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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盛世(第2页)

三兄弟越喝越兴奋,趁着酒性,一溜烟儿的就跑到了凯奇布诺大草原上。那片草原,位于祈灵城的东北部,草原面积不大,但却又为祈灵城增添了一处美丽的看点。而且草原离城镇相当近,每当黎明或黄昏临近,草原上的人群总是最多的。

因为凯奇布诺草原那是赏日出日落的最佳地点,眼界开阔,自然的气息就萦绕在身旁,沉浸其中,宛若漫游仙境,别具一番美意。所以,不管日出的时间多么早,总会有不少的族人去到草原上赏景。

清晨时分,美丽的草原上也总会响起嘹亮的歌声,然后不管男女老少就都闻歌起舞,那场景着实令人震撼!

一听到“吃饭”两字,亦歌立即从人堆里挑了出来,双手搭在萧幕和易尘的肩上,“说到吃饭,我最在行了,两个好小子,都不等我,这行为有失兄弟准则哈!”

易尘忙解释道,“我和萧大哥也刚好准备来叫你的啊,别误会哦。想来真是惭愧,我这当小弟的,一直以来还没请过两位大哥呢,这样吧,今天这顿选小弟我的!”

“好啊,好啊,太便宜的不行,我们可是要吃这祈灵城中最具特色的菜哦,比如海虾,碧螺,雪鱼……”

再者,不难看出,易尘的支持者那是相当多的,当然女生稍微多一点,毕竟他长得那么帅气,又年轻,人见人爱呢!

对于一个曾经犯过错的人,臣民并未有丝毫的排斥,他们看到了易尘的付出和努力,也看到了他对梦想的执着!所以,他们愿意赐予他机会,让他在绚丽的舞台上绽放光彩!导致海选之后,众人纷纷议论,易尘很有可能是亦歌的接班人。

事实如此,易尘以参选者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进入第二轮的全民选举,这让萧幕和亦歌都特别高兴!

日子久了,在祈灵城也有了新的风俗,比如有男子看上哪家的姑娘,那么,在清晨时分的万人齐舞种,男子就会找到那位姑娘,邀请她跳舞,并用歌声表达自己的爱。

“行,没问题!易尘今儿个豁出去了啦,哈哈!”

之后,三个大男孩就到了酒馆大吃大喝。因为知道萧幕他们即将离开,所以很多族人也都涌进酒馆,与他们共享美味晚餐。众人高歌对饮,谈天说地,吃的那叫个痛快,长长的街巷中一直回荡着他们欢快的话语。

可别说,他三人还真是投缘,所有吃饭的人都喝得酩酊大醉,就他三儿还清醒的很呢,酒量非同一般。看来,亦歌原本不怎样的酒量已经完全锻炼出来了。

待人群散去后,萧幕特意找到了易尘,大笑道,“好小子,真是几日不见,如隔三秋啊,越来越帅了!唉,风水轮流转啊,当那些女生疯狂喊你名字的时候,我这心啦,两字儿,高兴!因为,你确实是一人才,你这匹千里马,是该自由驰骋了,不然等老了,就会跑不动的!真的很感动,你能在我们离开前,回到祈灵城,不愧是我哥们儿!之前,你不辞而别的账就一笔勾销,走,陪我和亦歌去好好喝两杯,如何?”

“萧大哥,我之前犯下的错,你们真的既往不咎吗?我此次前来选举,是正确的选择吗?我之前确实犹豫了许久,最后才决定回归祈灵城的。”

“傻小子,我和亦歌当然会既往不咎啊,记住,你易尘永远是我们的兄弟,而不是仇人,我们之间,就是铁哥们儿嘛。你这次归来参加选举也当然是正确的选择,完全就是众望所归,不仅是我们,其他评委也是超挺你的哦!相信自己,梦想终会实现的!走啦,陪你老哥去吃饭,我都快饿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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