十七岁的少年长大了,没烧伤的地方长出胡渣,有了成熟的轮廓,身材也变得高大起来。随着日转月移,他还会变的,总有天柔顺的青丝会化作花白,清澈漂亮的双眼变的浑浊,眼角长出无数皱纹,挺直的腰杆渐渐弯曲,腿脚慢慢失灵,甚至记忆开始混乱,直至生命消逝。可是我从未想过有天会失去他。

妖怪与人类结婚的故事里,往往到举案齐眉,就戛然而止。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入库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