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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义薄云天(第1页)

“公子慢走,恕不远送。”

在街上逛了半天,肚子有些饿了,想到“轩雅居”的酒菜还不错,便前往那里准备吃午饭。这家酒店在京城算是老子号了,虽然世道混乱,这里的生意还算不错,几乎满座。掌柜的认得我,老远就笑着打招呼。

“三样小菜,一壶清酒,翡翠珠要炸得七成熟,对吧?”掌柜笑道,我笑着点了点头,径直向楼上走去。以前我来这里,都是坐楼上的天字号雅座。可这次好像出了点状况,我刚踏上楼梯,掌柜的就叫住了我。

“刀?以公子的家世,要把刀还不容易?何必非要向杨某要么?”杨济不解的问道。我笑了笑,站起身来,负手说道:“我要的这把刀,放眼京城只有你杨济才铸得出来。”

“哦?既然公子这么看得起我,那请说,要什么样的刀?杨某必定拿出压箱底的手艺,务必给您铸好!”

“好,你听清楚了,我的这把刀,刀长六尺,背厚刃薄,以龙头为柄,鲨皮为鞘,务必用上等钨钢铸造,能削铁如泥,吹毛断发。”

“嘿嘿,借您吉言。”杨济回避着我的问题,我知道替顾客保密是他的原则,当下也不便追问,只是叫他拿一把来让我看看。不多时,他从里屋拿出一把匕首放在我手里。从外形上看,与普通匕首并无两样,只是刀身两面各有一个斜着的缺口,上面竟然布满了锋利的钜齿。这若是一刀捅进人肚子,再往外一拉,那副景象可真是好看得紧。

“好东西。”我赞道。“哎,对了,老杨,咱们认识也好几年了吧。”杨济点了点头,乌黑的国字脸上满是笑容:“少说也有七八年了吧,我记得公子那会儿才这么高,手里还拿两串糖葫芦。哦,对了,还带着那位喜欢穿红衣的小姐。”

“嗯,那是我未过门的妻子,最近正张罗着成亲呢。”

“哟,李公子,有些ri子没见您了。”铁匠铺的杨济大声叫道,这人嗓门特别大,吼一声整条街上都听得到。他手艺不错,以前我曾经在他这里打过一把弯刀。这时,见他招呼,我走进了铁匠铺里。他端过一根凳子,抹了抹上面的灰尘,放到我面前。

“前些ri子不在京城,跑出去了一趟,老杨生意还行吧。”我笑着问道。

杨济放下手里的活儿,解下围腰坐到了我旁边,叹道:“这年头儿,生意不好做,不过这几天我刚接了笔大买卖,还过得去吧。”

“那是,这次要不是张贤弟相邀,咱们还不知道哪年才能想见!”另一个朗声说道。

“嗯,是啊,平ri里咱们这些人都是各自忙自己的事,这此年在江湖上打打杀杀,咱们兄弟也难得碰次面。这次如果事情成功,咱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喝酒寻欢了,哈哈。。。”

“不过,这事儿我心里始终有些不快,你说这要是传出去,别人不说咱们是朝庭的走狗吗?”这是个女人的声音。

用句牛群冯巩的话来说偶自己的这本书,那就属于完全架空里面商业写的最多的,商业作品里面校园成分挺大的,校园作品里面玄幻sè彩较浓的,玄幻作品里面言情味颇厚的,言情作品里都市感很强的,都市作品里的架空历史……写得最……最……最……最那个啥各位看官自己看吧。

——取自某人的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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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稍等。”

“嗯,什么事?”我继续向楼上走去。掌柜的跟在身后,满脸堆笑的说道:“是这样的,今天来了一群客人,把天字号的雅间都包了。所以,呵呵,能不能请公子换其他地方。”于人方便自己方便,这有什么不可以的,我点了点头,掌柜的拱了拱手带来到了地字一叫雅间。不多时,酒菜上齐,我最喜欢的是“翡翠珠”,这道菜其实就是花生米外面裹着一层面皮,以沸油炸至外皮酥黄,吃起来满口留香,我每次来这儿,这道菜必点。刚挑起两颗,正准备好好喝两杯,隔壁雅间突然爆发出的一阵笑声让我放下了筷子。

“上官兄,咱们有三年没见吧?唉,时间过得真他妈快啊,上次我和你在太湖,把那帮水贼打得落荒而逃,连老窝也让咱们给端了,想起来就是痛快!”听这人的嗓门,多半是个五大三粗的壮汉,边说边把桌子捶得震天响。

听完这几句话,杨济看了看我,突然笑道:“李公子,这把刀可不简单哪。普通的刀长不过四尺,重不过十余斤,你这把打出来,起码有三十斤重,用起来可有些吃力。”

“这你不用担心,铸好之后,只要我满意,不但给予重金,还给你一个好前程。”我笑道。杨济大喜过望,傲然说道:“好!重金免谈,我与公子认识这么多年,这把刀就当我给公子的贺礼。我知道公子是神通广大之人,若是肯替杨某讨个好前程,感激不尽!那批匕首就要完工,铸好之后,我什么生意也不接,闭门为公子铸刀!”

“那我就静候佳音了,告辞!”

杨济一听,惊奇的说道:“李公子要成亲了?恭喜恭喜啊!唉,咱穷人家也没什么好送的,要不然准到府上讨杯喜酒吃。”

“哎,不要这么说,我倒是真想让你送我样东西。”我故意说道。杨济拍了拍厚实的胸膛,大声说道:“李公子,你尽管说,只要我杨某办得到,绝不推辞!”

“我要一把刀。”

“哦,大买卖?有多大?”我随口问道。

杨济得意的笑了笑,压低声音对我说道:“前些天来了个大主顾,指明要我替他铸造五十把倒钩匕首。这门手艺,京城可就我一家。人家也不小气,一把匕首给三十两银子。”他这话倒引起了我的注意,匕首这东西,要么用来把玩,要么用来刺杀,一把已经足够,五十把?要这么多干嘛?

“什么人这么大方?那五十把匕首不就一千多两银子,老杨,你可发大财了。”

“呸!什么朝庭的走狗?咱们又不是冲着朝庭来的,我们是看在张贤弟的面上,还有那什么,哎,对了,什么王来着?”刚才捶桌子那汉子问道。

那女人回答道:“什么记xing?忠武王。”

“对对对,忠武王。咱们不是冲着他来的吗?听说这人够意思,是条汉子,到蜀都放粮,把那狗官宋德明给咔嚓了,老百姓是拍手称快啊。哦,还有,听说这人功夫也不错,带着三千个兄弟,愣是把慕容齐云那老家伙打得满地抓牙,后来还让人家从几万大军的营里给跑了,嗨,这面子可丢得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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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王洪报告,近段时间以来,忠武王府附近常有形迹可疑之人在监视。看来二哥对我不放心啊。本来以绣衣使的的通天之能,本不需要如此,可王府的上下人等都是王洪一手安排的,平阳王或者刘义想安插眼线进来没那么容易。可是这种处于被动的感觉让我很不自在,我开始盘算着一个计划。

今天天气不错,难得出一次太阳,打开书房的门,温暖的阳光照shè在身上让人感觉很舒服。这种天气,不出去走走实在太可惜了。刚想叫紫依替我拿便装来,才想起她已经被姐姐给带走了。这丫头不在,我还真有些不习惯。叫奴婢替我换上便装,我一个侍卫也没事,径直出了王府。我今天特意穿了一身显眼的白sè长衫,出了王府大门之后,左顾右盼了一番,才向街上走去。可能是由于天气的原因吧,今天街上的行人较之以前多了不少,人们慢吞吞的走着,冬ri里的阳光,很容易让人产生懒惰的感觉。没走出多远,我已经感觉到背后有人跟着,冷冷一笑,我继续前行。时而到街边的店铺里逛逛,时而又跟路边的摊贩们闲聊几句。我经常跑出宫来,街上有些商家已经认识我了,热情的打着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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