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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穿山越岭(第2页)

“朱丽叶,我回来了!”菲利普对着阿特兰特斯城袒露胸怀,眼睛里闪着激动的泪花。他为朱丽叶至始至终没有放弃的真情所打动,女人都可以做得到,一个大男人还有什么舍不弃、放不开的!“我要向世人证明,朱丽叶深爱菲利普,我菲利普更爱朱丽叶!”

三人赶到山下,弃马,爬山。

爬山不比行路,步步要小心,马虎不得。仗着三人都身手不错,一连翻过两座高山后,旭日东升,才坐下来休息。捉了两只野山鸡,架起篝火,烤着大吃一顿。又在刘信玉镜的空间里取出铁锅,采了野菜、蘑菇,炖了做汤。

饱餐过后,养精蓄锐,略作调整,再次赶路。

和阿特兰特斯城不一样,大汉帝国没有战乱侵扰,也懒得修建工事,有些行省的城市城门只是摆设,一年四季的城门开放,四通八达。

阿特兰特斯城不然,它依地势之险,已经几乎无懈可击。但是,修建仍旧进行,而且逐步升级,每年都耗费巨大的人力和财力来加强防御,从未间断。

“我们不能正面贸然进城,那样会凶险无比。阿特兰特斯的兵士个个如狼似虎,没有洪林城的城防军那般和善。一有异样,他们先捉拿试问,绝不纵容。”菲利普道。

就这样,两天之后,他们站立在一座险峰之上,举目看去,壮观的阿特兰特斯城尽收眼底。阿特兰特斯太大了,在山顶的高处仍看不到它的尽头。只看到对面模糊的群山,如同水墨画境一般。

阿特兰特斯城不能说是建在谷地之中,因为它的面积太大了。纵横几千里,幅员辽阔。阿特兰特斯周围的山可以称作阿特兰特斯山,山脉也称作阿特兰特斯山脉,但是,谷地不能叫阿特兰特斯谷地,而是阿特兰特斯平原。

阿特兰特斯地处群山环抱,气候和外界有别。其间水源充足,土地肥沃。大多地方都种植水稻,称为稻米。这里的稻米生的颗颗饱满晶莹,食之爽甜可口,满嘴留香。再有,阿特兰特斯族人喜好吃肉,就一半米饭一半肉食,参在一起,作为主粮。所以,阿特兰特斯族人不只是长相彪悍,而更多的阿族人生的皮肤细腻,俊秀耐看。女人则端庄文静,惹人爱怜。

“你是地主,熟悉阿特兰特斯城的环境,就做决定吧。”刘信道。

“嗯,我之前走过一次险路。不过,要翻山越岭,异常艰难。”菲利普观望周围的群山:“那次,是我们勇士盟追杀一个刺客。五人追杀,跟踪了三天三夜,最后一举击杀。但是,刺客知道穷途末路,不顾山高路险,一味的在山里潜藏。虽然我们最后如愿杀掉刺客,五人的队伍,却只回去三人,那两人不慎跌下山崖,落了个横尸荒野,不能入土为安。”

“带路吧,即使九死一生也值,我们现在什么都不怕!”韩翼眼里闪着精光,一副不服输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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