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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四章焦点之战(第1页)

况且,他们现在也不是没有半点希望,起码,他们还有三位庞贝帝国皇室的绝顶高手,三位金刀圣手,这三位金刀圣手可是纵横天下,鲜有败绩,被喻为不世出的庞贝之星。如果,让他们缠住那住拿着原木锸子的可怖的家伙,重骑兵们,应该能闯进去那个死亡的禁区吧?哪怕只要闯进去一百个,想必,他的伙子们就能在城里掀起一片腥风血雨来!那样,他们也算是不辱使命了。

内贾维德还抱着这样的希望猜想着。

三位金刀圣手也明白了内贾维德的意思,郑重地点了下头,随后,脸肃穆地同样甩掉了自己的头盔,用自己的指甲在面门拉下了一道鲜血淋漓的伤痕,那喻示着,他们也将用自己的生命,为了庞贝国的荣誉与尊严,为了庞贝能摆仆从国的地位而拥有一片真正属于自己主权去管辖的土地而战斗了。

内贾维德死死地咬了一下腮帮子,望了旁的三个金刀圣手,只说了一句,“拜托了!”

随后,郑重地摘下了自己的面罩,将沉重的铁盔扔在了已经变成了一片血沼泽的泥地,随后,伸出了戴着铁手套的手指,用指尖儿在自己的脸由左额起,向着右角,狠狠地划出了一道鲜血淋漓的血线!

黔面铭志,这是泛陆所有军人准备用生命誓死一决的象征,冲锋到最后,哪怕全军覆没,不剩一兵一卒,他们也要向前,冲锋,冲锋,冲锋。

城下的重骑兵联队长内贾维德也不是傻瓜,他也是个军中出类拔萃的佼佼者,一眼望过去,发现整个南线战场都因为自己这一队重骑兵而放缓了进攻节奏,甚至迟滞下来,他知道,有麻烦了。

因为自己这一队重骑兵已经成为了整个南线战场的焦点,甚至毫无夸张地说,是整个战场的中心与目光集聚点。

重骑兵们的一举动一动,牵动着整个战场所有人的心,也影响着自己一方军队的士气与信心。

一种巨的屈辱感让这些重骑兵们不敢再抬头,只能默默地低下头去,着子,死命地咬着下,每个人的下都已经滴出了血珠,这也是一群有着属于自己的尊严与荣誉感的士兵。

可是,可是,他们现在就是不敢前进一步啊,不仅他们不敢,就连跨下的战马也不敢。有几个士兵疯狂地踢打着自己的马刺,想不顾命地追杀过去,可是任凭马刺将战马的马腹刺得一片鲜血淋漓,战马就是一动不动,四条蹄子如同钉子一样钉在了地,战马也是有灵的动物,谁愿意就这样无辜地前去打一场本没有希望获胜的战斗,去白白地送死啊?

那个如同阿修罗王再世的家伙也太可怕了,一桩子下去,连人带马拍成了血稀泥,战马也是生命,也不愿意死啊。

荆老板狂笑着,向自己的手下发出了指令。

因为缺了一个哈曼,那家伙正领着五百名穿着型号统一板甲的伙子们在南线城门跟一群重装巨镰手们较劲呢,现在只到位九十九个,不够一百之数。不过,如果算荆老板,倒也勉强凑够了一百之数了。

一百对两千,还是步兵对骑兵,如果放在平时,这应该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斗。况且,现在可是一百重步兵对两千重骑兵,重骑兵如果冲锋起来,重矛攒之下,借着马力与惯,能挑飞几千磅的东西,这可不是一般的概念了。

胜负在此一举,全系在这一队重骑兵的。

“黔面铭志,唔,看来这些家伙应该想拼命了。也罢,就成全了他们,今天,我要来个以步对骑,让我的重步兵儿郎们彻底打垮他们的斗志,南线的战斗,现在也应该结束了。”

荆老板咬着雪茄笑了,是噬血的笑。

做为一个统帅三军的主心骨,荆老板是很不适职的,没有做好统帅指挥军队进行狙敌的任务,更没能如本?杰明或是雅月卡萨一样做到谈笑间统治整个战场,将所有的战事秋毫毕现地纳入自己的掌控之中。

但做为一个只杀敌,震慑敌胆的铁血英,荆老板无疑是够格儿的。不但够格,而且已经“出格儿”了。

他实在太勇了,用勇冠三军来形容他,一点也不夸张。

内贾维德的黔面铭志顿时激励了全军下,剩下的一千八百多名重骑兵们全都摘下了自己的头盔,在自己的脸刺下了一道道的血痕,顿时,全军下,一股子悲壮之气冲天而起,他们,如虎立悬崖,被无奈之下,准备开始疯狂地拼命了。

战场的气氛凝穆肃杀起来,隐隐透着一股子悲壮惨烈的气氛,整个南侧战线,所有人的呼吸都开始急促起来,因为,他们即将见证一场勇者的博命,如果,这些博命的军人们,他们真的赢了,那么,庞贝军人们将重新拾拣回自己的勇气与信心,并且,士气也会全面高涨起来,一鼓作气拿下这座该死的城市。

当然,如果他们输了,恐怕南线军队立即全溃败下来,像一鼓刚刚吃满风鼓涨而起的长帆,被一丛丛利刃刺破帆面,气而逃。

只是,他们也知道,恐怕,这一次冲锋,那个相对来说窄得只能容得下十几个重骑兵并排而行的城洞子,将成为他们最后的战场,永生的坟墓,可是,内贾维德不得不这样去做,因为,不冲锋,回去更是个死,影响全军士气的这个罪名一扣下来,就算天皇老子也保不住他。

如果向前冲锋,或许他还有一线希望。

那就,冲吧!

如果,自己的重骑兵联队还会接着进攻,应该还能带动所有的庞贝军人们重新激发起血与继续攻城的士气。如果,自己的重骑兵联队还是这样停在这里,连动也不敢动,那可以肯定的是,在时间一点点消逝的过程的,全军下的士气也会因为自己的迟滞不前而迅速冰消雪融,最后化为乌有,一哄而散。

如果是后一种结果,无可否认,就算自己现在能活着回去,估计也是活不了多长时间了,因为,佩特王会毫不犹豫地用他锋利的战刀砍掉自己的脑袋,这样的责任,连佩特王都担不起,更何况自己这样一个的重骑兵联队长?

杀场腥风血雨,将军奈若其何?

一瞬间,城头下,出现了一种奇异的现象,那就是,攻的人不再攻了,反而都僵在了那里,甚至有的人已经开始退到了城下,就那样痴痴呆呆地望着一群尴尬无比地停在城门洞子之外三百码的重骑兵们,他们甚至都不再进攻了,仿佛只是在等待着什么。

守城的士兵们当仁不让,将一群群“流落”在城头的士兵杀了个精光,然后留下人严密防守,同时压力减的西线守军开始分兵东、南两线,进行紧急支援。

荆老板一个人的狙击却牵一发而动全,奇异地影响了整个战局,原本稍稍于劣势的岗萨雷斯守军开始扭转局势,由被动变成主动,转成了与敌人进行胶着的战斗,并且,隐隐有着即将抢占风的局面。

他这人天生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主儿,打仗从来都不怕敌人弱,只怕敌人强。敌人越强他越高兴,敌人越弱他气,这倒也是个奇怪的悖论了。

“你们,去,给我死死守住城洞子,不要放进来任何一个重骑兵。同时,把你们新演练的战术练一练给我看吧,据说效果好像不错?那就用实战进行检验吧。至于你们老板我呢,嘿嘿,就在后面给你做后盾,现在可是你们的表演时间了。

千万不要给我丢脸,我今天就要以步对骑,彻底打掉他们的荣誉与骄傲,让他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战士,让他们知道什么是百战百胜的战魂!”

就单从他赤手空拳碎了两具魔偶,再到刚才一个人顶住了一千步兵的进攻,再到现在一个人扛着原木杠子将号称陆最精锐的兵种的一个联队的重步兵生生地喝吓在原地,这种勇武与浑不吝的作风,除了用勇冠三军来形容外,还能哟夸他?

做为了一个主帅他不合格,但做为一个铁血英,他现在已经达到了他的目的,那就是,凭着他一己之力,他已经成功地震慑了敌人,吓破了敌胆,他就如同一尊威风凛然的战神,向对面的万千敌人昭示,只要有他在,无论他把握在哪一个地段,无论他旁有几个、有没有人,他都是不可战胜的,只要他不倒下,就没有一个人能从他的旁溜过去,没有,一个都不可能有。

无可否认,荆老板只破敌吓敌的这一招倒是真好使,利用吓止这队重骑兵而成功地将敌人的士气瓦解到了最低线,如果士气一低再低,这些军人们很有可能会真的不会再继续进攻,在没有任何命令的况下,调头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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