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居然发表高见:白色适合她。
“白色?”
宝芙有些狐疑,她记得,好像有人曾经说过,紫色适合她。
她猜,大概是因为扔了司徒静虚借给她衣服,他良心难安。毕竟,他那件对她来说过大机车夹克,套到她身上,空荡荡像个壳。使她看起来,两条小腿过于纤细,如一个摇摇晃晃,有些滑稽木偶娃娃。而林悠美那条黑裙子,经过昨晚被山溪水浸泡,再加上各种……**……穿到身上,简直就是个刚刚洗劫了流浪汉主。
只是也不晓得,阿灭近,是抢了银行还是中了福彩。
如果宝芙不拦着,他真会把整座城市女式成衣店搬走。
宝芙抬起头,对阿灭甜甜一笑。
毕竟,人是她自己挑——是方是扁是葫芦,她都得学会自己消受。
所谓人生,不是扬眉吐气,就得委曲求全。
于是他二话不说,就把那件牛仔外套,丢进树丛里。
“喂,衣服我是要还人家……”
宝芙真有一种冲动,想某个糟蹋东西,行为比幼儿园小朋友还要低龄家伙屁股上,狠狠踹一脚。
不过当她穿上那条白色石洗仔裤,和那件松松垮垮,将身形勾勒得恰到好处白色开襟毛衣,从试衣间走出来时。
那位黄毛售货员小弟,盯着她时眼神,令阿灭脸,迅速由白转黑。
然后,就像是宣示他占有权。
“……”
“是裙衫——虽然是可以当成裙子衬衫。”宝芙纠正阿灭混淆,“但衬衫还是衬衫,不是裙子。”
她怎么可能忘记那个耻辱之夜。
“还有那条裙子……”
“裙子?”
“……旅馆那晚,你穿一条白裙子……”
“那天,五月份,你家附近巷子里……”
阿灭白晰俊秀脸上,露出一丝微微痒怒。
不知道他是对宝芙慢反应上火,还是因为别什么原因生气。
你爱似毒药让我无力自拔。
摘自——he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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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谁,她罹患暂时性失忆症,想不起来。但是紫色和白色,确是她习惯颜色。
“唔,你穿那件白色帽衫很好……”
“白色帽衫?”
后她只要了两条秋季款,可以穿裤子外面裙子,一件毛线外套,一条仔裤。裙子会还一条给林悠美,当作谢罪——那条黑裙子,无论如何是不能还给人家了。
至于另外一条裙子和仔裤毛线外套,宝芙悲壮都选了白色。
唯一原因,只是因为——难得阿灭那种,连多说一个字都是皇恩大赦家伙,竟然会耐着性子陪她挑衣服。
接下来发生事,却让宝芙觉得:有一只僵尸男友,确实还蛮划算。
阿灭很短时间,就带她来到人烟稠密城市。除了因为速度过带来轻微眩晕,宝芙对僵尸这种“交通工具”,第一次感到由衷欣赏。
而意料之外,他居然是来给她买衣服。
要知道老祖宗有古训: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不过当那双遽黑眼睛,朝她投来两道,犀利冰冷目光时,她立刻就想到那句也很有重量名言——冲动是魔鬼。
肚子里念一个,能心灵上,变身鸵鸟咒语,默默将魔鬼赶走。
阿灭高大身材,立刻横过来,将她和那位黄毛售货员小弟有害视线,完全隔绝。
自己竟然怀着一腔悲悯,傻呵呵跑去跟阿灭开房。结果,被当成一条过期石斑鱼,晾一边——
“不管是什么——总之,白色很好!”
终于,阿灭耐心告罄,那张脸冷得可以冻死北极熊。
阿灭慢吞吞说。
“那个……不是裙子。”
宝芙这次很配合,立即就理解了他寥寥数语。
那种凶巴巴眼神瞪视下,宝芙终于想起来。那是和阿灭第一次见面时候,一个春风熏熏夜晚:当时他正被几个小混混揍得爬不起来,而她正好提着一堆啤酒红肠路过,本想见死不救——那天,她身上,是随便套了爸爸一件白色旧帽衫。
这个性格弯曲家伙。
如果他提示她:第一次相遇……她准保立刻就回忆起来了。
找一只僵尸男朋友,就得做好准备,永远别妄图劈腿。
宝芙得出了这个结论。
阿灭先是从她血里,嗅出了独孤明血气味儿。接着,他又从她身上那件牛仔外套,嗅出了司徒静虚气味儿——那是当然,这件外套原本主人,就是司徒静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