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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天泪史(第1页)

人们听懂了荆风话里的深层次含意,都捂着嘴叽叽咕咕地笑成了一团,不过,也都因荆风将她们真正地当成了自己的人而感到由衷地快乐。

君没有推开荆风不老实的手,而是风万种地瞟了荆风一眼,眼睛里得仿佛能滴出水来。

“你们倒底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据说,天族住的地方可远着呢,那里可紧着原罪陆的天地结界。”

只是可惜,我们是人,力气不够,否则我们也都能阵杀敌。“

君笑语嫣然地走来,给荆风满满地斟了一杯酒,笑道。

“阵杀敌从来都不是人的事,不过,在这个格尔玛荒原,多一样防的本事总是好的。没事的时候,多练练弓箭,也省得你们这帮莺莺燕燕跑来跑去的人,让人心里不踏实。”

不过,这也与天族男丁稀少不无了。

“覆盖的抛你都能做到箭无虚发,真是很了不起了。”

荆风赞叹地说道。

“绮晴,听说你会箭?”

荆风着二郎,向远的绮晴了手指。

“是的,老爷!”

荆风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抹了抹嘴巴转头向君问道。

问了半天,君不说话了,转过头去的时候,一群天族的人已经抱在了一起,抹起了眼泪。

荆风悄悄地捏了捏畔君的腰,唔,发育得很好,很结实,就是不知道别的地方怎么样。

这是寨子二层的广场,倒也不怕有其他人看见。

卡萨正在下面跟两个浑人吃喝酒呢,其他的人们都哄着孩子少吃些——总是饿着的肚子不能一下吃太多油水,否则容易闹毛病。

“多谢老爷夸奖。只可惜这弓太,我们只能拉开六七分,要是能全拉开进行平,刺梅的人到不了寨子门前就会变成刺猬。”

绮晴高兴地施了一个礼,叽叽呱呱地说道,妮子楚楚动人真的很招人疼。

“骑是我们天族族人与生俱来的本领,歌是灵魂,马是翅膀,逐水而居的我们无论男,天生都是好手。

绮晴低眉敛目地走过来,顺眉顺眼地回答道。

“老爷”这个称呼是君特意针对自己带来的天族的人为荆风量定做的,目的很明确,天族所有的人都是荆风的内眷,着重突出荆风的主地位。

要知道,在原哪个占有的人越多,便证明这个越威武、越英,这也是有些像动物世界里的法则,厉害的才能占有更多的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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