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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浅谈亵渎里的罗格(第2页)

身逢此境,人命如草,死胖子费尽心机,不择手段,归根结底也只是为了生存而已。他绝对和高尚绝缘,和伟大无边,但他至少不无聊,有担当,一切都是一只蚂蚁卑微的挣扎罢了。

应该说,烟男笔下的几个主人公都有这个特点,无论是纪若尘还是苏(李察还不知道,因为没看),还是罗格,都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执着,那是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狠劲,在适当的时候,足以让人畏惧。

但罗格让我最欣赏的地方,还在于他心中始终有一丝底线存在,那句“老子虽然贪财好色,但有些东西却是不卖的”虽然简单直白,却比任何豪言壮语都有力量。

再说说罗格的运气,作为主人公,罗格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际遇,比如说罗德里格斯的改造,比如说修斯的指点,比如说风月的成长,老实说罗格的成功有运气的成分,但光有运气也绝对无法取得他那般的成就。罗格的一切,都是自己拼了命才换到的。当埃特在女人堆里鬼混时,他在冥想增强魔力,当伦斯假公济私花天酒地时,罗格在苦苦思索如何装备更能保命,当弗朗哥沉浸于艺术的海洋时,罗格还是在默默地增强着自己的实力。他并非不贪财,更非不好色,他只是能清楚地知道其中的轻重缓急,能够抵住诱惑,钱财再多,美人再好,总要有命去花才行。

罗格的卑鄙无耻,除了德鲁依那几个部落以外,大部分都是体现在对敌上的,比如说以多欺少,比如说埋伏偷袭,比如说暗箭伤人,比如说虐杀俘虏,比如说**掳掠,等等。在主流的价值观念中,罗格的这种行为已经不是用鄙视可以来形容了,套用一个词就是“罪该万死”。

有的人认为罗格应该光明正大,应该堂堂正正,应该正义凛然。

这么说的人自然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对于罗格来说,卑鄙不是目的,无耻不是终点,只是一种手段罢了。在实力足够强大之前,当连生存都难以维持,当连尊严都被肆无忌惮的践踏,那所谓的正义,所谓的光明,只是一种可笑的说辞罢了,信奉这些的人,基本上都壮烈了。但罗格心中尚有一份理想,尚有一股信念,前期是为了给埃丽西斯复仇,后期,只是给自己求个生存罢了,毕竟对于胖子来说,好死还是不如赖活的。

既然说到美色,就来简单聊聊罗格的女人吧。我觉得,罗格是没有爱情的,这么说也许很多人会不同意,但个人觉得,罗格对埃丽西斯是吊丝对女神的仰慕,对小妖精和安德罗妮的感情只是由玩弄到喜欢的阶段,还没达到爱的程度,而对风月又超越了爱情,另外如凤蝶、阿佳妮就更加不好比了,所以某种程度上罗格是悲哀的,拥有那么多女人,却没有品尝过爱情的滋味。亵渎的世界,活着已是不易,哪有精力再奢谈爱情。所以安德罗妮是被**的,芙萝娅在被强暴中**,凤蝶在罗格的陷阱中沉沦,阿佳妮更像是被骗奸,艾米不但身心俱失,还赔上了整个部落,。整部书中,除了埃丽西斯死得早,而风月(威娜)过于彪悍以外,几乎罗格看上的妹纸都难逃魔爪,这也算另一种特色后宫了吧。

至于罗格的友情,罗格的交友信条是:对待同志像春天般温暖,对待敌人像冬天般残酷。应该说,拥有罗格这样一个朋友,绝对是值得庆幸的事情,前提是罗格真正把你当成朋友,而不是简单利用的对象。但如果你不幸惹上了一个罗格这样的人做对手,那恐怕除了自求多福以外,最好跑得越远越好,发了狠的阴险小人,是最难缠的。

亵渎里世界的通行法则绝对是弱肉强食,小到个人,大到国家,再大一点到位面,强者对于弱者的掠夺是毫不手软的,在这样的世界里,如果对敌人仁慈,就意味着对自己残忍。亵渎没有慈悲,没有宽恕,有的只是掠夺而已。所以罗格心狠手辣,绝不手软,做了初一,十五也不放过,凡事要么不做,要么做绝,早期的罗格倒很有几分朱元璋的风格。

同样的,如果光明正大能够给罗格带来一样甚至更好的效果,那么罗格可以变得比一个最庄严的光明牧师还要神圣,如果不能,那么就继续卑鄙无耻吧,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在罗格的心里面,俗世的观念与舆论,只是可以利用的工具而已,他半点也不会放在心上。这是一个典型的实用主义之上者,这也是一个规则的破坏者,就性格的某些方面而言,在罗格身上我看到了另外一个人的影子——曹操。

而罗格的优点,在于他识时务,知进退,绝不妄自尊大,也不轻易妄自菲薄,基本上每做一件大事都能准备充分,全力以赴,更为重要的是,他能准确的把握自己的不足,并以自己特有的坚毅将之一一弥补。而罗格成功的最大秘诀之一,还是执着。只要找对了方向,再付诸百折不饶的努力,就能做成很多事情——不管那些事当初看起来多么地不可思议。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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