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是一对中年夫妇,男的有些大腹便便,同时也开始谢顶,女的浑身珠光宝气,恨不得用手上的钻石来照明。明心有点意外地看着安斯哲,没想到他也有舌灿莲花的时候,几句话把这两个人捧上了天,女人眉花眼笑,又拉着明心的手问东问西。
这场饭局好容易结束了,明心的手、背、腿上的神经都硬了,脸上的肌肉也笑得僵了,起身送两位尊客的时候差点被椅子绊倒——鞋跟真是太高了。
安斯哲送明心回家,黑sè的房车内依旧流淌着安斯哲最喜欢的班得瑞,阿标专心致志地开车。她轻轻把头靠在他肩上,那熟悉的芬芳的气息透出他的衣襟,钻进她的鼻孔,忽然之间,她的鼻子一酸,眼圈也开始发红。
焕然一新的明心也算明丽动人,清雅脱俗。申时青把她送到楼下,明心就踩着那十厘米的鞋跟进了水晶般明亮透彻的大厅,英俊的侍者上前,“请问,是莫明心小姐吗?”
“嗯。”
“安先生在这边。请跟我来。”他把她领到安斯哲的桌前。穿黑sè西服的安斯哲有说不出的魅力。他算是最能穿出黑sè衣服的气质的人,冷漠,高贵,遥远。见了她,微微露出一个笑容,站起来,扶着她坐下,“你今天很漂亮。”
“嗯,不是我漂亮,是钱漂亮。全身上下,都是用人民币打扮出来的。”她有些悻悻地说,又想到申时青说的不能提钱字,“我是不是不能老把钱挂在嘴边?”
“在我面前,什么都无所谓。”安斯哲轻轻拍拍她的肩,“不过,一会儿客人来了,可要注意一点。”
“哦。”她闷闷地低下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